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几种典型模式

爱农者看闻 2024-08-16 16:40:56
作者:李兴华 邓文 近年来,湖南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手段,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由2017年的196.72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315.16亿元,增幅60.21%;经营性收入由2017年的19.52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33.85亿元,增幅73.38%。笔者在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湖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6种典型模式,以期能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1. 盘活资源资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或整合盘活村级资源,采取承包、租赁、投资入股等方式,实现资产资本化、资源收益化。如长沙市岳麓区东塘村立足村情,成立众益土地专业合作社,通过盘活资源资产,创新“支部+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将分散的90.73公顷耕地、林地经营权整合集中,统一流转,引进20家农业类和建筑类公司,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增加50万元。同时,该村通过租赁经营和托管经营的方式,将原东塘小学、莲蒲砖厂、鸿旺砖厂等闲置资产盘活,实现增产保值,为村集体创收14万元。盘活资源资产模式是适用面最广、适用性最强、既基础又灵活的一种模式。该模式需建立在村集体全面清产核资且资产权属清晰的基础上。由于资源资产既包括经营类资源资产,又包括非经营类和公益类资源资产,其盘活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所以在选择该模式时切忌盲目跟风、简单借鉴复制和搞“一刀切”,必须充分发掘乡村资源的特色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逐个盘活。 2. 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依托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新经济、新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如凤凰县廖家桥镇菖蒲塘村立足水果产业,大力发展红色游、观光游、体验游和研学游,初步形成农、旅、研、学一体化的发展格局,走出了一条农业兴、农村美、农民富的特色之路。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6121元增至2022年30392元,增加了近4倍;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13年3万元增至2022年209万元,增加了近70倍。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一般适用于区位条件相对较好,有一定特色产业基础或乡村环境优越的村庄。该模式能有效带动农户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收益的公开公平享有,以及构建利益激励机制。 3. 社会化服务模式即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通过提供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服务,获得集体经济收入。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服务性质的不同,又有3种具体形式:一是提供生产服务型。村集体领办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小农户、家庭农场等提供生产托管、农资供应、农机耕种收、技术推广等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如溆浦县洑水湾村以“全产业链托管”的方式,对38公顷柑橘基地开展标准、技术、市场、价格、品牌“五统一”服务,每千克柑橘管理成本降低0.8元,精品果产量提高40%以上,2022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107万元,实现了农户与村集体互利共赢。这类模式一般适用于粮油、经济作物等生产大县。二是适度规模经营型。村集体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场经营公司等经营主体,或者集体统一流转农户承包的耕地、山林等资源,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如浏阳市东门村成立土地合作社,实行全体村民的土地经营权以合作经营形式统一流转到村土地合作社、村土地合作社统一流转给大户经营、统一分配收益资金、统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经营特色的“五统一”模式,对全村土地实行整体包装经营,共流转土地329.13公顷,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33.6万元,村集体固定资产达5000万元。该模式适用于人口外出就业比例高、人口流动大的地区。三是提供公益服务型。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管护服务队,森林防火、河道巡查服务队等,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实现政府向企业购买公共服务转为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既为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高效运行提供管护,又有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经营性收入。 4. 劳务经济发展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等劳动力转移服务,组建村级劳务服务公司,发展面向城市的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住宿餐饮等配套服务经济,吸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业,实现“集体经济+劳务经济”的资源开发利用,有效优化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如隆回县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途径,出台了《关于成立村级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奖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在全县572个村成立建筑劳务服务公司,2022年共签订项目施工合同903份,合同金额1.77亿元,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8962万元,比2021年增长278%。吉首市双塘街道兴田村采取“党建+村集体(公司)+村民”的模式,成立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发展劳务服务型经济,通过承接劳务外包、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业务,实现了支部带实体、群团带资源、强村带弱村、能人带群众的发展效应。2021年,兴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60万元,村民人均年纯收入1.2万元,成为吉首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明星村”。该模式要特别关注劳务公司的资质,劳动者的劳务质量、权益保障,以及劳务输出市场是否稳定等问题,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抓好资质争取、职业技能培训、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劳务输出平台搭建等工作。 5. 飞地抱团发展模式即打破传统集体经济单村发展模式,以股权为纽带建立多村抱团的集体经济区域联合体,实现资源有效整合,达到“1+1>2”的协同效应。如花垣县十八洞村与花垣县农业龙头企业“联姻”,成立花垣县十八洞村苗汉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流转土地66.67公顷,发展优质猕猴桃种植,村集体占股10%,村民占股39%。2017年以来,公司每年都向入股村民发放产业收益金。又如芷江县三道坑镇芷溪村、细米溪村、小渔溪村通过飞地经济模式,与土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产业基础较好的木叶溪社区合作发展香菇产业项目,实现联动抱团发展。上述3个村每村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万元入股木叶溪社区,将原有香菇基地扩大规模至1.33公顷,由有经验、有资质的企业实行全托管运营,每村每年可获得固定分红4万元。该模式能够有效解决单个村发展所面临的资源不足、人才缺乏、市场开拓不够等问题,能更好地聚集、整合要素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在实施中要特别注意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发展利益的公平分配,无论是统一均分还是按股权划分,都必须严格遵循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同时,由于该模式组织化程度高、权益分配难度大,一般应由上级政府牵头组织以节约组织成本。 6. 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即以集体、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资金入股等方式组建合作组织,采取共同出资、资源入股、技术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引导村集体与农业龙头企业、外来资本等开展合作,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如澧县王家厂镇双庆村发挥土地资源优势,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引入经济实体,大力实施“农户土地出租+公司出资+村集体土地、资金入股”的经营模式,发展大棚蔬菜种植和稻虾、稻鱼综合种养等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实现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双增长,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35万元。又如新化县油溪桥村与农业龙头企业、外来资本等开展合作,村集体经济收益达300多万元,积分制模式得到了中央农办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该模式要注意构建完整的利益分配和风险防范机制,以防在对外合作中损害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利益;同时应遵循稳健性原则,力求做到稳定保底、增加收益,杜绝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风险的市场行为。 作者:李兴华 邓文 湖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 来源:《湖南农业》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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