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环罚字〔2024〕05063号:青岛岩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金沙滩路北、华顶山路西新建的住宅项目位于崂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属于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青岛岩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3881(元)。
据青环罚字〔2024〕05063号:青岛岩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金沙滩路北、华顶山路西新建的住宅项目位于崂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属于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青岛岩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38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