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故事【017】马航失联人员家属宣告死亡案

幼萱谈社会 2023-10-31 02:55:01

#民法典小故事#【017】马航失联人员家属宣告死亡案

案例:马航失联人员家属宣告死亡王先生2014年3月8日搭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次由吉隆坡飞往北京的航班后失联。2017年9月19日,申请人李女士向本院申请宣告王先生死亡,因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联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于2017年9月26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王先生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经届满,王先生仍然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王先生搭乘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于2014年3月8日意外失联后下落不明,本院在受理李女士的申请后,依法发出寻找王先生的公告,现法定的公告期间已经届满,被申请人王先生仍没有音讯。自此,被申请人王先生下落不明已达三年之久,申请人李女士申请宣告王先生死亡符合法律规定,故依法应当宣告王先生死亡,意外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宣告王先生于二〇一四年三月八日死亡。

律师说法:宣告死亡

现实生活中,死亡有两种,一种是有死亡证明的自然死亡,另外一种就是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它是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推定自然人死亡。法律上设立宣告死亡制度,对结束下落不明的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不稳定状况,稳定社会经济生活是有重要意义的。比如婚姻关系、劳动关系、合同关系、财产分配等,都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根据法律规定处理。

有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死亡,一是下落不明满四年;二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马航失联事件,有权机构没有宣布死亡,因此,只能认定为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就可以宣告死亡。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

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死亡日期的确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

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

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案件时,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一)被申请人的近亲属;

(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被申请人有继承权的亲属;

(三)债权人、债务人、合伙人等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但是不申请宣告失踪不影响其权利行使、义务履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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