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其中农村作为应对养老挑战的主阵地和重难点成为共识。面对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机构养老成本高企,互助养老被认为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社会化转向的路径。从基层看去,自我实现的父代价值需求、孝而难养的子代情感困顿、合作帮扶的集体伦理传统,构成农村互助养老实现的主体动力与社会基础。现代性进村和行政控制权下沉背景下,当前农村互助养老正在遭遇空间错置与社会脱嵌两大困境:空间错置表达为养老空间设置的内容偏离与区位错配,而社会脱嵌包括协同脱嵌、组织脱嵌和文化脱嵌三个层面。立足高质量发展战略,文章提出空间内容的乡土本位与区位的村社嵌入、干群角色重构与农民利益联结、组织主体性强化与功能拓展、积极老龄理念营造与年龄集团目标统合四重路径,以助力老年群体实现对晚年生活的美好向往。
作者:刘琪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8.7%。其中,农村60、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分别比城镇高出7.99%和6.61%。一时间,“农村养老向何处去”成为国家和社会共同关注的时代问题。基于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等现实国情,探索一条“低成本、高福利”的农村养老模式,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难题的必然选择和现实需要。在诸多模式中,以自助—互助为原则、以合作生产为旨归的互助养老被视为一条可行路径,本文也将沿此方向切入。
一
从“反哺”到“互助”:转型期农村养老服务模式的社会化转向
衰老是生命自然过程,养老则是一种社会现象,需在具体时空情境中加以理解。众所周知,家庭养老是传统社会最基本和最具生命力的养老模式。其中,代际关系是家庭养老的支持结构,费孝通将传统家庭的代际关系概括为反馈模式(也称反哺模式)。这种反馈型代际关系所以长期稳态保持,与家庭财产制度和社区情理的共同保护密不可分。一方面,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和资源禀赋不足,过去家庭多同居共财,老人凭借掌握稀缺资源的统筹分配权力,来规范子代养老行为;另一方面,敬老文化和孝政治作为村庄主流价值和公共规范,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倘若子女不按“尊亲”标准履行赡养义务,乃至做出弃老、虐老等有悖社区情理的逾越举动,就会遭受“群体性惩罚、社区性死亡”等不可承受之痛。
在很长时间内,即便家庭资源稀缺,老年人也能从家庭中获得稳定的资源、照料和情感支持。即便有些养老问题溢出家庭边界,也能在村庄层面化解,典型如“义庄”,即是熟人社会应对从家庭溢出的养老问题的重要保障方式。新中国成立后,经由土地改革和农村互助合作社运动,“长老权力”所依托的家产制度和组织基础发生变化。首先,农村土地的集体化改造瓦解了父权制的经济基础,土地等生产资料不再作为家产进行代际传递,父辈无法自主调控养老资源。其次,合作社运动以集体化方式组织农民,将生产功能从家庭剥离,子代劳动价值在集体生产中通过“工分”量化显化,个体理性和平等意识由此扩展。虽然这一时期国家大力兴建敬老院,加大对五保户和贫困户等特困群体的福利保障力度,但老年人在家庭和村社中的长者权威和象征符号不断式微,其晚年生活基本处于“底线生存”层次。
步入“去集体化”阶段,国家力量逐渐退出农村,依附于五保供养制度的集体养老也因此走向破产,农村养老再次退回家庭领域。而囿于“以农为主”的家计模式和农业税费负担较重,围绕资源分配产生的家庭政治和代际摩擦比较常见。更为实质的是,子代开始将父代的资源支持情况作为养老依据,农村代际关系由此走向失衡和理性化。尤其对日益丧失劳动能力的高龄老人来说,他们很难从家庭中获得足够反馈,以至沦为鲍曼笔下“废弃的生命”。在“难以活下去”的生活现实和“没用了就该死”的话语笼罩下,不少老人选择一死了之,某些村庄甚至形成某种规则导向的“自杀秩序”。好在,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太久,就在农业税费改革、打工经济兴起以及农村养老金逐年提高的背景下得到缓解。
