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悬赏通告,内容涉及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伟,以及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勇。此外,通告还列出了两位自然人被执行人王勇和王棣的信息。
悬赏通告详情
被执行人:
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3801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董事长兼经理。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勇,董事长。
个人被执行人:王勇,男,1950年6月8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邹平市韩店镇西王村171号。
个人被执行人:王棣,男,1983年9月14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邹平市韩店镇西王村171号。
未履行金额:
330,068,650.66元
王勇
王棣
悬赏条件明确指出,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3%支付悬赏金。
原文如下
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青岛,法定代表人为王伟。2013年西王集团实施总部经济调整,在此战略下西王集团成立了青岛运营中心,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中心的主干单位,作为青岛市市北区政府2013年度大力推进的招商引资项目,依靠政府和银行的大力支持,主要从事国内外贸易及代理业务。主要业务是为集团公司生产基地提供原料保障,承担着铁矿粉、煤炭、燃料油等矿产能源类产品的进口采购任务,并将逐步全面开展国际贸易和代理业务,业务范围涉及粮食饲料、油脂油料等多种大宗产品购销。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据西王集团官网显示,西王集团始建于1986年,位于山东省邹平市,历经发展,成为一家以玉米深加工和特钢两大实体产业为主的全国大型民营企业,控股3家上市公司、1家财务公司、4家高新技术企业。现拥有总资产500亿元,职工16000余人。
此悬赏通告的发布不仅展现了司法机关维护法律权威的决心,过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和举报失信行为,有助于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此举彰显了法治社会中多方协作、共同治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