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傅某骑电动车酒驾肇事撞倒李女士后,竟试图逃逸!
她的丈夫方先生见状出手拦车,傅某摔倒导致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傅某竟反咬一口,不仅不赔偿李女士,还反诉方先生,要求承担医疗费等30万赔偿。
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方先生和妻子李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着助动车上下班,前后相隔不远。
可谁知平静的早晨,突然被一声“砰”的巨响打破!
方先生猛地听到妻子的惊呼声,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连忙回头一看——妻子连人带车倒在地上,而撞倒她的竟是一辆非机动车!
更让人愤怒的是,肇事者非但没有停下来查看,反而想溜之大吉!
“还想跑?” 丈夫方先生立刻冲上去,一把抓住肇事男子的电动车手柄!
“你撞了人,给我停下!”
被拽住的男子姓傅,发现自己被抓后,竟直接扭动电门强行挣脱!
然而电动车因被方先生抓着手柄,瞬间失去了平衡,导致傅某连人带车狠狠摔在地上!
这一下傅某摔得可不轻,右腿直接粉碎性骨折,经鉴定达到十级伤残。
事后经过交警一调查,事情更离谱了,原来傅某不仅肇事逃逸,竟然还酒驾!
但傅某仍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方先生赔偿30万损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本案核心争议:方先生阻止傅某逃逸,是否是否应对傅某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由于监控无法看清车牌信息,如果傅某成功逃逸,李女士可能难以找到责任人,损失无法弥补,符合以上条例规定。
而傅某酒后驾车并逃逸负全责,而其伤情主要因其酒驾、逃逸及未预判突发情况导致,方先生并无侵权行为。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傅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不支持其医疗费等赔偿主张。03深刻教训傅某酒驾、肇事逃逸,撞倒人后还想跑,被方先生拦下摔伤,居然还想索赔?这简直是“碰瓷”级别的操作!
这事也提醒大家,遇到肇事逃逸别犹豫,能拦得住就拦,拦不住就拍照、报警,不要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有网友热议:“给法官点赞,说白了他不喝酒,不撞人,不逃逸,就不会有人拉他车把,他也不会受伤,所以这是他自己造成的,不是说谁受伤重谁就行有理”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