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南山粤海“7·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7月2日 ,在粤海街道中金大厦项目幕墙工程施工现场,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玻璃安装班组工人在进行搬运玻璃作业时,木箱内6块幕墙玻璃突然侧翻,将1名作业工人压伤,经送医救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人民币。
经调查认定,南山粤海中金大厦项目幕墙工程“7·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基本情况工程名称:中金大厦幕墙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深圳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东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部工程咨询公司)
施工单位: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方大建科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深圳市众顺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顺成公司)
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7月2日8时,深圳众顺成公司玻璃运输班组吴某宇、吴某兵(死者)、庹某胜、吴某红、吕某飞、邓某军六人在中金大厦29层进行幕墙玻璃搬运作业,主要工作内容为将事发现场存储的幕墙玻璃搬运至卸料平台上。
经调查,事发现场存储在包装木箱内的七块幕墙玻璃为互相贴合且垂直立放状态,工人在现场搬运幕墙玻璃时,需用手将搬运的玻璃与其他玻璃剥离,然后用绳子将剩余的玻璃捆绑在脚手架钢管上以免玻璃发生倾倒。
事发时,现场工人已完成一块幕墙玻璃的搬运工作。8时30分许,现场工人在将第二块幕墙玻璃从包装木箱中搬离时,吴某兵站在玻璃的正前方,其他工人站在两侧,现场工人将第二块玻璃与剩余的五块玻璃剥离后,准备用绳子将剩余的玻璃固定住,此时剩余的五块幕墙玻璃突然发生倾倒,吴某兵躲避不及,被倾倒的六块玻璃压住,其他工人立即上前帮忙,利用钢管等工具将倾覆的玻璃撬开,将吴某兵救出后,用木板将吴某兵抬至1楼地面。随后,众顺成劳务公司负责人陈某华安排车辆,于9时10分许将吴某兵送至深圳恒生医院抢救,7月3日7时许吴某兵经救治无效死亡。
事发区域平面图
事发区域现场照片
涉事屋面卸料平台
现场勘查,涉事幕墙玻璃包装木箱后方无可靠结构倚靠,下方未垫塞防倾垫块,垂直立放在屋面上,包装箱顶部、背部及底部部分木条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腐烂变形、破损。木箱内的幕墙玻璃全部倾倒在地面 (共计6块),上方覆盖一层塑料保护膜,前方脚手架两根立杆被倾倒的幕墙玻璃挤压变形,地面散落有木方、钢管、编织绑带等物品(下图)。
涉事幕墙玻璃现场照片
涉事幕墙玻璃包装箱后方紧靠脚手架立杆,包装箱木条与脚手架立杆上均绑有编织绑带,经了解,编织绑带用于将幕墙玻璃临时固定,防止存放/搬运过程中幕墙玻璃倾倒(下图)。
涉事幕墙玻璃固定情况
事发现场幕墙玻璃向前倾倒时,前方脚手架两根立杆被挤压后产生变形,现场量测幕墙玻璃包装箱距前方立杆约70cm(下图)。
脚手架立杆变形情况
涉事玻璃倾倒后离地间距
涉事屋面其他幕墙玻璃存放情况
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分析
1.吴某兵个人安全意识淡薄,进行幕墙玻璃搬运作业时,违反了深圳方大建科公司关于《玻璃存储、开箱及搬运》的要求,站在被搬运玻璃正前方作业,被倾倒的幕墙玻璃砸中身体。
2.被搬运的幕墙玻璃未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涉事幕墙玻璃竖直立放在楼板上,未按要求使用“人字架、三角架”等专用货架进行存放,搬运过程中未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二)间接原因分析
深圳方大建科公司安全管理存在问题。(1)未能有效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未按照《玻璃存储、开箱及搬运》的要求存放玻璃,玻璃搬运现场工作空间狭窄,致使现场工人在搬运玻璃过程中存在生产安全隐患;(2)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3)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峰,作为该公司在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全面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深圳方大建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由区住建局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2.深圳方大建科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峰,作为该公司在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并由区住建局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来源:南山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