如今,农村老人的生活条件普遍有了“质”的提升,基本吃穿不愁。不仅如此,受益于农业机械化服务的普及,通过经营老人农业和庭院经济,他们除了能满足自身日常所需,减少对子女养老的依赖,还将农业剩余输入在城的子代家庭,减轻他们的货币化消费支出。前者保证老人自主养老,后者能换得子代资源反哺。有学者将这种“自立养老为主、子女养老为辅”的方式称作自我养老。可问题是,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结构是多层次和立体性的,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方面。在代际居住空间分离和村庄社会关联松散的背景下,上述自我养老模式显然只能保证物质需求满足,无法为老人提供情感能量和心灵慰藉,因此不少老人将当前生活状态描述为“混日子”,并表露出若隐若现的孤独无聊、郁闷失落情绪。这种负能量如不及时排解,可能沉淀并固化为一种自我除能的心态结构,最终影响老人身心健康和养老质量。这个意义上,老年人的精神赡养问题是当前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核心主题和目标指向。
围绕这一议题,近年来学界取得了颇丰成果。比如在供给主体上,穆光宗指出,精神赡养问题不能仅靠家庭解决,社会在老人精神赡养中的作用应加强。在实践机制上,诸多学者不约而同发现,社会交往与老人精神慰藉需求存在正相关,社会参与、交往频次越高,获得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收益也会更大。然而,伴随农村社会个体化和流动化转向,不仅老人面向村庄的交往对象和互动空间日益减缩,而且交往议题日益缺乏实质内容,走向浅表化和形式化,无法滋养老人的精神世界和心灵深处。作为替代,有学者提出国家既要加大资源投入,加强精神养老产品有效供给,也应倡导机构下乡,在村庄中设置精神养老专项机构提供沟通服务。从结果来看,这些强调物的养老服务供给几乎无一例外地遭到“外部在送、农民不动”的实践困局和资源适配难题。毕竟,只有人与人的深入互动才能实现精神满足,人与物的互动无法替代农民主体间的日常社会交往。
正是看到这一点,贺雪峰才提出以嵌入熟人社会的互助养老作为解决方案。借助空间积聚和组织吸纳等机制,农村互助养老不仅可实现老年人力资本的有效整合,创造老年人发挥主体性所需的“机会结构”,还能让老年人以主体协同的合力状态应对个体老化中的生活困顿和养老风险。就此而言,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而机构养老成本较高背景下,从“反哺”到“互助”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供给转向势在必行。当前学界关于互助养老的研究集中在互助意愿、模式和机制方面。在互助意愿上,杨静慧指出个体层面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家庭层面的代际关系与生计能力对老人参与互助养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在互助模式上,学者基于不同标准划分多种模式,比如蒲新微等以居住场所为标准,将互助养老划分为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和“多代居”模式。在互助机制方面,讨论较多的是时间银行、代际补偿机制等。
以上有关互助养老的研究提供诸多启发,但论述的系统性和层次性不足,尤其忽视了作为前缀的“乡村”对于互助养老实现的空间限定和动力机制。作为推进,本文结合多地村庄调研,尝试回答以下问题:首先探析农村发展互助养老的群体动力和村社基础;其次解析当前农村发展互助养老的结构性困境;最后省思应对农村互助养老发展困境的破题之策。
二
转型期农村互助养老实现的主体动力与社会基础
近些年,国务院发布的多项报告均指出要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围绕“农村互助养老何以可能”这一问题,学界多从宏观层面(如政策引导等)加以论述,鲜有从中观层面思考农村互助养老实现的主体动力与社会基础。为此,本节将从主体—村庄两个角度讨论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得以发展的促进条件。
