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个人建议,对于人贩子判处死刑,或者至少判处无期徒刑是合理的呢?因为人贩子的行径实在令人深恶痛绝。

这两天大家都看到了热搜上的山东入室抢婴案,四名人贩子集体翻供。都到这时候了还翻供,四个嫌犯相互扯皮,只有一人承认参与抢婴,还说只得了5000块钱,而当年被抢的婴孩如今都已长大成人。
为什么说对这类人贩子可以处以死刑,至少也得无期徒刑呢?看看现行刑法,对他们的惩处力度可以说太轻了。从价值层面来讲,如果是拐卖人口,判处无期徒刑是合适的。
比如有的大学生、研究生被拐卖到其他地方,这些都是有自主意识的成年人,是被人骗了。这就好比有人在网上参与P2P投资之类的,因自身没处理好而被骗。虽然受到伤害的是人,而人的价值难以估量,但毕竟是被骗,被骗者在主观上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对这类拐卖人贩子判处无期徒刑。
然而,像山东入室抢婴这种案件,以及两三岁小孩子在家门口玩耍,家长稍一分心就被抢走的情况,就应该判处死刑。
要知道,这些被抢走的孩子,哪怕只是几个月大的婴儿,对于其家庭来说,那就是无价之宝。无论用多少钱,都无法衡量孩子的价值。这些孩子不是因为自身过错而被骗,他们就像毫无反抗能力的“物品”被直接抢走。这就好比从别人家里拿走一件价值无法估量的东西,就算赔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本无法实现,所以只能对这类人贩子处以死刑。
当然,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对人贩子处以死刑,可能会导致孩子受到伤害。这就如同强奸罪,有人说为了保护女性受害者,所以不对罪犯进行最严厉的惩处。
但我不太认同这种逻辑。如果都秉持这种观念,那还有谁敢公正执法呢?就像有的法官在法庭上公正判决,却遭到被告人报复伤害,甚至被杀害。就因为害怕罪犯报复,就不敢对其进行应有的惩罚,这有道理吗?
大家对于人贩子最低都要处以无期徒刑这种观点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