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一个通知,挺重要的,事关部分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待遇

淘淘社保 2024-03-19 19:29:34

我国大约有两亿独生子女,31个省市都有各自的独生子女相关待遇。比如上海、北京、江苏等地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有一次性奖励费,河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可以按月领取奖励,四川、重庆、贵州等地,有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加发养老金的政策。对于那些出现特殊状况的独生子女家庭,国家也有专门的扶助待遇。如今,一个好消息传来,江苏财政厅会同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一个通知,通知的内容挺重要的,事关独生子女家庭待遇,一起看看。

江苏财政发布一个通知,挺重要的,事关独生子女家庭待遇

近日,江苏财政厅会同江苏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起,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从通知可以看出,新标准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意味着扶助金待遇需要从1月份开始补发。

何谓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呢?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是针对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出现的特殊困难而设计的。

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独生子女父母家庭都能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策,必须符合一定标准才能享受。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目前,国家对于特别扶助金有兜底性政策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90元,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460元。

江苏特别扶助金共有四个标准,发布的这个新通知,每个标准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了83元。

具体来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标准从700元提高到783元;年满60岁独生子女死亡,从900元提高到983元;独生子女发生伤残的,标准从600元提高到683元,年满60岁的,标准从800元提高到883元。

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提高83元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原来,江苏省制定了特别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如果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了变动,特别扶助金标准也会随之进行调整。

从2024年1月开始,江苏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从2280元上涨到2490元,上涨了2490-2280=210元,涨幅210/2280=9.2%。

根据江苏省《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以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为基数、按照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为特别扶助金的提标幅度,各类对象特别扶助金提标绝对金额一致。

提标前,江苏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按照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提标幅度9.2%计算,特别扶助金提标金额为900*9.2/100=82.8元,四舍五入后为83元。

提标后,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对象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83元、883元,49岁到59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对象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83元、683元。

综上所述

从2024年1月开始,江苏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四个标准均提高了83元,提标后的四个标准分别为983元、883元、783元、6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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