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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丧服制度看“差序格局”
——对一个经典概念的再反思(节选)
文 | 吴飞
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概念,是现代社会科学对中国文化最重要的诠释之一。自从这一经典概念诞生之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们广泛运用它解释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和文化心态,大大拓宽了对中国社会的理解,也展现了这个概念丰富的解释力。这些研究在运用差序格局概念时,虽然提出了很多新的解释角度和思考因素,但大多集中于这一概念所强调的亲疏之别和道德特殊主义。
近些年来,学者们试图重新理解差序格局的含义,也对它的解释局限提出了一些批评。比如,孙立平指出,由于费孝通是在散文式的文章中提出的“差序格局”,所以缺乏严格定义;阎云翔进一步指出,人们通常理解的水波同心圆只是一个比喻,不能算作差序格局的严格定义,差序格局的实质含义,除了亲疏远近的“差”,还包括贵贱尊卑的“别”,是一个等级结构;翟学伟最近指出,差序格局除了定义模糊之外,在对家国天下的理解上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这些学者的说法都颇中肯綮。
又有学者注意到,差序格局与传统的丧服图之间有一致性。这一点为我们开辟了思考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心态的一条新思路。差序格局的结构,恰好符合传统中国丧服制度所描述的结构。甚至可以说,差序格局就是对丧服制度的一种社会科学诠释;丧服制度,也很像对差序格局的一种图解。差序格局的解释力量,关系到丧服制度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至关重要的地位;从另一个角度说,对丧服制度的重新研究,也可以帮助我们打破“差序格局”概念的局限,对中国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有一个进一步的认识。
……
差序格局的提出,对于从现代社会科学角度理解中国文化与社会,有着里程碑的意义。不过,我们不能停留在这个里程碑旁边,否则就无法进入更深层次的研究,也会对古今中国的很多社会文化现象感到不可索解。不过,笔者并不认为“定义不严格”是差序格局很大的问题。虽然费孝通用的是散文笔调,但这并不妨碍后来的学者对差序格局的理解。人们在运用这个概念时,大多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差序格局的主要问题,还是实质性的问题,即虽然它抓住了丧服制度的一些要点,但尚未把握丧服制度的丰富性,其所强调的只是丧服制度中的一个方面。
亲亲与尊尊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费孝通写“差序格局”这篇文章的本来目的,是要探讨中国人为什么那么“自私”。这一点,在后来对这个概念的使用和分析中,常常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了。除去一些非学术性的文化批评文章外,后来的学者大多基于价值中立的立场,使用“差序格局”概念分析中国人的行为方式。虽然由于文化批判时代已经过去,学者们对差序格局有了新的理解,但我们却不能忽视费孝通在提出这一概念时的原始语境,因为这一出发点贯穿了对差序格局的全部分析,以及《乡土中国》中很多相关的篇章,也潜在地影响了以后学者对这个概念的理解。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愚、病、私,有时还加上弱,普遍被当成中国人的几大痼疾。很多学者谈到过,费孝通也接受了这样一个观点,并且认为,“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了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私之为病,究竟有没有文化上的原因,是他写这篇文章的出发点。在他看来,私的实质,就是群己的界限怎样划的问题。而正是在这个地方,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有着巨大的不同。西方文化是“团体格局”,团体与个人分得非常清楚;中国文化是“差序格局”,群己的界限会随着差序的不同而不同;但不论在哪个层次上,中国人都是照顾里圈的利益,牺牲外圈的利益,也就是永远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远近来考虑问题,因而永远是自私的。