(一)需求耦合:农村互助养老实现的主体动力
1.自我实现:面向村庄互助的父代价值需求
从价值论来说,农民具有基础性、本体性和社会性三重价值。其中,基础性价值是最基本层次,指农民吃穿住等物质性需求的满足;本体性价值关涉农民的生命意义与安身立命之本,以传宗接代为核心;而社会性价值关乎个人及其家庭在村庄中的评价与声誉。只有满足以上需求,农民尤其是老年人才能获得完整的价值体验。当下,依托农业经营、子女支持和国家养老金,老人的基础性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另外,他们多已完成子代结婚等人生任务,其本体性价值业已实现。相比之下,老年人的社会性价值实现日益困难,原因有二:其一,伴随打工经济和城镇化的如火如荼,“无主体熟人社会”的村庄景观显现。当面向村庄的社会交往通道逼仄,老人便难从片段化、形式化的人际互动中获得通达自我实现的社会路径。其二,由于农业机械化和技术普及,种田不再是重体力活,“三个月种田、三个月过年、六个月休闲”成为可能,老年人因此有了更为充裕的闲暇时间。正是闲暇时间无处安放与社会交往空间萎缩,老年人才有着走出家门、迈向村庄的内在动力,有着通过参与互助养老来满足价值增值的需求基础。
2.孝而难养:面向村庄互助的子代情感动力
不同以往,随着自养意识和能力强化,加上女儿这一新型养老主体加入,老年人逐步从前一阶段的家庭“伦理陷阱”中解放出来,在劳动安排和资源分配上获得一定自主性。同时,由于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诸多代际合作空间,子代会有意识地对父代予以情感反馈,比如外出务工的子代会时常给留守父代打电话或视频聊天,代际之间的情感互动增多增强。这种“新时代家书”和新型孝道实践虽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对常态化地满足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的作用有限。为缓解代际长期分离造成的“孝而难养”,不少子代劝说老人走出家门,多和街坊四邻接触,积极参与村庄社会交往,希望借助熟人社会的关系网络帮助父代排解孤独。这是子代的孝心对孝行缺位的某种代偿。可见,参与农村互助养老不仅是老年个体的价值需求,也是其家庭成员的集体意志所在。
(二)合作伦理:农村互助养老实现的社会基础
互助是任何生物应对老化风险的普遍方法,人类也相应生成了丰富的互助伦理与合作帮扶文化。囿于社会文化性格、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结构形态的差异,中西方互助伦理和帮扶文化存在本质区别,走向截然不同的命运。在西方,互助伦理从世俗意义上的利己主义和宗教意义上的利他主义两条路径中孕育而生,前者指人们在竞争环境中为提高环境适应性而走向密切合作,后者指基于原罪文化与赎罪心理而作出的利他行为。在发展话语和个体化浪潮冲击下,支撑上述两条路径的社会基础逐渐被抽离,社区内部自发衍生的互助保障机制逐渐为国家福利制度消解。相比之下,受益于超稳态社会结构,中国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互助文化和帮扶伦理得到一定延续。即便改革开放和农村体制改革后,农民的经济理性意识有所觉醒,熟人社会关系趋于理性化,但“村落共同体的地方性以及共同体的整体性特征依然留存”,村庄依然留存丰厚的关系、价值和秩序资源。依托乡村社会基础(如关系和伦理),拥有主体能力和互助意愿的农村老年人能较为容易达成共识并采取一致行动,这将对互助养老从个体关心事项上升为村庄公共议题大有裨益。
三
空间错置与社会脱嵌:转型期农村互助养老实现的结构性困境
互助养老是农村养老合作生产的重要形式。在合作生产理论中,空间是透视合作生产、同时又被后者型塑的最基本因素,不同类型和属性的空间会生产出不同的养老服务绩效。有了合适空间作为互助场域之后,服务使用者是否具有合作动机就成了影响互助养老得以实现的核心要素之一,它通常取决于参与的难度、能力和认同。在中国农村,社会动员是降低老年人参与互助养老服务成本的乡土机制,而老年人协会则是整合老年人力资本、强化老年群体参与能力的组织载体。一旦实现了降本增能,农村老年人就容易对互助养老模式产生认同,在观念上更愿意将自己视为积极的服务生产主体。四重要素的有机结合,将赋予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以内在生命力和持续性。然而,多地调研发现,农村互助养老普遍面临空间错置和社会脱嵌困境。空间错置主要指外部主体营造互助养老空间时,脱离农村社会脉络与老人需求偏好,而社会脱嵌主要包括协同、组织与文化三重脱嵌,分别涉及信任、自主性和认同问题。正是上述困境的交互作用,才引致农村互助养老的主体缺场和社会基础瓦解。
