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晚期财政困难,为了解决危机,清廷不仅大肆卖官,还发明了很多名目以换取收入。其中就有举人的名额。
在清代,各省每次考取的举人名额都是定数,根据各省的文化水平,经过多次调整完善了。比如乾隆九年,顺天府232个举人,浙江94个,江西100个,江南(江苏69,安徽45),广西45,云南54,贵州40人。
在咸丰年间为了解决财政危机,清廷打起这个名额的主意。清廷下令允许各省通过捐银增加举人的名额,并分为一次性增加名额和永远增加名额。各省捐款10万两加临时名额一个,捐三十万两永远名额一个。
为了避免名额过于泛滥,清廷还是规定了临时名额,大省最多加三十个,中省最多加二十个,小省最多加十个。永远名额,各省都不得超过十个。
诏书发布后,各省纷纷捐银换取录取名额。面对潮水般的银子,清廷根本没有守住十个名额的限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于同治十年取消永远名额。同时把临时名额变成三十万两一个。
光绪十五年,礼部曾经建议停止增加名额。但是第二年光绪十六年,为了给北洋海军买军舰,再次恢复了捐钱买举人名额。然后这条制度就一直执行到清末取消科举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