不能说丧服制度所建立的伦理体系中不包含这一方面,但这绝不是丧服制度中的唯一方面。在近些年来的研究中,虽然多数学者并未像费孝通那样用这个概念批判“私”的问题,但大多受了他的深刻影响。他们不论说差序格局是伦理道德模式,是社会关系,还是稀缺资源的分配,强调的都是亲疏远近这一维度,而这个维度是费孝通用来解释“私”的主要论据。只有阎云翔提出的等级制度,已经超出了这一维度。这一点虽然有深刻的洞见,但我却不认为是费孝通的本意。阎云翔说费孝通所讲的差序格局实质上并不是一个同心圆结构,而是尊卑上下结构。这一点在费孝通的原作中是读不出来的,应该是阎云翔在受到差序格局的启发之后,发展出来的思想。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的核心就是同心圆结构,这种结构无法解释阎云翔的等级结构。阎云翔谈道,差序格局应该是一个立体结构,而不是一个平面结构,这是非常有见地的一个说法。但无论费孝通自己,还是后来的学者,都尚未把差序格局理解成一个立体结构。
但丧服制度却是一个典型的立体结构,可以兼顾这两方面。按照本服图,父子兄弟皆为一体至亲,所以无论为自己的父亲、兄弟,还是儿子,都应该穿齐衰期年,这是同心圆结构;不过,丧服图之所以不是典型的同心圆结构,就是因为在依照亲疏原则建立的本服图之上,还要用等级原则加以调整。从《仪礼·丧服》开始,对父亲的服制就被加隆为斩衰三年,祖父、曾祖父、高祖父都被加隆为齐衰,这体现出的,就是父系长辈对后辈的等级制度。再如,按照本服,兄弟姊妹也是一体至亲。姊妹若未嫁,则应该与兄弟一样,服齐衰期年;但若已经嫁人,则丧服降一等,改为大功。这也体现了男女之间的等级差别。费孝通所说的同心圆的差序格局,是“至亲以期断”的本服结构,根据亲亲的原则;但现实礼制中的实际结构,根据尊尊、出入、长幼、从服、名服关系经过加、降等调整之后,则成为我们看到的丧服图。历代对丧服图多有调整,大多是进一步强调亲疏关系和等级关系。
本服图
丧服制度非常复杂,其中有大大小小各种原则,因而使得很多细节问题几千年来都争论不休。但大体而言,其最核心的原则不外乎“亲亲”与“尊尊”两条。亲亲,就是费孝通所说的同心圆结构;尊尊,就是阎云翔所说的等级制度。如果说,丧服制度中的差序格局导致了中国人“私”的毛病,那应该是“亲亲”原则的一个结果。正是因为亲亲的原则,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亲亲容隐甚至成为中国法律传统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正是因为亲亲原则,才有费孝通所说的那种为家牺牲国的情况。这一点是确实存在的。不过,这远不是丧服制度的全部,更不是丧服制度所带来的唯一文化结果。
家国天下
丧服制度作为一个立体结构,还不止体现在家族之内的尊尊与亲亲上面。按照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己身为中心,然后由此推展出去,形成一个一个的同心圆,从亲人、朋友,以至国家、天下,都是这个同心圆的一个圈。他因此认为,《大学》中所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讲的就是这样的差序格局:
这和《大学》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在条理上是相通的,不同的只是内向和外向的路线,正面和反面的说法,这是种差序的推浪形式,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糊两可了。
如果按照这样的差序格局原则,那么国家就是比家人、朋友远得多的外圈,天下几乎就是最外层的圈了。这样,每个人应该根本不关心与自己距离遥远的天下国家,因此“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正像翟学伟指出的,这是“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中一个非常明显的缺陷。
如果仅有亲亲原则,陌生人就和自己无关,当然就是这样越来越远的关系。但是,这怎么可能是《大学》的原则呢?《大学》里说的身、家、国、天下是有次序的,不能做好前面的,就不能做好后面的,但绝不能由此推出来,为了前面的,就可以牺牲后面的。忠孝并举是历代帝王的一贯原则。如果按照这样的差序格局,则越是强调孝,就越会使人们忘记忠,那么,忠孝一体的说辞就完全成了谎言,实际的生存哲学恰恰是忠孝对立的。虽说费孝通的理解可以帮助人们澄清文化大传统的伦理说教背后更实质的文化心态,但若使一切关于家国天下的道德观念都失去文化合法性,恐怕还是无法令人接受的。
