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图片来源:陈先生
详细内容: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
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工作,丹景街道成立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周建江党工委书记、段有根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窦志强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苏锦: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罗云:党工委副书记、张彬治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巫文刚: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王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肖容: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曾冠: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汪钟:党工委委员、丹景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各部门(中心)、民湖社区筹备委员会、涉及安置房分配的村(社区)、派出所。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推进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全部工作,研究解决房屋分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土地综合整治办,窦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工作组副组长、涉及安置房分配的村(社区)书记、土地综合整治办全体、民湖社区筹备委员会全体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要负责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各项工作的沟通、协调。负责《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方案》制订上报公示工作。负责督促住房分配及相关目标任务落实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年6月18
实景图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
安置房分配方案
为有序推进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根据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计划,结合实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如下:一、房源情况本次分配的房源为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住宅
共31栋54个单元3077套,
具体为:53㎡731套,65㎡100套,79㎡731套,106㎡1465套,129㎡50套。
其中
一期18栋32个单元,住房1849套,53㎡436套,65㎡66套,79㎡436套,106㎡878套,129㎡33套;
二期13栋22个单元,住房1228套,53㎡295套,65㎡34套,79㎡295套,106㎡587套,129㎡17套
二、纳入分配的对象本次纳入分配的项目为如下已完成拆迁协议签订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签订房屋转换协议的安置户,具体为丹景街道新民家园已分配安置房并签订8㎡经营性用房转换协议安置户和90㎡空白签120㎡房屋、汇日项目、四海项目、体验区项目、配气站项目,长岛二期、环湖南路、新民家园三期、新民家园三期弃土场、滨湖空间、水陆两用消防站、永进合能、滨湖基础设施、永进合能二期等简阳市新民乡实施的项目。三、分配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房全程透明确保公开,随机抽签确保公平,群众监督确保公正。
(二)坚持按年度先拆迁先分配原则。以原拆迁协议签订时间依次排序,确定本次安置房分配的入场顺序号,即座位号。以年度为单位,按座位号依次抽取该年度的抽房顺序号;结合协议选择户型和新民社区工程现有房源等情况,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取房源号,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未能抽到房屋的安置人员,将纳入丹景街道后期的安置房分配计划。(三)坚持随机分配原则。按照拆迁项目及协议签订年度时间确定参与本次安置房分配人员。分配人员经资格后确定座位号,以座位号依次抽取抽房顺序号,再以抽房顺序号依次抽取房源号的方式进行随机分配。(四)坚持纳入分配的住房安置户户户参与原则。纳入本次分配的安置户每户须确定户代表,原则上由户代表参与现场分配,若户代表无法参与,可书面委托他人参与(户代表、被委托人均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坚持分配资格验证原则。各安置户须在2023年6月20日前将违章建筑及已签订协议房屋全部拆除、在长岛临时过渡板房租住的新民家园安置户将租住板房退回板房管理办公室,并在2023年8月30日前结清需缴纳的各项资金,完成分配资格验证后方能参加本次安置房分配。对因房源不足未能分配到房屋的安置户,分房后15日内由政府按程序退还其分房前缴纳的各项资金。