(一)空间困境:养老空间的内容偏离与区位错配
空间具有社会建构性,居于特定社会空间的行动者会形成比较一致的惯习,即“对自己所在地方的感觉”。社会空间更非纯粹的主观建构,它需要一定的地理基础。在反哺农村的政治倡导下,国家加大对村庄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如划拨专门场地开设老年活动中心和幸福院等,使得互助养老模式在村庄中有了实体运转空间。可是,这些互助养老场所存在实体空间脱嵌于社会空间的问题,非但难以增进老人的社会参与和交往动力,反而降低其合作生产养老福利的积极性。具体来说,空间脱嵌表现为两个方面。
在内容上,面向老年人的互助养老空间隐含城市性与乡土性张力。以常德市N村为例,2013年N村争取到国家发改委的建设项目,投资900万元建成养老服务中心。该中心包括室内和室外两个区域,室内设有棋牌室、健身室、电脑室等,室外设有假山、凉亭、回廊等配套服务设施,但由于高端养老设施和正规化管理方式与老人认知图式和生活节奏不匹配,老年人精神需求并未得到实质性提升。当地老人常常抱怨“去那里不知道干嘛,啥也整不明白。健身器材不知咋启动,更别提玩电脑了”。同时关门开门都有时间规定,老年人很难适应这些规则,对互助养老服务内容认可度逐渐走低。归根结底,在行政化逻辑的总体支配下,基层政府更倾向于争取项目资源制造需求,让人与物而非物与人适配,因此在打造农村互助养老空间时,更偏向于提供高规格服务,并援引城市思维和流行文化居高临下地想象农村,其结果是,这种脱离农村老人文化认知图示和身心结构的空间安排常常无人问津。
从区位上说,面向老年人的互助养老空间遭遇类政治性与娱乐性张力。在地方财政与集体经济硬约束下,为如期完成养老活动场所建设任务,便于日常管理和组织运行,不少农村都将老年活动中心设置在村委会。N村的老年活动中心与村委会便合为一体。从空间属性来看,前者具有较强的娱乐属性,后者带有浓厚的政治属性。两种不同属性的空间交叠在一起,不仅易产生政治空间对娱乐空间的压制,还降低老年活动中心对周围村庄的辐射与整合。具体来讲,由于村部是村干部办公以及开会场所,给人印象严肃而正式,具有较强政治性。而老年活动中心是一个十分随意、休闲的娱乐活动场所。老年人喜欢在其中打牌、聊天、看电视,其间充满了欢声笑语、嬉笑怒骂。将两者并置于同一空间,不免给老人造成空间约束感,使其在开展社会互动时“放不开”。用当地老人的话说,“村干部在底下忙,你在上面大声吵,你不自在,他们也不自在”。这种情况下,养老空间被还原成物理空间,无法增进老人之间的交往体验和养老福祉。
(二)协同困境:干群关系疏离与农民利益脱嵌
倘若社会关系能诱使人们的决策环境发生实质变化,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那么,村级组织和老年人的关系,以及老年人之间的关系状况也会影响互助养老的协作效果。相互信任的干群关系与彼此紧密的农民关系具有维持合作生产的功能,反之容易出现协同困境。
一方面,对多数农村而言,由于集体资源稀缺、社会结构脆弱和利益多样化,村庄缺乏内生行动能力,村干部需要以组织动员的方式开展群众工作。而组织动员效果取决于老年人对村干部的信任水平。信任程度越高,村干部动员能力越强。这种信任关系将减少干群信息不对称问题,拉近彼此的心理距离与关系边界,使老年群体更愿接受村级组织提出的互助养老方案。然而,在国家与农民关系从汲取转向反哺后,村干部并没有依托下乡资源与村民建立信任关系,反而注重个人利益,致使公共资源未能转化为村庄公共福利和治理能力。另外,当前村级组织日益行政化,村干部的代理人色彩越来越强,对上负责的面向显著。以驻马店市C村为例,近几年C村所在乡镇开始采取任务清单向村干部布置工作。在这份清单中,不同工作内容被赋予不同分值,分值大小基本决定了村干部的注意力配置情况。作为一类非中心任务,老龄工作分值小、占比低,难以吸引村干部注意力和资源投入。渐渐地,村干部的合法性面向和社会性权威大为削弱,与在村老人的信任纽带日趋松散,以至于村干部的老龄政策宣传与养老项目争取被老人无差别地视为以权谋私,被看作“不过是想要多捞点钱罢了”。不难想象,村级组织难以在农村互助养老发展中发挥应有的组织功能和引导作用。
