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难免会因为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及时沟通,相互理解,有时反而会增进夫妻感情。
但凡事都要有个度,事后更要理性对待。因争吵而相互赌气,甚至迁怒他人,就不可取了。
案情简介
杨某和妻子小孟是一对年轻夫妻,婚后二人的感情也一直不错,并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夫妻二人属于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平时杨某打工赚的钱,都交由妻子小孟保管,用于家庭开销。杨某虽然因为外出打工在家时间不多,但对这个刚出生的女儿也是疼爱有加。
某日晚上,杨某打工之后回到了家。按照往常,杨某又该“上交工资”了。但杨某因为近期迷上了网络游戏,工资中有600元被杨某上网玩游戏给花掉了。
杨某不敢告诉妻子自己花钱打游戏的事,可这工资数又对不上,一时不知该如何向妻子解释。
此时妻子提到工资的事,杨某一时慌张,便胡乱编了个借口,说把600元给藏起来了。(对杨某的这个借口也是无语了)
起初小孟以为杨某是开玩笑呢,便打开了杨某放钱的包,还真是少了600元,便有些生气,并对杨某说别闹了,赶紧拿过来,家里开销这么大,女儿(两个月大)也正是花钱的时候,你还藏钱干什么!
而杨某却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也不吭声。小孟见杨某没动静,更加生气了,并说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杨某的父亲。
为此二人便发生了争吵。吵闹了一番之后,小孟就躺在床上盖上了被子,闭着眼睛,不理杨某了。
按说夫妻之间的这种事,也算正常。吵完了就过去了。本身就是杨某的问题,钱花了也就花了,照实说认个错,被妻子数落就数落一顿呗,也不是啥丢人的事儿。
可杨某却越想越生气,钻了牛角尖,竟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见妻子小孟已经睡着了,杨某便偷偷抱起了床上的女儿,打算拿女儿出气,报复妻子。
杨某抱着女儿出了屋,来到了厨房的水缸旁边,里面还有不到半缸的水。杨某双手托着女儿放于水缸上方,然后一撒手,女儿就被扔到了水缸里,然后杨某又用盖子将水缸给盖上了。
扔完女儿之后,杨某便从家中跑了出来。
而妻子小孟并未睡熟,听到厨房有动静,便起来了。却发现女儿不见了,杨某也没了踪影。小孟一边四处找孩子,一边给杨某的父亲打电话,说杨某回来后和自己吵了一架,现在女儿和杨某都不见了。
之后杨某的父母就到了小孟家中一起找孩子。后来杨某的父亲在厨房的水缸里找到了孩子,赶紧把孩子抱回屋里抢救。小孟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女儿从水缸捞出来时,脸色发白,一动不动,已经没有呼吸了。急救人员来了之后,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抢救,也没能救过来,并确认孩子已经死亡,初步诊断系淹溺致呼吸心跳停止。
随后,小孟报了警。
再看跑出家之后的杨某,因是晚上光线不好,而且毕竟是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了毒手,惊慌之下的杨某走着走着便不小心掉到了水沟里,浑身都湿透了。
因为衣服湿透了,杨某就打算回家换身衣服。当跑到家附近,看见家门口有警车,便知道家里人肯定是报警了,没敢回家。
于是又跑到自己的表姐家,打算换身衣服。杨某的表姐夫见其浑身都湿透了,就问杨某是怎么回事?杨某就把将女儿扔到水缸里的事说了。
表姐、表姐夫一边责怪杨某咋能干这事呢,一边劝杨某赶紧去自首吧。杨某也没吭声,只顾换衣服。此时,民警赶来了,将杨某抓获。
案件审理及结果
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公诉机关以杨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其指定的辩护人则提出:
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杨某具有投案的意图,只是还未前往投案即被抓获,属于投案途中被抓获的情形,应视为自首。
同时,案发后杨某的妻子小孟出具了谅解书,对杨某杀害女儿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杨某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杨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后,趁妻子不备,将二人出生不足两个月的女儿投入水缸,致女儿溺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被害人的母亲小孟,对被告人杨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可对被告人杨某从轻处罚。
且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亦属从轻处罚的情节。
但对于辩护人提出杨某具有投案意图的意见,经查,被告人杨某将女儿投入水缸后逃离现场,后因掉到水沟浑身湿透,意欲返回家中更换衣服时,见家门口停有警车便没敢回家,而是跑到其表姐家更换衣服。
此行为足以表明,杨某明显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而杨某在表姐家中换衣服时,其表姐、表姐夫劝说其去投案,杨某对此也不作回应。直到警方将其在家中抓获。
根据上述事实,无法证实被告人杨某确已准备去投案,不属于在主动投案途中被抓获的情形,不构成自首。
最终法院认定,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案例来源: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语
太悲痛了!年仅两个月大的孩子,竟因父母之间的争吵而丢了性命,太无辜了!
杨某的行为不仅是冲动的问题了。夫妻之间发生争吵,在所难免。即便心中有怨气,也绝不该对孩子下此毒手啊,不是亲生的吗?
就因为600块钱的事,竟拿女儿出气,真不知杨某这脑子里是咋想的。
钱花了也就花了,能有多大事,如实坦白,认个错,也就算了。还编造个藏起来的理由,这让妻子咋想,不生气才怪。
这下可好,自己如此狠心,孩子没了,自己的自由也没了,只留下妻子小孟,这让妻子该如何生活啊!
夫妻之间,还是要相互理解相互沟通啊!小孟其实也该想想,是不是平时管杨某太严了,导致杨某根本就不敢说明600块钱的事,进而钻了牛角尖,铸成了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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