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社会办医风向:鼓励民营医疗高质量专家办医发展补充性医疗…

老夏的笔记本 2024-07-12 17:25:00

政策的变化将切实影响社会办医格局。近些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在三大方向上引导社会办医格局。

来源:诊锁界综合

编辑:南翼

封面来源:pixabay

新医改以来,社会办医政策在回应社会关切之中越来越开放。一个显著的标志是社会办医疗机构迅速增加。2022卫生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末全国医院中有公立医院11746个,民营医院25230个。

近些年,国家为社会办医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大开“绿灯”,国家层面印发《关于调整“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国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配置规划数新增8台(套),专门用于社会办医疗机构,分年度实施,准入标准不变。

地方层面,北京、上海、浙江多地卫健委也陆续出台社会办医相关文件,在政策上表达对社会办医的支持。诊锁界统计近两年针对社会办医开展的系列政策,分类型按三大类总结社会办医政策建设趋势,结果如下:

注重高质量专家专病团队

近日,北京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通州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要鼓励4类专业团队、集团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4类团队包括:

▶北京市卫生系统领军人才组建的专病专科团队

▶学科带头人组建的专病专科团队

▶本市三级医院的非在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的专病专科团队

▶具有国内外一流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相当知名度的医疗集团

以下为通州区“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有规模、有品质、有特色、需求量大的医疗机构”的八大具体支持鼓励方向:

(一)鼓励由北京市卫生系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或本市三级医院的非在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的专病专科团队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鼓励具有国内外一流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相当知名度的医疗集团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具有一定规模(投资总额8000万元以上)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建立连锁经营医疗机构。

(三)引导社会办医向规模化方向发展,优先鼓励举办100张及以上床位的综合或专科医院。

(四)大力弘扬中医药、民族医药等传统医学,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有能力和具有优质中医资源的社会力量举办中医或民族医等医疗机构。

(五)重点支持与通州区生命健康产业相关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为加快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鼓励总部类企业(优质上市公司、权威机构发布的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在一类区域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开办医疗机构。

支持在一类区域的运河商务区举办高端医疗机构、国际合作医疗机构;

在张家湾设计小镇发展高端医疗和特色专科服务,举办独立设置的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在漷县医药卫生健康产业园区举办中医类特色医疗机构、具有“医、学、研、产”整合功能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及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六)支持在二类区域设置高品质专科医院,优化完善城市副中心医疗服务体系。

(七)支持在三类区域加强基本医疗资源配置,鼓励高水平综合、专科类医院落位该区域。

(八)支持在三类、四类地区举办护理院、精神类、肿瘤、儿科类以及康复类等资源相对匮乏的专科医疗机构,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条件,优化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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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高端医疗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重点培育包括健康养老等在内的六大消费新场景。针对培育健康养老托育消费新场景,文件提出:

▶推动健康消费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进入高端医疗服务领域。

▶拓展银发消费新场景。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方式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2024年2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卫健委布了“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举办指引 (2024年版)》的通知”(简称“指引”)。与2023年不同的是,浦东新区2024年的指引清单特别指出“本指引期限内新增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为高端或国际化医院”,并且规定“拟举办的专科医院规模不低于二级专科医院相关标准”。

与此同时,继续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品质、规模、信誉、稀缺性等为特征的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如下5类情形:

▶康复类、护理类、儿科类等专业的优质医疗机构、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类医疗机构;

▶担任国家学术专业组织常务理事(含)以上职务或省(市)学术专业组织副主委(含)以上职务的非在职高级专家(团队)举办的优质医疗机构;

▶举办床位规模达到100张的高端或国际化医院、业务面积超过2000㎡品牌化的其他类别优质医疗机构;

▶其他在境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医疗集团举办的优质医疗机构;

▶投资主体总部落户浦东,具有一定品牌、信誉、规模的连锁医疗机构。

2024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4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第二十九条中提到:

▶出台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推动医疗美容、医疗旅游、“互联网+医疗”、康复护理、高端健康体检等细分领域健康服务扩容提质。

▶支持社会力量办医高端化发展,培育和发展社会办医品牌。

▶建立社会办医疗美容机构培育库,成立市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中心,引进和指导社会力量举办2家品牌化、连锁化高端医疗美容医院。

发展补充性医疗

2024年4月3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口腔、眼科、儿科、老年病等专科医疗机构。

▶支持社会办中医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

▶支持专业医学影像和病理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康复医疗中心、高端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发展。

▶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增加妇幼健康、0—3岁婴幼儿托育、老年健康等领域的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高品质国际医疗服务。

2024年1月18日,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在社会办医领域,浙江省提到:

▶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成为区域医疗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

▶规范社会办口腔、眼科、骨科、医疗美容、皮肤病、精神等专科医院发展,加快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支持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2023年11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规范社会资本办医。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

▶推动社会办医高水平、规模化、差异化发展。

▶推动区域诊疗资源供需平衡,合理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肿瘤、心血管、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

▶规范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管理。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2023年2月,广东茂名卫健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茂名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的通知》,列出了规划期间民营医院床位配置规划表,规划期内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的大型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计划“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方向上,该文件亦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加大政策扶持,在平等、公开、规范、有序的基础上,大力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举办高水平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

▶在政策上给予民营机构必要的扶持,拓宽民营医疗机构业务发展空间;

▶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引进人才;

▶支持民营资本发展健康服务业,发展医学检验检查、健康体检、健康管理、消毒供应、专业后勤等服务机构,提供老年护理、心理咨询、口腔保健、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医疗健康服务;

▶向港澳台资和外资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吸引港澳台资进入我市医疗服务市场,为社会提供高层次医疗服务。

结语:政策的变化将切实影响社会办医格局。新的发展潮流下,民营医疗机构还需积极面对政策变化,主动把握机遇。也希望未来,地区支持社会办医能进一步打破限制,优化各类审批,加快利好政策的落地的速度,为社会办医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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