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私房钱,20块卖了?”
江西萍乡,刘某辛苦攒下10万元,小心翼翼地藏进废弃的黑白电视机里,自以为天衣无缝,谁知竟被妻子20块钱当废品卖了!
等刘某回家发现,电视机早已不见踪影,妻子连收废品的长相都记不清!
绝望之下,刘某报警求助,民警展开追查,可这台电视机早已辗转3手,钱还能找回来吗?一起来看看!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刘某是江西萍乡的一名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日里靠打零工攒了点积蓄。 可他一直觉得,银行存钱不保险,还是现金握在手里最踏实。
于是这10万块私房钱他谁都没告诉,偷偷藏了起来。
刚开始钱少时,他还能随便找个角落塞进去,后来存得越来越多了,他就犯了难——
藏床底?怕被老婆扫地时发现。
塞柜子?怕老鼠咬烂。
埋地下?又怕潮湿发霉。
正愁得没地儿放时,他忽然瞥见角落里落满灰尘的黑白电视机,脑子里灵光一闪——“这不就是个最完美的保险箱吗?”
电视机背后空间够大,平时家里人也不会动,藏这儿最安全了!
于是刘某小心翼翼地把10万块现金塞进电视机后壳,藏好后拍了拍手,心里那个美啊——这下万无一失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天衣无缝的计划,最后被老婆一朝击溃……
那天刘某干完短工回家,刚进门,眼角一扫,整个人愣住了——电视机呢?!
他急得满屋子乱翻,额头直冒冷汗,立马冲进厨房问妻子:“咱家黑白电视机呢?”
妻子一脸得意,笑呵呵地说:“前几天有个收废品的来了,我看那破电视机放了好多年,早就坏了,就卖了!”
“你卖了?!多少钱?!”
“20块!”
刘某两眼一黑,差点没晕过去!
他气得直跺脚,猛地拍着大腿吼道:“你个败家子,里面有我的10万块钱啊!”
妻子听完,嘴里的饭差点喷出来,瞪大眼睛:“啥?!10万?!你藏哪儿了?!”
刘某咬牙切齿:“就、在、那、台、破电视机里!”
妻子当场吓傻,呆了足足五秒,然后一屁股坐在板凳上,双手抱头:“完了,完了……”
夫妻俩赶紧翻箱倒柜找收据,可是废品收购的人早已走了不知多久,连电视机是哪天卖的、对方长啥样,妻子都记不清!
刘某急得团团转,气得直跺脚,可又没办法,最后只能拨通报警求助……
经过警方追查,没想到黑白电视机已经被倒卖了3手了……
这笔钱就算找到了,还属于刘某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本案核心争议:黑白电视机内的10万元现金,是否因电视机被出售而失去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案中,刘某的妻子仅对黑白电视机进行了买卖,并未处分电视机内的10万元现金,因此现金的所有权仍归刘某夫妇所有。
那么废品收购员是否应负责返还10万元呢?
《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原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在本案中,废品收购员如发现电视机中的10万元,应依法归还原主,否则将构成非法侵占。
最终,在民警的努力下,最终找到专卖三手的电视机,所幸电视机未必拆解,10万元没有被发现。03深刻教训这事儿简直是心脏玩了一次“过山车”!十几年攒下的10万块,藏进废旧电视机,结果被妻子20块卖掉,差点打水漂!
好在警方最终帮忙找回,但这件事暴露了一个现实问题:夫妻之间沟通重要,存款还是得存银行,不然真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