另一方面,互助养老的实质是集体行动,老年人之间的关系会影响集体行动能力。伴随乡村社会资本流散和经济理性崛起,社会关联度大幅下降,基于传统“自己人意识”形成的互助合作难以维继。这样,利益相关逐渐取代国家意志、社会关联成为人们合作的基础。由于土地是最大的政治,关涉每个农民的利益,通过土地来建构紧密利益共同体成为一种可选路径。而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优势是关键。究其原因,在农地集体所有的产权规定下,农民集体享有统合调整分散农户土地的能力。而土地调整提供了农民关系理顺和利益协商的政治空间。在此政治空间内,农民可以围绕相关议题进行公共协商和理性互动,强化彼此的社会关联,并借此机会重建信任,此所谓通过“物”的秩序理顺人的秩序。然而,囿于土地承包期延长和土地确权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土地越来越与私人利益和权利绑定,农民地权意识不断扩张,集体的统筹能力趋于弱化。一旦土地无法在统与分之间转化,因土地而生的人际矛盾就难以消解,村庄关系结构就变得刚性。受此结构约束,作为种田主力的老人将很难围绕互助养老议题形成集体共识和同一结构,更遑论进行互助养老福利的合作生产。
(三)组织困境:养老自组织的向上依附与对外闭锁
除空间安排和信任纽带,互助养老的展开还依托特定的老年群体组织,特别是老年人协会。对于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来说,由于集体经济支持缺乏、传统仪式性团结弱化和老人社会身份边缘化,老年人协会经常遭遇资金和合法性困境。以下将从湖南省涟源市F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老协”)切入来展开组织困境的分析。
就前者而言,在政策支持下,F村于2015年成立老协。在具体的组织运转中,尽管政府每年向F村投入资源,但老协依旧遭遇资金约束困境。原因在于,国家养老资源的最基层承接单元是村级组织,老协的资源获取能力取决于其对村级工作的支持程度。为获得村级组织的支持,老协只得采取“权力让渡”的方式,将村干部纳入协会组织架构中,赋予村书记老协会长身份。这种策略造成了行政吸纳社会的意外后果,即村书记常常利用其组织者身份挑选理事会成员。选任标准并非依据是否具有社会权威,能为老年群体利益发声,而是那些“听话好用的”,能服务于村级组织的工作要求的。其结果是,老协成员常常协助村干部落实政策宣讲、收取农保医保费用等额外工作,没有足够精力来联系并回应老年人的互助需求和生活难题,由此背离了“为老人谋福利”的组织初衷。
就后者而言,互助养老虽是回应老年群体需求的模式创新,但这一模式要想持续运行,就需要嵌入熟人社会,与村庄关联起来。也就是说,不能“就养老而谈互助”,而是要有整体思维。作为面向老人的自主组织,老协需要超越仅服务老年群体本身的窄化定位,形成面向村庄整体的福利增量和服务供给。只有它显示出对村庄社会的开放性和增益性,村庄成员才会形成对互助养老模式的自觉认同,才会通过支持老协工作来参与养老服务的合作生产。比照之下,F村老协缺乏整体思维,服务对象单一(完全定位于老年群体)、服务内容单调(只提供打牌、看电视服务)、服务功能局限(只提供老年人聚集空间,并不开展面向村庄的文化活动),使其逐渐抽离村庄社会,沦为单一年龄集团的自娱自乐。最终,老协不仅难获村庄内部的社会承认,还被其他村民说成是“邪会”,造成有些老人唯恐避之不及,更别提依托老协推动互助养老理念深入人心和养老福利共同生产。
(四)文化遮蔽:老龄观念与交往伦理的双重异化
在乡土中国,尊老文化贯穿社会的整体架构。在家庭内部,它表达为“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三层次。经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一推己及人的心理传导机制,扩散到更为广阔的村庄社会。正是自上而下的文化统摄和自下而上的价值激励,互助养老的制度化获得了内在生命力。然而,现代性下乡背景下,农村社会的理性化和个体化趋势蔓延,日益瓦解农村互助养老的社会动力和价值基础。
