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归来未回公司直接回家,是否属于旷工?|案例研究

剖析真实劳动争议 2024-08-01 09:24:33

【裁判要义】

规章制度并未明确规定员工因工出差返回当日是否应返回公司,员工在外出差多日,返回当日直接回家不回公司亦符合人性化管理,实为用人单位的默许行为,某公司在徐某多次出差并被审批通过情形下,事后再认定为旷工,存在不妥。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日,徐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连续旷工超过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为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徐某工作过程中,曾多次前往外地出差,均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负责人审核后发放。

2023年4月25日,某公司以徐某出差归来后在上班时间内直接回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后徐某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赔偿金等,某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要求徐某返还差旅费、报销款、出差补贴等。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公司支付徐某赔偿金等,同时驳回某公司的反请求。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请求无需支付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等。

【裁判结果】

判决驳回某公司无需支付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

【裁判理由】

法院认定,某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未明确规定员工因工出差返回当日是否应返回公司。员工出差在外应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出行方式,在符合公司报销制度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回程时间。某公司机械认定徐某应返程的时间与客观实际不符;员工在外出差多日,返回当日直接回家不回公司亦符合人性化管理,实为用人单位的默许行为;特别是某公司在徐某多次出差并被审批通过情形下,事后再认定为旷工,存在不妥。据此,法院认定,某公司解除与徐某间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应支付赔偿金。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报【以案普法】《员工出差归来直接回家算旷工?法院判了!》。

【案例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应健全并完善规章制度。若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未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公司若认定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则将缺乏制度依据。另外,单位的管理也应合情合理,不能苛求,否则,对员工作出的处罚合理性也会受到质疑。

提示劳动者:如单位规章制度明确了哪些行为是绝对不可触碰的“红线”,员工应秉持诚信原则严格遵守。但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本身违法,或规章制度中并无明确规定,而单位却以严重违纪为由作出辞退决定,员工有权主张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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