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故事【012】女子重病后想卖房治病遭丈夫拒绝,该如何做

幼萱谈社会 2023-10-21 17:12:00

#民法典小故事#【012】女子婚前5套房,重病后想卖房治病遭丈夫拒绝,女士一招让丈夫净身出户

案例

女子婚前5套房,重病后想卖房治病遭丈夫拒绝!一段母女对话警醒多少不给自己留后路的人

杭州姑娘方敏(化名)的父母早年经商,在她婚前就给她备下了四五套房产。老公是家人介绍的,恋爱一年,结婚五年,孩子四岁。

然而不幸的是32岁的方敏2018年下半年确诊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即俗称的“渐冻人”,刚开始四肢无力,肌肉萎缩,最后会呼吸衰竭,需要依靠呼吸机,跟外界沟通困难,而且后期治疗费用也会非常高。

不忍心让那么小的孩子过早失去母亲的方敏,为筹钱维持后续治疗,想卖掉自己父母给夫妻俩买的房子,而一听说要卖房子,一开始口口声声表示“花再多的钱,咱们也得治”的丈夫却当即翻了脸:“房子你不能动!要不……咱就……不治了”。

之后,方敏找母亲哭诉:“妈,我该怎么办啊?我倒不怕这个病,而是陈松的做法让人太寒心了……我现在还没有病重,他都不怎么管我,等到我病重的时候,他肯定不会管我!到时候还得麻烦你们来照顾我……”

方敏母亲一边安慰女儿说:“天塌下来有爸妈给你顶着……谁的女儿谁心疼,爸妈会一直照顾你的……”

律师说法:成年人可以“意定监护”委托自己的监护人本案中,方敏丈夫做法确实让人愤怒。目前,尚无有效方法治疗渐冻症,而且在治疗过程中,不仅需要亲人照顾,更需要大量资金。

方敏该如何维护自己权利呢?1.卖自己婚前房产,不需要经过丈夫同意。2.即使方敏没有婚前财产,也完全可以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卖自己的份额用来治病。3.更重的是,方敏还可以通过“意定监护”,把自己失去行为能力后的权利交给父母,让父母管理自己的财产,必要时可以由父母代自己诉讼离婚。

“意定监护”也称委托监护,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可以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三条 【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他人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订立书面协议事先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后,协议的任何一方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协议确定的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请求解除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协议确定的监护人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该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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