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10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一场声势浩大的医疗系统反腐败斗争拉开大幕。医药领域已经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治理医药腐败问题,当务之急是“治标”——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更要迈向“治本”——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医药领域行风建设,推动医药体制改革,从根源上消除医药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在从宽刑事政策上,从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一年时间内,主动上缴违法所得视为自首并退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检举揭发他人的贪腐行为查证属实的为立功,应当减轻处罚。对医疗系统中腐败分子的处理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依照上述条件,贪污受贿3至20万元的构成贪污(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处罚金10至20万元。这部分人可以继续从事医务工作,给其一次机会。
第二类情况,依照上述条件,贪污受贿、行贿20至300万元的构成贪污(受贿)罪、行贿罪。对贪污受贿、行贿20至50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20至50万元。
以上两类贪污受贿、行贿人员在医疗系统腐败人员中占大多数。
第三类情况,贪污受贿、行贿100至300万元的构成贪污(受贿)罪、行贿罪,依法判处3至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至300万元。清除出医疗系统。
第四类情况,贪污受贿、行贿300万元以上的构成贪污(受贿)罪、行贿罪。依法判处6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处没收财产。
以上所列四种情形,皆为从宽处理,希望医疗系统中有贪腐行为的人抓住机会。
患者无奈的递上红包
在从严刑事政第上,超过2024年7月20日,对医疗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处。比如贪污受贿20万元的,依法判处6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不得适用缓刑,并处罚金40万元。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通过一年的医疗反腐败斗争,清除少数其中品行恶劣的腐败分子。同时,一大批毕业的德才兼备的医疗人员进入其中,看好病少花钱的局面就形成了。至于有人鼓吹反腐败会让医疗系统崩溃的言论毫无道理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