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共情了!后排观众太吵男子忍到结束开麦,网友:花钱不是来听话

爱普发何吕 2025-02-02 13:50:59

湖北武汉,在当地一家电影院里面,看电影时,男子后排观众一直在讲话,他忍到了电影结束后,忍不住“开麦”了:“两个半小时说了一整场!”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网友:已经很有素质了,在结束后才说。(风云传播)

据介绍,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男子陪家人在电影院看电影,因为后排观众在整个电影放映期间不断讲话,严重影响了他的观影体验。

尽管感到极度不适,这名男子仍然忍耐了整整两个半小时的电影时长。最后在电影结束的时候,单子直接放大招,“看什么电影,一直要说话,两个半小时,讲了一整场电影的话!

评论区中,来自山东的网友留言:不怪这大哥…我去看电影,后面的孩子咳了一整场没停过…我都有点受不了了…

来自江苏的网友调侃:能忍到最后发火已经很礼貌了!我上次也是前边四个人跑电影院唠嗑去了,而且还很大声,我们后排的都很无语,后来忍无可忍了就告诉她们麻烦你们小点声,花钱是来看电影不是来听他们说话!

来自河南的网友为小哥点赞:小哥素质太好了,为了不影响其他人硬是忍到了电影结束才开怼,这估计是看电影从头评论到尾,而且还是那种看不懂电影的 除了全程说话影响他人的,还有那种踢凳子的都挺反感的 !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些事情呢?

1、电影院是公共场合,大家都应该主动遵守最基本的公共秩序!

根据《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所以说,大家都应该知道最基本的一个社会常识,在电影院这样的公共场所,保持安静是最基本的礼仪,不应该打扰他人的观影体验!

并且,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孩子调皮家长也应该及时主动的提醒和制止!避免因为观影引发其他游客的不适,导致矛盾的发生!

2、营业方面作为活动的组织方,也应当采取必要的提醒和制止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春节期间,影院作为人员最为密集的场所,也应该加强对内部秩序的管理,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给大家提供良好的观影感受,因为游客毕竟是花钱买票到电影院来看电影的!

比如,很多热心网友遇到类似的情况,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例如,设置一键求助按钮、强化家长对孩子行为的监督、对违规者实施禁入惩罚等措施,以改善观影环境!

3、父母是未成年的监护人,应该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根据《民法典》第1068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义务,如家长未尽到监护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6条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家长带孩子观影,电影院毕竟属于公众场合,应该对孩子进行提醒,共同维护良好的关于秩序!如果家长听之任之,也是典型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就像网友所说的熊孩子背后必然是有熊家长。

最后,大家都应该文明自觉!在面对噪音干扰时,既要有一定的耐心,也要勇于采取适当行动,不能一味忍耐。

同时,可以更加灵活,建议通过向工作人员报告的方式间接解决问题,避免发生争执或者是直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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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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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