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年,河北河间府有个叫刘启新的人,年轻时稍许读了几句书,也算是略通文墨的人,便在河间府衙门当了个小吏,靠着微薄的俸禄养家糊口。
那段时间,刘启新生病了,请了河间有名的郎中看了病,说他患的是寒疾,病情还不轻。刘启新自己也觉得昏昏沉沉,连续几天都只能躺在床上昏睡。
朦朦胧胧中,刘启新梦见自己到了阴间地府,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一处大堂上,堂上两个穿着官服的人坐在公案后面.
旁边一个和自己相同装束的人,应该也是小吏,手里拿着一个案卷在请示说:
某地一只狐狸,被它的孙子咬死,但狐狸原本就是禽兽,不知道尊重孝敬父母,我们该怎么判决,恐怕不能根据人伦大礼来追究了。但也有人认为,给应该那只狐狸的孙子一个不敬不孝的罪名,还请大王定夺。
可坐在左边的那个官员却说,狐狸虽然是禽兽,但和普通禽兽还是有差异的,如果狐狸已经修炼成人形,那就理当按照人伦大礼来判决。如果还没有修炼成形,那就按照野兽来处置好了。
但右边的官员却表示了不同的意见,说狐狸虽然是禽兽,其他事或许和人理不同,但在亲属血缘这个天理,都是常情,和人理完全一样。
上一届的阎王曾经判决过禽兽的案子,枭鸟破獍不也没有因为是禽兽而得到轻罚,我认为应该判决那只狐狸不孝,理当打下阿鼻地狱。
左边的官员听了这番话,也点头同意,说你说的很有道理。
没多久,刘启新就被小吏带到了两个官员的公案前,翻看了手里的卷宗,伸手就打了刘启新几个耳光,刘启新痛得大叫,这一叫却马上醒来了。
醒来之后,刘启新觉得自己身上的病好了很多,头脑也清醒一些,梦中见到听到的那些场景都还记得很清楚,就是枭鸟破獍不是很理解。但按照当时官员和小吏的对话来推测,枭鸟破獍应该指的是那些不孝顺的鸟兽。
但刘启新还是想弄明白,身上的病好了之后,就专门去请教河间府的一个大儒,问对方枭鸟破獍到底是什么意思。
大儒老先生说,枭鸟生下来就会吃掉生母,破獍长大后也会吃掉父亲的心脏,都是臭名昭著的不孝顺禽兽。
刘启新得到准确的答案,也就更加信服孝顺和不孝顺的人,死后会有不同的后果了。
没多久,河间府接到了一桩案子,也就是县里有个叫陈四的人外出谋生,留下妻子和父母在家。
陈四这一去就是两三年杳无音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附近的人就传开了,说陈四已经客死他乡。
听说儿子没了,陈四的父母就把儿媳妇卖给了有钱人当小妾,可没多久,陈四竟然回来了,自己的老婆被卖给别人当老婆,却又是自己的父母操作的,所谓子不讼父,也只好不了了之。
但陈四和老婆原本就非常恩爱,虽然不能去官府告自己的父母,却一直忘不了妻子,竟然偷偷跑去了买下妻子的那个有钱人家里。
夫妻劫后重逢,妻子见陈四“死而复生”,自然喜出望外,当天夜里就跟着陈四跑了。
这还不算完,陈四夫妻并没有跑远,就在临县做点小生意过日子,一年后就被人发现,于是便被有钱人告官抓了回去。
可县官在审理的时候犯难了,判决他们没有犯法吧,女子确实已经卖给了别人当小妾,有官府的文书为凭。
判他们是苟合淫乱吧,他俩原本就是恩爱夫妻,这大清的法律可没有现成的条文,县官不好处置,只好上报到了河间府。
刘启新看了案卷,便对太守进言献计,说陈四夫妻原本恩爱,都是父母道听途说惹出来的祸,应该直接惩罚陈四的父母,但判决陈四夫妻复合,却要把钱退还给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