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权威媒体发布消息,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组原组长马有才突然上了新闻热搜,定睛一看,是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官方通报是马有才本人主动投案,看来是心惊胆战、演不下去了!
公开资料显示,1971年出生的马有才长期在大理州委组织部工作,历任主任科员、人才科科长、远程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后来又提拔到大理州纪委担任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副书记,随后又是任职南涧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
巡察组组长,正县级,可以说是带着“尚方宝剑”工作,权力也不是一般的大!
巡察工作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可是如果把“发现问题”当做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就有点差强人意、令人大跌眼镜了!
“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三亿人民。”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想用好执纪执法的“尺子”,首先得做遵纪守法的“标杆”。要自觉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坚决防治“灯下黑”,严守政治红线、纪律防线、廉洁底线,让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如同“墨梅”那般朴实无华却清名远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