人产生“报复”某个人的念头,多是由于被对方“害惨了”这个缘由。诸多因为“报复”造成的刑案,人们看得触目惊心,既同情当事人不该走极端,又暗恨“被害人”的恶意“使坏”。这是极端方式下的恶性事件。
那么,在不触犯法律前提下,特别是那些被恋爱对象设计“分手”的男女,他们该不该为自己出口恶气,使用“报复”手段惩戒一下对方?
当然可以有,只是你要掌握好分寸,知道合法有效,且在最大程度上,能令对方心生悔意的方式方法,这才是最好的“报复”。
比如“被分手”的是个女性。大家通常会给她建议,让她找个更帅的,家境更好的。如果按“上中下签”分,这个建议顶多属于“下签”,它甚至不如找个“爱你的”男朋友更具有“报复效果”。
你想呀,把你弄成“被分手”的那个男人,若是他看到你有了一个把你捧在手心的“替补”,至少有“意难平”的不得劲。让他不舒服就对了,这就是某种程度上的“报复”效果。
没有你死我活的恶性行为,“报复”就不必让对方死了算逑,让他活的不自在不痛快,解恨就行。
再上层楼,就是“上签”,不是让自己感到解恨,而是让对方心生悔意,有幡然醒悟,但又于事无补的后知后觉。
举个实例。
毛毛是个难得的“助手型”人才,没谈恋爱前,她辅助闺蜜做化妆品生意,买卖好的不得了,北京七间分店,她是总助。恋爱后,男朋友鼓动她帮他打理同样是化妆品的生意,毛毛是恋爱脑,果断选择帮男朋友,两三年功夫,男朋友的生意风生水起。做到多大?大湾区包括港澳和帝都北京都有他们的分公司。
准备落地上海这个魔都时,发生了变故,男朋友看上一个大财阀的女儿,想搭上大财阀这趟便车,少努力几年,于是设计了一出“被分手”的大戏。上面说了,毛毛是恋爱脑,一点没感觉,就掉进男朋友的“圈套”,说不清道不明自己如何酒后睡在酒店,欲哭无泪的毛毛便“被分手”了。
毛毛消沉了一些时日,想通了,这回不是回去帮闺蜜,而是过五关斩六将进入一家化妆品顶端机构(不说商号了,大家懂得),一年后晋升到亚洲区总助。
毛毛辅助的总裁,是个血脉纯正的京片子,在业内名气响亮,在娱圈也是个“和气大佬”,在外人眼里有点“花花公子”的意思,但这家伙对毛毛动了真情,下功夫追到毛毛,订婚宴那天,得知消息的百十号代理商,乌泱乌泱从全国各地赶来参加他们的订婚宴。
巧了,前来捧场的代理商中,毛毛的前男友也在,不知何故,“前男友”又变成了“孤家寡人”,看到一身喜红的毛毛,当时脸就绿了。这可是拿着他命门的总裁准夫人啊!
毛毛根本不拿正眼瞧他,面对面敬酒时,毛毛大大方方介绍说,这是我前男友。前男友吓屁了,语无伦次的模样,就连总裁都怀疑他究竟是被毛毛设计过,还是被家暴过。
过的比他好,这样的“报复”,真心话,比TM捅他几刀都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