之所以会出现这里的问题,就是因为差序格局是一个平面结构。在这个平面结构中,只有一层层外推的波纹,人的每一重关系,都在或远或近的一个圈上有它的位置。而要给国和天下一个位置,它们当然是很外面的圈。但《大学》中的次第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它遵循的并不是这样一个平面结构。
若是从丧服制度看这个问题,就会发现,根据亲亲尊尊原则确立的立体结构比差序格局有更丰富的维度。如上所述,丧服图已经是一个立体结构。但除此之外,还有“外亲服图”“妻亲服图”“三父八母图”等很多辅助性的图表,形成了一个更丰富的丧服体系。尤其重要的是,按照《仪礼·丧服》的规定,除了各种亲属关系之外,诸侯对天子、臣对君等,都应该服斩衰。《礼记·丧服四制》解释说:“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本宗九族五服图
据郑玄注《仪礼·丧服》绘制
按照亲亲原则,出了五服就非常疏远了;不过,按照尊尊原则,君臣之间不仅不是最远的关系,而且相当于对父亲的丧服规格。翟学伟先生指出,这层关系只对少数士大夫有意义,对大多数人来说,国与天下和自己无关。但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就和随便一个陌生人一样。国家只是尚未和百姓发生像士大夫那样直接的关系而已,因而天子与臣民的伦理关系尚未显露出来。天子不和百姓发生直接的关系,国家权力也很难直接触及基层,平民百姓更不会关心改朝换代的事。但若说百姓生活中没有国家这个维度,或者说,国家只是差序格局中最外面的一个圈,恐怕是不能让人满意的。中国社会,并不是努尔人那样没有国家的社会,国家时时刻刻都存在于每个臣民的生活之中,虽然这种存在并不容易感觉到,但若真的有一天没有了国家,任何人的社会生活都会受到重大影响,因为国不可一日无君。因此,老百姓虽然不必像士大夫一样为天子服斩衰,但在国丧期间也有一系列表达哀戚的方式。所以《荀子·礼论》讲:“父能生之,不能养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
家国天下,并不是同心圆层层推出的平面差序格局关系。国家与臣民之间,是家族之外的另一种伦理关系。从丧服制度的角度看,对待天子,相当于对待父亲,是丧服制度中最高一级的伦理关系。整个丧服制度建立起来的,并不只是区别亲疏远近的宗族关系,也不只是通过婚姻关系形成的亲缘网络,而且有一套与家庭伦理紧密联系的政治关系,以及一套相应的伦理要求。帝王将相个人,或许只是陌生人,但他们所代表的国家,却不能以陌生人来对待。差序格局理论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无法体现这层政治关系,所以才会得出为家庭牺牲党、为党牺牲国家、为国家牺牲天下的简单结论。当然,平民百姓一般只从平面的亲疏关系看,把帝王将相当成陌生人,往往确实会有费孝通所说的这种先后牺牲关系;但若是将国家认真地当作国家来看待,以对待父亲般的情感来对待天子,才会把孝变成忠,成就《大学》中所说的家国天下的关系。儒家士大夫所代表的,应该是丧服制度所体现的更丰富、更立体的伦理和社会形态,而不是与老百姓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
家与己身
除了家国天下的关系之外,费孝通那一系列先后牺牲关系中的第一层,即为己身牺牲家,恐怕也是应该商榷的。即使只是从亲疏关系的层面看,那些心中没有国家天下的人或许会为了党牺牲国,为了家牺牲党,但他们真的也会出于同样的原则为了自己而牺牲家庭吗?为了自己而牺牲父母、孩子、兄弟、妻子,这无论在大传统中,还是小传统中,都未必是多数人遵循的原则。
这个倾向的起因仍然来自探讨“私”的问题意识。费孝通把“为自己可以牺牲家,为家可以牺牲族”当作一个事实上的公式。当谁为了家牺牲更大的利益时,他看起来是“公”的,其实是因为随着差序格局的伸缩,把“私”的范围推到了家这个层面,于是家内都算自己的,家以外就算外人。这就是他所谓的“自我主义”。
但费孝通在“差序格局”中所举的例子大多是家这个层面的。这些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人为什么会为了家庭的利益而牺牲更大的公共利益,当然,如他所言,这个“家”有非常强的伸缩性,可以是很小的核心家庭,也可以是很庞大的家族(家的伸缩性,也可以从五服制度得到解释。小,可以只算期服至亲,也就是核心家庭;大,可以延伸到丧服图中包含的所有人,也就是家族)。但除了提到杨朱那极端的一毛不拔之外,他没有举出一个例证说明,一个人会为了自己,而牺牲父母、子女、兄弟。但如果无法证明这一点,就不能把这种差序格局说成是一种“自我主义”,因为,“为家牺牲族”并不是由“为自己牺牲家”推出来的。
