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观中国历史上的反腐败斗争

微格尔 2024-02-14 05:26:39

腐败与反腐败,是社会广为关注、影响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一个颇为敏感的话题。

在不少影视作品里出现的官员腐败情节故事让人震撼,也深恶痛绝,国家也一直毫不放松地进行反腐败建设并卓有成效。而在中国数千年的漫长历史中,实际发生过的那些腐败的行为甚至会关系到一个王朝的覆灭。

因此,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从古到今都没有停止过,也是一个国家在历史发展中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是统治者、管理者不得不去思考和解决的难题。

这本《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精读本)》是由国史专家 卜宪群教授主编的论著进行精编,更便于大众阅读,可以全面了解中国在反腐败方面的历史发展与核心问题,开拓思维,以史为鉴,学会批判性地理解与吸收,在当下的环境中对有关问题进行反思和改善。

书中以中国历史朝代为脉络,梳理和讲述不同时期和朝代的腐败现象,具有代表性的反腐败制度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的发展和演变,腐败现象出现的历史原因和影响,反腐败制度措施的特点和作用,并深刻地解析腐败的含义以及反腐败文化的发展。

纵观历史,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从两千多年前的先秦和秦汉时期开始,到混乱的魏晋南北朝,到大一统的隋唐盛世,再到宋辽金元等朝,最后到明清时期,在每个朝代的统治过程中,都出现过腐败现象,也对王朝的统治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针对腐败问题和制度上的弊病,每个朝代都会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在前朝的基础上进行改良,推出一些新制度和措施。

当旧王朝因内部腐朽难以为继而覆灭,新王朝开启,新的统治者会采取一系列新制度和措施大刀阔斧地进行反腐倡廉改革,重振因腐败而导致的经济衰败和政治腐朽的境况。这种革新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新朝的巩固和发展。

但当统治持续到一定的时间,封建制度的弊病重新激发,积重难返,整个王朝又陷入了同样的因腐败而被破坏的困境,最后又走向覆灭,被新王朝替代。

腐败问题涉及到权力和金钱,主体是官吏,因此历朝历代的反腐败制度主要便是针对吏治问题进行监察管理,再加以相关律法的约束和惩罚。

先秦时期出现了反腐败监察制度的萌芽,采用形式多样的监察方法,如史官、行政官、执法官进行监察,采用言谏监督、举报制度等。秦朝时期采用较为系统的官吏选任制度,设置官吏考核机构,根据军功、农耕和个人能力任贤举能。

汉朝在秦朝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开启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察举制,从孝廉和茂才两方面进行考察和举荐为官。

但到了东汉末年,朝廷从上到下已经日益腐朽,甚至连皇帝都参与卖官,汉灵帝还设置了一个“乌纱帽交易所”公开操作。买官者花费了大量金钱,上任后便搜刮民脂民膏弥补回来,于是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东汉末年朝廷的权力斗争和民间秩序日益纷乱,最后走向灭亡也是迟早的事。

魏晋南北朝有近400年的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大乱世,腐败现象丛生,但统治者们也依然努力地采取了一些监察制度进行反腐败,如魏晋时期出现的九品中正制,继承了汉代的察举制,尽力在选拔官吏的过程中出现权力腐败情况。

到了大一统的隋唐时期,在魏晋南北朝的律法建设和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更加完善、严密和整体性的法律制度体系。结合日常行政监督、御史台等专职监察机构、使者巡察制等,组成了整个反腐败监察体系框架。

律、令、格、式四者构成了一个庞大而全面的律法体系,严明的唐律不只在唐朝时期起着重要的监察管理作用,它的影响还延伸到后世,成为后面几个朝代的律法根基。隋唐兴起的科举制也代替了前朝从上到下的察举制,并一直成为后世施行管理选拔的重要制度。

在隋唐的基础上,宋朝的监察制度更加完善发达,形成了御史、谏官和封驳系统三位一体的体制,在监察方面有了更大的权限和独立性,曾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明清时期腐败现象严重,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统治者仍然努力地对律法进行修补完善,以进行监察和维护统治阶层利益。

但明清时期特别是明朝的宦官乱政专权、王权贵族派系争斗等情况频发,其导致的官场权力腐败现象和负面影响已经无法依靠一部律法就能控制得了,相当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封建体制局限性的弊病日益暴露出来。

有人类社会和阶级的存在,就不可避免会发生腐败情况,如何确立反腐败思想立场,如何以有效的手段进行监察和管理,是反腐败工作的关键。

从历朝历代的腐败现象和反腐败措施中,我们可以看到反腐败的难点,通过分析比较,吸取经验教训,警醒和反思,以鉴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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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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