具体来说,一方面,市场经济以货币化形式重新定义并显化了个人价值(物化的价值量),推动了村庄社会道德体系内核的异化,致使发生从以“(年龄)辈分定上下”到“以(经济)能力定高低”的价值转换。相比子代的生计能力和发展潜力,农村老人常因身体老化而财富获取和积累能力下降,日渐沦为村庄社会“底层”并被贴上“无用者”标签。以山西省运城市X村为例,“老人无用论”话语在村庄中十分流行,当地老人的生命被视为无用的“垃圾时间”。在当地年轻人看来,老人应该待在家里,不要出去“惹麻烦”。老年群体自身也怕给子女添麻烦,采取消极态度看待生命老化过程,忽视自身生产性能力和主体性力量。另一方面,随着打工经济兴起和农民城市化卷入,农村社会关系理性化色彩浓厚,利益考量成为人们采取各种活动的主要参考标准。换句话说,个体间关系不再由血缘地缘关系决定,而是由双方利益互动往来决定。有学者将当前农村社会关系新形态称为工具性圈层格局,以区别于费孝通提出的差序社会结构。在工具理性统摄的生活情境中,X村互助养老行为被利益关系主导,需要以可观即时的利益回馈作为触发机制,当地农民常挂在嘴边的话,即“没有好处的事情傻子才干”说明了此点。这样,短期的利益追求消解了“风物长宜放眼量”的长远考虑。不难想象,当互助养老难从村庄社会寻找到超越性的伦理支撑时,其制度化过程将难以行稳致远。
四
迈向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农村互助养老实现的路径优化
基于空间错置和社会脱嵌,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遭到上述种种困境,如空间错置导致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交往动力难以增进,进一步降低了老年人合作生产养老福利的积极性;社会脱嵌带来了互助养老发展中的社会资本缺失、组织自主性不足和文化规范力量不强等困境。因循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上述困境,本节将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主张。
(一)内容调适与区位选择:互助养老实现的空间适应性营造
1.空间内容调适:落实“乡土本位”的空间建造
“空间是社会的产物”。互助养老空间只有回归“乡土本位”,才能促成人与物以及人与人的社会融合。鉴于此,在空间植入前期,要避免完全照搬照抄西方社会或中国城市的空间营造经验,避免机械地按照城市老人喜好对农村老人展开想象,而要通过调研、走访、开会和观察等形式深入老年群体,了解并记录老年人的活动偏好,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空间规划和内容设置。在空间植入中期,要畅通老年人针对空间使用的需求表达和意见反馈渠道,让老年群体表达出空间适应难题和空间改造需要,积极推动老年人从空间服务对象向空间建设主体的角色转变,以便在空间营造过程中提高老年群体与养老空间的融合度,促进老年人的社会融合。总之,当空间植入实现空间与社会匹配,并从政府的单向输入转变为政府与社会尤其是老年人的协同联动、合作生产时,互助养老空间才能克服城市性与乡土性的内在张力,真正匹配上农村老年人身心结构,实现空间积聚的社会效应。
2.空间区位选择:推动“嵌入村社”的空间生产
整体来看,村庄内部交叠着政治性与社会性等多重属性的空间形态。倘若不加区分,不同空间可能出现相互挤压的情形。相比自上而下的国家视角,立足村庄社会的自下而上视角更容易分辨不同属性空间。这意味着,在互助养老空间区位选择上,首先要依托地方性知识对错落分布于村庄社会的多重空间属性进行识别、判断和归类。土生土长的老年人对村庄的空间分布和性质判断常常有着身体化感知,因此有必要将他们组织起来讨论,编织村庄不同属性空间的资产地图。其次,对空间性质的讨论与澄清是确定互助养老空间区位的前提。通过搭建沟通机制,引导老人讨论他们需要什么样的空间、空间应该满足哪些需求、以及如何利用空间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村干部和老协整合老年群体内部意见和偏好,最终达成空间选址共识。只有这样,才能打造适配于老人认知图示和身心结构的互助养老空间,吸引他们主动参与养老服务的合作生产,实现老年人在互助养老上的身体在场和智识发挥。
(二)角色重构与利益联结:互助养老实现的信任纽带编织
作为一项合作生产行动,互助养老实践效果深受村级组织与老年人、以及老年人之间的信任水平影响。现实地看,由于行政控制权下沉和多中心工作体制,村级组织日益形成对上负责、照章办事的行动逻辑,干群关系就此松散,信任隔阂加深。同时,近些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倾向于将土地权利与具体个人绑定,弱化了集体调控能力,使得围绕土地而生的人际矛盾难以调节,这样,作为种田主力的老年人常因“气不过”而不愿合作。
