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不掌兵”。这句话用在军事干部身上最恰当不过了。
在九十年代初,我在部队担任过六年连长(含代理期间),是一位典型带兵的军事干部,整天跟战士们朝夕相处,虽然有颗火热的爱兵心,但有时候也不得不做恶人、狠人,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的战士施以强硬手腕,以正军纪,提高部队战斗力。
在93年的时候,我对一名战士实施了一次严重警告纪律处分,这也是我担任连长六年中唯一一次对战士实施如此严重的处分。虽然说于心不忍,但也不得不为之。
那年春节前,浙江籍战士小徐向我申请休探亲假。
按照连队统一安排,春节期间休假人员分为两批。第一批在春节前不久安排,过完春节于元宵节前归队;第二批于元宵节前安排,在家过完元宵节后归队。
因为,春节期间符合探亲休假条件的战士都想在春节期间休探亲假,而部队又要求必须保证人员在位率,也只能采取分批安排的方式。
刚进入腊月不久,小徐便要求休假。
我对他说,回家这么早,刚过完年就到归队时间了,不如晚几天再走。
他信誓旦旦地说:“连长请放心,我保证按时归队,绝对不超假,如果我超假怎么样处分我都行。”
我见他如此言之凿凿,便网开一面,同意安排他回家探亲,让他务必在年初六之前归队。
结果,我却被他蒙骗了。
他是抱着超假的念头申请休假的。在家过完元宵节后仍不归队,在连队连发3次加急电报督催之下才归队,超假整整21天。
文书是他同年入伍的老乡。文书告诉我说,他回家之前就做好了过完元宵节归队的打算,也做好了接受纪律处分的思想准备。
此种严重违纪行为,如果不进行严肃处理,将在连队产生严重负面示范效应,战士们可都眼巴巴的盯着看处理结果呢。
经过连队党支部研究决定,报请上级党委批准,给予小徐一次严重警告纪律处分。
这一严重警告纪律处分,对小徐复员后安排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他是城镇兵,本应该安排在县城工作的,正是因为档案里面有一严重警告纪律处分,只能被安排到乡镇水文站。
对于小徐因受严重警告纪律处分工作安排受到影响,我甚感遗憾。
但作为一线带兵人,如果当初不对他实施处罚,将对部队起不到惩戒作用,其他的战士会争相效仿,部队就将成为一盘散沙,影响部队战斗力。
为此,虽然遗憾,但我问心无愧;因为,这是职责所在!
大家觉得,我这么做是不是不近人情?应该不应该对严重违反纪律者网开一面?欢迎朋友留言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