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可对于企业而言,似乎并不是这样。不仅过了35岁,就会面临很大的职场生存压力,即便能有幸一直留在公司中,也未必能被当成宝贵资源。随着职场人群的快速更新换代,和管理人员一级一级的晋升,老员工不仅可能会在薪资上出现倒挂,也容易和自己的上级出现年龄倒挂。代际间的观念、能力、习惯差异,都使得老员工的职场生存环境并不乐观。
福州某公司员工李某,历任公司操作文员、副经理、分公司经理等职务,职位的升迁,也使他一直稳定供职于这家公司。但随着和自己的主管就业绩改善,反复邮件沟通无效后,李某认为被自己的领导刻意针对,遂自此不再作回应。
通常出现这种管理失控后,管理人员都会在咨询公司劳资部门后,采取手段,李某也不例外。李某的主管中止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安排其在会议室熟悉工作职责和员工手册。以这种中断员工正常工作安排和节奏的方式,希望逼李某自行离职。对于这一切,李某自然不服气,选择了一页不看,在会议室里玩手机。此举被公司抓住把柄,按照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理由,和李某解除了劳动合同。
对此李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索赔98.2万,法院予以支持。法院认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反而李某可以拿出其正常履行管理职责,安排工作的微信截图。哪怕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后,依旧没有改变原判。
李某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不低于1.9万,在此公司的工作年限25年。如果公司属于合法解除,则按照25个月的月工资支付经济赔偿金,即47.5万。但鉴于公司无法自证本次解除的合法性,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赔偿金的2倍,差不多就是这里的98.2万了。
尘埃落定后,李某虽然经历曲折,但也算是一波进账百万,反败为胜。反倒是公司,不仅亏惨了,估计李某的领导还有劳资部门的同事们,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奔着搞人去的,结果最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我虽然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件,但是身边发生过,而且不止一例这样的事。22年疫情结束后,集团自上而下审时度势,开展人员优化。我们事业部下属的一家分公司,需要优化掉三四百号人。对于一线销售,分公司考虑到人数众多,且工龄普遍较短,最后都通过了协商解除,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方式。但对于后线文职人员,因为工龄普遍都在5-10年,大约60多号人,统一采取了类似的调岗,或者安排会议室学习员工手册的方式。
短期来看,大家都觉得调岗或者安排学习没啥大不了的,至少不会受不了。但当持续半个月都是这样安排时,内心还是很煎熬的,最后不少人崩溃了,同意了分公司可以提供的赔偿方案后,签字走人了。这个结果,其实是低于很多员工的预期的。
所以,能把公司当家吗?不能,你把公司当家,可能公司把你当家禽。话不好听,但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