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过年了,又面临着一年一度的发年终奖时刻,在年度工资总额确定的情况下,发多少年终奖,个人交的个人所得税最少呢?
我们知道,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年终奖和工资收入存在分开计税的情况,那么在你工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多少作为年终奖,多少作为工资收入你的个人所得税是最少得?这就存在筹划的空间。
本人通过向大咖学习,用VBA编写了EXCEL程序,只要输入收入总额多少,点击最佳个税筹划方案,你全年收入多少应该发工资,多少应当发年终奖,一目了然。比如你的全年工资扣除社保是12.8万,扣掉60000元起征点,再全年收入总额填入68000元,点击“最佳个税筹划方案”,就出来36000元应该用来发工资,32000元应该用来发年终奖,再不考虑社保及附加扣除的前提,你一年的收入12.8万,应该是9.6万(36000+60000)即月工资8000用来发工资,3.2万用来发奖金,这样你缴纳的个税是最少的。具体演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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