1.权力规范与角色转型:织就干群信任纽带
干群信任依赖于正式制度对基层权力不规范行使的约束,强化村级组织回应老年人需求的能力。为此,一要强化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设和供给,把满足包括老人在内的农民公共需求作为建设方向,以破解资源下乡中干部注重个人利益、与民争利的制度困局。只有下乡资源真正转化为老年整体福利,基层治理效能才能显现,村干部才能再获老年群体信任。二要正确处理好行政—自治关系,避免行政体系过度吸纳自治造成政权悬浮与干群疏离。为此,政府应赋予村级组织一定的政策转换能力,发挥好其作为国家和社会中间节点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村干部应坚持群众工作方法,多走访看望在村老人,了解需求、倾听困惑,推动互助养老议题从私人事项转为公共议题;尽可能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创新的试点工作,优化老人参与养老服务合作生产的过程体验,使其感受到互助的获得性。当村级组织提升回应集体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效率,就能得到老人认可接纳,完成当家人角色的回归和服务职能的重构,并藉此动员更多主体参与到作为村庄公共福利事业的互助养老中去。
2.土地利益调平与村庄再政治化:优化村庄关系结构
当前,不少地方探索出“虚拟确权”“确权不确地”等灵活变通方式。这种方式赋予农民形式上的权利归属,而非具体的耕作地块,从而保留了集体依靠土地进行治理的政治空间。有了这重空间,不仅在村老人的种田需求得到满足,还创造了老人互动的公共议题,使他们在参与过程中更加熟悉信任,重拾并激活互助帮扶的伦理动力。由于国家养老保障水平还较低,土地对老人来说依旧是重要保障机制,因此围绕点滴的土地利益,他们免不了闹些不愉快。这些细微矛盾如若无法解决,就会影响老人互助意愿和动力,乃至影响农村互助养老的高质量发展。对此,有效激活“结平衡账”机制颇为重要。在具体路径上,村集体应通过多次开会、调查和讨论的方式,了解并抓住矛盾双方利益关切点,并将相关议题导入村庄政治空间,按照地方规范和生活理性,寻找彼此可接受的最大公约数,从而使私人利益矛盾在公共协商空间内得以消融。一旦存在制度化的土地政治动员和利益调配机制,农地经营产生的人际矛盾会化解在村庄内部,不会影响老年人面向村庄的社会交往过程和互助服务生产。
(三)主体性强化与功能拓展:互助养老实现的组织单元培育
群体的能力不是个体能力的简单算术和,相加之后,还需乘上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系数。然而在实践中,作为养老自组织,老协不仅呈现“依附式发展”特征,遭到“行政吸纳”困境,还因缺乏整体思维而脱嵌村庄社会,遭遇合法性困境。这两种困境导致老协失去组织自主性,难以发挥公共利益表达功能,以及实现增进老年人整体福利目标。因此,强化老协的自主性并拓展其服务面向对于克服当前实践困境至关重要。
1.通过目标定位与资源渠道拓展,增强养老自组织的主体性
就社会组织自主性而言,清晰的定位、分散性的资金来源和合理的架构是最为重要的。为此,老协首先应树立“老年群体本位”的服务理念和方式,明确其主要作为村庄老年人的互助组织而非村级附属这一定位,在具体工作中将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当作第一宗旨。明确组织定位和宗旨后,协会组织者要敢于与村干部理性协商,在互动中明确双方职能边界,积极为协会发展争取更多自主空间。其次,除争取村级组织支持外,老协要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争取市场、乡贤和普通村民等多元主体捐资,保证运转资金稳定,以便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性。最后,优化老协组织架构。老协会长和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应依托民主选举方式(主要是老年人参与),挖掘出那些具有社会权威的民间精英。通过组织优化,保证具有公共性和代表性的民间精英能占据组织主导地位,而村干部只作为参与者和协同者。只有这样,老协才能真正回归其作为老年人的组织这一本质属性。