由于“私”的问题意识,费孝通对差序格局中各个序列之间关系的理解过于简单了,就好像其间的纽带完全是利益关系。当然,他并没有明确这样说。在笔者看来,这才是“差序格局”概念中最模糊的地方:他没有明确界定,维系差序格局的究竟是什么。但他在对比杨朱和孔子时谈道,“杨朱和孔子的不同是杨朱忽略了自我主义的相对性和伸缩性”。杨朱的自我主义是一种极端的利己主义,即绝对不会为了任何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那费孝通在此似乎就是认为,孔子同样是利己主义的,只不过,孔子的自我有很强的伸缩性,可以把整个国家都当成自我。
虽然费孝通并不非常明确和一贯,但他基本上是从利己主义的角度来看待差序格局。虽然他正确地指出了,自我主义不是个人主义,但这种观察视角把每个自我首先当作了一个利益主体,却明显受到西方利己主义人性论的影响。因为这样的人性论假设,他把孔子所说的“本立而道生”“克己复礼”“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等关于修身的说法都从自我利益的角度来理解,甚至“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也被当成了自我中心主义的政治观。
我们暂且不必深究费先生对这些命题的理解偏差,还是回到差序格局和丧服制度的对照。差序格局中的这种利己主义,在丧服图中是看不出来的。丧服图中层层外推的逻辑是己身对不同人的礼仪等级和尊重程度,即使把这些礼仪都当成虚伪的繁文缛节,也无法得出为自己牺牲家人的推论。
相反,我们经常看到的利益关系是“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在亲人犯罪的时候,己身不但不能为了保全自己而牺牲亲人,反而有义务保护亲人;对亲人的揭发反而是有罪的。从孔子开始,这就是丧服伦理的基本要求;自魏晋以降,这更成为中国法律的重要内容。从容隐制度也可以解释“为家牺牲国”的现象,却不必推出“为己牺牲家”的结论。但费孝通的利己主义,却难以解释容隐制度。
在差序格局里,作为中心的自我似乎是和其他各圈相同的一个圈。人们既然可以为了家庭的利益牺牲党,就也可以按照同样的逻辑,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家庭。但丧服图中并不是这样的。己身在丧服图的正中央,但它并不是和周围各层关系相同的一层关系;而是每层关系都要与己身发生关系,才有相应的服制;己身和周围的四个圈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己身和家族中的各个成员是相互依赖的关系,而不是同一意义上的不同差序。正是因为这种相互依赖,才会有容隐制度。正是从这个层面出发,才能理解,所谓“克己复礼”“君子求诸己”“本立而道生”之类,并不是摒除所有的其他关系之后的自恋,而恰恰是通过洒扫应对、格物致知来修养自我;一个健康强大的自我,也是可以恰当承担所有这些关系的自我。
差序格局中层层相推的关系,最强的解释力是从核心家庭到丧服图尽这几层,地缘关系中的亲疏远近也能得到部分的解释。由于家内的关系从期服至亲到缌麻之间,确实如他所说,是有着相当大弹性的家庭概念,于是呈现出明显的差序格局;而地缘关系,常常是模拟家庭的准亲缘关系,因此也会有类似的差序格局。但向内,它无法解释己身与家庭的关系;向外,也无法解释家国天下的关系。
自我与家庭之间,并不是利益的向外推衍,而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支撑的关系,因此不能把丧服图理解成利益的层层外推。同样,到五服尽时,“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礼记·丧服小记》),到了家族之外,则要依赖与家内不同的逻辑:“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礼记·丧服四制》)在中国文化中,家并不像费孝通理解的那样,是从自我到陌生人逐渐过渡的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而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生活场所。围绕家庭,中国文化有一套非常丰富和立体的伦理规定,最集中地体现在丧服制度上。与家族内的丧服制度相配合,又衍生出一套细致的自我修养技术,和一套关于家国天下的政治智慧。这些都与家内的五服制度相配合,但并不是家庭伦理的简单内推或外推。家庭,并不是大小各种社会单位当中的一个,而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处境。人格的完善和生活的幸福都要在家庭中实现;治国、平天下更要立足于家庭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