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与高档茶楼茶艺师发展迅速,感情甜蜜,期间不惜花重金为其挥霍。
在一次与女友及其闺蜜的聚餐饭局,他却被灌得不省人事。当他在酒店醒来时,发现身边躺着的竟是女友的闺蜜。
面对这样的情况,男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报警,结果却把女友及其闺蜜却进了监狱!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几个月前,小林通过一款交友软件认识了吴某。
吴某长相温柔,举止优雅,自称是一名茶艺师,常在高档茶楼接待客人。
小林一眼就被吴某所吸引了,为了博吴某好感,他拼命表现自己的“慷慨”,短短两次茶楼约会,就惊人的花费21万多元。
吴某的温柔体贴让小林以为自己遇上了真爱,直到发生了一件事。
案发当天的晚上,吴某邀请小林和她的两个闺蜜一起吃饭喝酒。
席间吴某和闺蜜不断劝酒,小林本来就不会喝酒,几杯下肚意识渐渐模糊。
几人趁着小林醉得不省人事,吴某和闺蜜把他带到酒店,然后安排他和闺蜜睡在一起。
更恶心的是,吴某还拿手机拍下了小林和闺蜜同床的不雅视频。
第二天小林醒来后,发现自己身旁居然是吴某的闺蜜。吴某随即拿出不雅视频威胁他,要求分手。
小林本以为是自己犯错对不起女友,可仔细那么一想,感觉从昨晚吃饭起就不太对。于是小林选择了一条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路——报警。
原来,吴某发现小林的积蓄已经快掏空了,就打起了快速脱身离局的主意,但又怕小林为自己花了20多万纠缠不清,于是和两个闺蜜一起合谋,决定用一个“特别的方法”结束这段关系。
警方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很快发现这不是吴某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原来吴某和她的闺蜜早们已形成一个“搭档组合”,用类似的手段骗取了40多名男性的钱财,涉案金额高达400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本案的核心争议:吴某及其闺蜜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吴某及其闺蜜是否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结合案件情况,吴某以恋爱为幌子,通过虚假的感情骗取小林的信任,诱导小林进行高额消费和转账,显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而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即为“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吴某及其闺蜜通过类似手段共计获利400万元,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可能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03深刻教训有网友热议:“抓的好!当下有些女子,就是利用谈恋爱,骗取青年男人的钱财。我的朋友圈里就发生这类事件。”
也有网友表示:“有个疑问,闺蜜要是一口咬定被猥亵侵犯了,小林怎么才能自证清白?好像有口难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