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始末:教授聘期考核不合格,公开质疑校方标准3月1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力(化名)因聘期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在社交群宣布退群,并于朋友圈发布千字“罪己诏”自嘲“无能”“愧对学校”,引发网络热议。李力教授称,自己四年间发表论文16篇(含3篇C刊)、完成教学任务且年度考核曾获“优秀”,但聘期综合考核却被判定为“不合格”。他质疑校方存在“10%末位淘汰”的硬性指标,并直言“中南法学院眼瞎,当年引进蠢才”。
校方回应:未完成科研指标,否认“末位淘汰”制度3月1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声明,称李力教授的聘期考核依据《专任教师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及《人才引进协议》,其聘期内仅发表普通C刊论文1篇、报纸论文2篇(按C级认定),未达到考核要求,故判定为不合格。校方强调,考核结果不会导致解聘或“非升即走”,仅影响薪酬,并否认存在“10%末位淘汰”制度,同时表示李力可依法申诉。
争议焦点:考核标准是否合理?
1.科研量化指标的争议李力自称四年发表论文16篇(近40万字),但校方仅认可3篇C级成果。这一矛盾反映高校普遍存在的“重数量还是重质量”问题。李力指出“大刊发表难”,而校方要求可能更侧重核心期刊发表数量。2.是否存在“末位淘汰”压力?李力质疑校方为完成“10%不合格率”将其定为唯一不合格的二级教授。尽管校方否认,但有评论指出,部分高校为激励竞争可能隐含类似规则,导致“合格者被不合格”。3.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的差异李力称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曾获优秀,但聘期考核却综合判定不合格。这暴露了长期聘期考核与短期年度评价标准的不一致,易引发教师对规则透明度的质疑。
舆论声音:考核机制需兼顾人性化与公平性
学者观点:李力作为资深教授(曾获“南湖学者”特聘称号),其学术能力毋庸置疑。事件折射出高校考核“唯论文”倾向可能忽视教学贡献与学科差异,尤其对临近退休的老教授缺乏包容。公众呼吁:校方需公开具体考核细则,避免“暗箱操作”。考核应兼顾科研、教学、社会服务等多维度,并建立更透明的申诉与复核机制。
深层反思: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何去何从?近年来,高校“非升即走”“末位淘汰”等机制屡引争议。此次事件再次提醒:
避免“一刀切”:需根据学科特点、职业阶段差异化制定标准,如法律史等冷门学科的核心期刊资源有限,过度量化可能扼杀学术深耕。尊重教师职业尊严:考核结果涉及教师名誉,处理需谨慎。李力以“罪己诏”自嘲,实为对考核不公的无奈抗议,校方应重视教师的心理与职业归属感。
结语李力教授的“罪己诏”不仅是个体遭遇,更是高校教师群体对考核机制的集体叩问。如何在激励创新与保障权益间取得平衡,是高校治理现代化的必答题。唯有公开、透明、人性化的制度设计,才能让学者心无旁骛地投身于学术与育人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