2.通过功能外溢和社会需求回应,稳固养老自组织的合法性
通过功能外溢和社会嵌入方式,老协可获取广泛社会支持,进而强化整合村庄社会资源的能力,这种能力对于老协内生发展能力的增长不可或缺。具体来说,协会不仅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平台,还是将老人组织起来发挥余热的平台。伴随农村由生产空间向生活空间的转向,大量内生事务释放。在行政化的村级组织难以识别且有效回应的情况下,老协可依托老年群体的知识优势和身体能力积极回应。比如说,协会可介入村民间的矛盾纠纷,相比于脱离村庄的年轻村干部而言,老年人对村庄人事更为熟悉,他们不仅更容易理清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而且更容易组织与矛盾双方关系相近的老年人介入,利用熟人社会内部的人情和面子等关系资源化解矛盾。当村庄成员感受到老年人的“老有所为”,他们将更愿支持协会的持续发展。
(四)观念营造与价值再生产:互助养老实现的认知图示更新
在走出乡土的过程中,农村人际熟悉程度降低,朝着理性化和个体化方向迈去,由此使得“老而无用”的虚谬论调不断涌现。倘若不能对此正本清源,农村互助养老终将无法凝聚人心,难以持续运行下去。
1.传承、更新与实践:激活农村互助养老的文化动力
通过尊老理念营造与精英示范引导,激发互助养老的文化动力。一要推动优秀尊老敬老文化传承。村庄场域承载着熟人社会丰富的历史底蕴和社会内容,其中不乏尊老敬老文化故事和传统典范。基层干部可组织村庄文化精英收集这些故事,并依据时代精神合理改编,借助送戏下乡平台,为农民提供贴近生活的文化活动。二要赋予尊老敬老文化以积极老龄化内涵,营造正确友好老年观。传统尊老敬老文化仅将老人当作文化对象,而积极老龄化则赋予老年人主体地位,并将其视为有发展能力的人。鉴于积极老龄化理念在农村传播有限,可适当将其纳入村级考核,督促村干部利用村庄大喇叭、学校和各种村民会议等渠道加强积极老化理念传播力度,从话语和观念层面拓展人们对老年群体的理解,营造积极有为的老年群体形象。三要识别尊老敬老典范,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先进人物往往能发挥一定社会激励作用,为此,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将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尊老敬老行为的村民识别出来,在村庄大舞台上进行表彰,发挥先进人物的带动作用。当村庄文化对老年人更友好亲和时,互助养老就有了持续展开的文化活水和伦理动力。
2.统合、引导与激励:重塑农村互助养老的价值生产
通过重塑集体目标统合和激励机制,拓展村庄互助养老所需的公共性与社会性。第一,基于“每家都有老人,每个人都会老”这一事实,村集体可以发挥组织动员和舆论引导作用,激起不同家户关于养老责任和利益趋于相通的总体想象,在村内达成“集体互助胜过个体照护”的基本共识,实现老年集团对其他社会阶层和集体目标的统合。有着这样的统合过程,那些正在变老、即将成为老人的群体便会基于未来生活境遇和归宿想象,扭转对老年群体的消极判断和身份污名,推动老人角色从“无用者”到“家中宝”的积极转向。第二,强化人们参与互助养老的社会性和物质性激励。后乡土中国时代,熟人社会还未解体,多数农民的生活面向依旧在村,还是重视面子、名誉、声望等社会性收益。这样,村干部可借助社会评价体系激活人们参与互助养老的社会动力,例如经常在微信群、大舞台、宣传栏等公共空间,对尊老爱老事迹进行宣传、转发和表彰,从而在村庄中形塑出一种实践互助养老的社会激励机制。当集体目标统合和社会激励驱动后,农村互助养老“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将会形成,老人才能过好“生活”而非只是“活着”。
作者简介:刘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博士生。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多元化乡村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9ZDA114)。
原文刊于《兰州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