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权威媒体发布消息,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突然被纪委监委调查组带走,紧接着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就在本月初,其还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言外之意是,初核保密工作做得很好,作为主政一方的市委书记,对自己被查竟然毫不知情,可见本人是过于自信,觉得自己做到天衣无缝,人不知鬼不觉。
公开资料显示,1968年出生的吴炜长期在广西工作,说句实话,当年也是风生水起,仕途更是如日中天,刚刚32岁的他已经是南宁市江南区委副书记,在2008年提拔为正厅级干部。
一起共事的老上司被查2008年,40岁的吴炜出任南宁市副市长,时任南宁市长为黄方方,搭班子多年,在去年,黄方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监委留置,今年6月被逮捕。
在2015年,吴炜从南宁来到柳州任市委副书记,同年11月,时任柳州市长肖文荪落水溺亡,1个月后,吴炜随出任柳州市代市长,再一个月后吴炜去代转正,正式履新成为成为柳州市长,在2021年2月,吴炜开始担任柳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文荪落入柳江河中。新华社报道称,经搜救打捞上岸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现在回看新闻,“市长溺亡”的消息在11月5日早上起便在柳州当地流传。一则流传于网上的“值班信息”显示,昨晚21时47分左右,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与其秘书在柳州市柳江河边散步落入柳江河中。
有报道称,事发当晚,肖文荪与其秘书孙德强开车至柳江河边。肖文荪落水后,孙德强还曾打电话报警。多名前往事发地点参与救援的人员在岸边还看到了孙德强。接警后,水上派出所、市管理执法局水上大队、数支专业潜水队都接到了通知,并集体出动进行搜救,河面警务船只的警灯不断闪烁。
纪法直通车《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职务违法,是指根据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及证据,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被给予撤职以上政务处分;重要问题,是指对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在定性处置、定罪量刑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事实、情节及证据。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违法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违法犯罪事实是被调查人实施;
(三)证明被调查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部分违法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违法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
二、 被调查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可能逃跑、自杀:
(一)着手准备自杀、自残或者逃跑的;
(二)曾经有自杀、自残或者逃跑行为的;
(三)有自杀、自残或者逃跑意图的;
(四)其他可能逃跑、自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