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坍塌事故查明,2人被建议追究刑责

靖二氧化碳 2024-08-27 18:27:24

8月14日,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发布了《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3·3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3月31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的中环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按施工方案施工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基本情况:

项目工程名称: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监理单位: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专业分包单位: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挖掘机出租单位:深圳市维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经过

3月31,工人正在为沟槽开挖安装给排水、土方外运等。14时许,卓某雄、张某享和管道安装工吴某文下到WE19-1沟槽底部测量和找平清底。

15时10分许,张某成驾驶挖掘机继续开挖沟槽,沟槽开挖完毕后,吴某文爬到地面配合张某成驾驶挖掘机吊运污水井的排水管,排水管吊运至井座旁将排水管组装在井座上后,张某享安排吴某文将井座和排水管用水泥浆连接。

16时40分许,张某享爬到地面指挥张某成驾驶挖掘机吊运井筒,同时张某享叫吴某文离开沟槽,吴某文未离开沟槽,张某成驾驶挖掘机吊运井筒到沟槽内发现位置不对,便将井筒吊起来,张某享调整好吊运井筒的吊带后,张某成继续驾驶挖掘机将放置在沟槽边的井筒吊起,此时沟槽侧壁土体发生局部坍塌,吴某文被砸中掩埋。

掩埋位置

事故发生位置

涉事沟槽呈长方形,东西向,位于路基边坡旁,上口宽度约为2.02m,下口宽度约为1.2m,长度约为12m,沟槽开挖深度约为2.9m,沟槽东向紧邻边坡位置设置污水井,沟槽底部铺设排水管与污水井连接。经调查,沟槽实际放坡坡率约为1:0.3,沟槽坍塌部位可见扇形斜坡,沟槽内无积水。

涉事沟槽

涉事挖掘机型号CAT320,属于履带式挖掘机。事发时挖掘机正在进行吊运井筒作业,挖掘机距沟槽边缘小于1m,挖掘机经报审后入场。

涉事挖掘机

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张某成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违规驾驶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进行吊装作业,挖掘机与沟槽临边安全距离不足,沟槽侧壁土体受到扰动,局部受压失稳垮塌。

2.张某享未按施工方案指挥施工,违章指挥张某成驾驶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进行吊装作业。

3.吴某文违章在危险区域作业。

事故定责

1.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某,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卓某雄,建议由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4.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廖某波,建议由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5.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班组长张某享,未按施工方案指挥施工,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司机张某成,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违规驾驶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进行吊装作业,挖掘机与沟槽临边安全距离不足,沟槽侧壁土体受到扰动,局部受压失稳垮塌,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调查报告原文链接:

https://www.lg.gov.cn/xxgk/zwgk/zdlyxxgk/scaq/sgdcbg/content/post_11497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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