已签订协议房屋不能按时拆除的,可向村(社区)申请延期拆除,同时签订房屋交付承诺书并停发2023年6月21日至房屋拆除期间过渡费。(六)纳入本次分房项目的安置户若因违章建筑和已签协议房屋未拆除、新民家园安置户过渡板房未退回、各项资金未缴纳等原因未通过分房资格验证,其购房款利息、新增人员安置等各项权利均于新民社区工程交房公告发布之日终止,待该类安置户完善相关手续后可申请纳入丹景街道后期安置房分配计划。(七)特殊情况经申请可优选一楼一套住房。若安置户的待安置人口中有一、二级残疾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大病等特殊情况该户可申请优选一套一楼安置房,申请优选房需由本人提交申请,经村审核、讨论通过后报丹景街道安置房分配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四、分配办法本次安置房分配采取一次排号两次抽号的方式进行分配,第一步为按原拆迁协议时间排序确定座位号,第二步按座位号抽取该年度的抽房顺序号,第三步按抽房顺序号抽取房屋房号。(一)确定座位号。本次安置房分配人员经资格验证后,以原拆迁协议签订时间依次排序确定本次安置房分配座位号。(二)抽取抽房顺序号。分房大会时在公证处、街道纪工委、群众代表共同监督下,在安置户户代表参与下根据座位号以年为单位分阶段抽取抽房顺序号(例如:最早签订拆迁协议时间2010年年度的群众为100户,则2010年年度群众按座位号抽取1-100号抽房顺序号,随后年度以此类推拉通排序)。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抽房顺序号抽签的,排列为该拆迁协议年度抽房顺序房顺序号最后,抽取抽房顺序号后,丹景街道将公示安置户预估可分配房源信息,安置户无预估可分配房源的可不再参加抽取房源环节。(三)抽取房源。抽取房源时先抽取优选房,优选房申请户按抽房顺序号及预估可分配房源先抽取一套一楼房源,然后按抽房顺序号抽取该户剩余房源。抽房时综合考虑协议选择户型和新民社区工程现有房源等因素,按照抽房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屋。已通过分配资格验证,但未能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抽到房屋的安置人员,将纳入丹景街道后期的安置房分配计划;已通过分配资格验证,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抽房的安置人员,若根据抽房顺序号能分配到房源,则将为其保留房源。(四)具体操作流程1.安置房分配大会前
2023年6月21日:公示纳入分配的项目及分配方案。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本次纳入本次安置房分配的安置户资格进行审核验证;申请优选房的安置户完成申请资料交。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8日;就纳入本次安置房分配的安置户资格审核情况和优选房申请情况进行公示。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20日排序确定入场顺序号并发放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入场通知书。2.安置房分配抽取抽房顺序号现场,安置户凭入场通知书、身份证、户代表证件,经签到后入场;入场后按顺序号对应的座位就坐;主持人宣读解释抽号规则;分房群众按入场顺序号抽取抽房顺序号,完成登记后离场;街道办就抽房顺序号抽取结果及每户安置预估可分配的房源信息公示3.安置房分配抽取房号现场,安置户凭抽房顺序号确认单、身份证、户代表证件,经签到后入场;安置户按抽房顺序号对应座位代坐;主持人宣读解释抽房规则;参与群众按抽房顺序号先抽取优选房,优选房抽取完毕后再抽取普通房源;参与群众完成抽房登、确认后离场;街道办对抽取房源结果进行公示。五、抽签分房纪律(一)本次分房需在街道、村、社干部及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参与下公开分配,安置户所抽得的房号必须交登记人员登记、签字后备案,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每户安置户原则上只能由户代表本人持户代表证件、身份证、分配大会入场证独自进入分配大会现场,否则不得进入分配大会现场。
(三)各安置户必须遵守分配大会现场各项纪律,不得高声喧哗和随意走动。对严重扰乱分配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对无理取闹的视其情节轻重,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四)本次分配的过程全程录像记录,纪检监察、公证、律师全程介入,对本次抽签过程进行监督。(五)本次分房会议如户代表无故迟到或到场不参加抽签者,经主持人三次唱号后无人应答时,大会从下一个顺序继续进行,视请况进行房源保留。六、分配后的结算及管理(一)本次所分住房的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确认的建筑面积作为今后的结算面积。本次所分配每套住房的超面积补差办法为:超出协议面积3%以内面积的不需要群众补差价,超出协议面积3%以上面积的需要按照建设成本价4932元/㎡补差价;低于协议面积的政府据实按照建设成本价4932元/㎡给与群众货币化补贴。(二)所有分得住房的被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凭《房号确认书》到交房指定地点(民湖社区筹备组临时办公点)办理结算手续,再凭《交房通知书》到物业处领取钥匙。(三)本次安置房交房以具体公告为准,购房款利息、新增人员安置等各项权利截止时间均以新民社区工程交房公告规定时间为准。(四)新民社区工程房屋建设质量按工程质量保质规范执行,若属工程施工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七、分配及交房时间本次安置房分配时间定为2023年9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以入场通知书通知为准。本次分配的新民社区工程一、二期住房以交房公告通知时间为准,交房公告时间即为完成住房安置时间。八、分房地点本次新民社区工程安置房分配地点以入场通知书通知为准。九、公示生效时间
本方案公示7日,公示期自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止。本方案公示期届满后生效。
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新民社区工程
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2日
本方案已经成都东部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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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倒计时还有9天
(在此提前恭喜家乡人即将入住新房)
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