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麦当劳内咆哮式辱骂一男孩

富先生看社会 2024-12-12 00:19:21

津门麦当劳之内,有惊人之事起。一稚子携其幼弟,嬉戏于公众游乐之境,而一妇人亦携子至。稚子坐滑梯之上,沉浸于手机之中,妇人见状,以为碍其子戏也。

初,妇人欲以言教之,然情绪渐失控,遂对稚子大声咆哮,出言不逊,极尽侮辱之能事。此景为旁观者所录,旋即在网间流传。

据目击者言,店内侍者曾欲介入劝解,然未能止其纷争。终而警至,令妇人向稚子致歉。然稚子之亲不以为然,以为此事应受更严之惩处。

闻此事,网友纷纷议论。有言,此行径实乃对儿童心志之重伤!一成人于公共场所如此失态,以侮辱之辞攻讦一幼童,实属恃强凌弱。此妇人之举,非但显其素质之低下,亦是对社会公德之践踏。望有关部门严惩之,以儆效尤。

又有言,麦当劳乃国际知名之快餐连锁,本应营造安全、愉悦之就餐环境。此事显其管理之疏漏,员工应对突发事件之能力不足。亦见某些家长道德之缺失,以极端之方式泄愤于无辜稚子,此人岂可为父母乎?

吾观此事,以为涉事妇人之行,或已触犯律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云:“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妇人于公众场合对未成年人施侮辱之言,则其行或已触犯此法,当受相应之罚。

至于麦当劳,虽非直接之责,然作为经营之所,亦有确保其秩序与安全之义务。若侍者未能有效止纷争,或平时未训员工以妥善应对此类事,则麦当劳或有疏忽之嫌。然直接之责,仍在施侮辱之个体,非商家本身也。

然吾以为,麦当劳当以此为鉴,加强员工培训,以防此类事再发生。夫商家者,当以客为尊,以诚为本。若失此道,则品牌形象、服务质量皆受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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