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刚进入4月份,但是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发布5月电动车上路新规了,这些规定形如长江后浪推前浪,波涛汹涌,以前的还在实施当中,新的一波又来了。新规普及需要时间,所以提前发布也是好事,这好比提前打“预防针”,让广大车主提前知晓电动车上路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处罚。

那么,在接下来的5月份,电动车上路有哪些新规呢?今天我们就来挖一挖。除了戴头盔,5月1日起,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迎来“3项规定”!车主需注意。
1、河北:5月1日起,悬挂白色临时号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但可以通过“白转绿”继续行驶

近两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不断面临结束,大量的车辆被禁止上路。近日,圈姐了解到,河北市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即将结束。根据《河北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悬挂白色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截止于2025年4月30日。

从5月1日起,该批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允许上路,违者将被处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被警告过后再次违法上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违法车辆予以收缴。

新规看似严格,但是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根据河北省最新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规定,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标电动车,可以申请更换绿牌继续使用。但是,“白牌转绿牌”需要满足座位长度≤35CM、车架号为15为纯数字、电池电压≤48V的规定。如果你手中有符合“白转绿”规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那就赶紧申请吧。
2、北京:电动车违规进入电梯“上楼充电”,个人最高罚1000元

近年来,电动车入楼充电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即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电动车充电提出了要求,禁止电动车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等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电池进入电梯,禁止一切“上楼充电”行为,个人违规最高可以处以1000元罚款,单位最高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3、甘肃康县:严查非标电动车违规上路
现在,电动车上路具有明确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按规定悬挂正式号牌或者持有相应驾照就可以上路。不符合新国标技术规范要求的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需要进行专门的备案登记,悬挂临时牌照才能上路,无牌上路将被处罚。

近日,甘肃康县开展非标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从5月1日起,辖区内将严查各种超标、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行为。包含但不局限于无牌行驶、超标上路、违法改装、闯红灯、逆行、违反过渡期政策等等。

现在,电动车上路的政策和规定密集发布,每个月都有相关的消息。大家如果经常骑电动车,一定要注意关注当地的政策。对于5月的这些电动车上路规定,大家有什么意见或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