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讲五军都督府的建立】
自投身郭子兴所率红巾军伊始,朱元璋凭借果决坚毅之品质与卓越智谋,迅速从一名亲兵崭露头角,晋升为统领起义军的将领。郭子兴辞世这一关键节点,无疑为朱元璋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施展空间,使其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自身才略。
元至正十五年六月,朱元璋挥师进取太平路,旋即更其为太平府,并设立太平兴国翼元帅府,亲任元帅之职。自此之后,每逢攻克城池,便依例设置元帅府,委派官员统领军队,继续展开军事进击行动。
元至正十六年六月,朱元璋于太平之地创设行枢密院。在此机构中,诸多功臣宿将依序迁任同知、佥院、同佥以及判官等职位,且这些职位的品秩设定,严格承继元朝旧制。
至正二十一年三月,鉴于军事局势的演进,朱元璋对军事机构进行调整,将枢密院更易为大都督府。在此架构下,任命朱文正出任大都督一职,使其执掌中外军事调度之权。与此同时,中书省参议李善长兼任司马之职,宋思颜亦兼任参军,谭起宗获任经历,汪河则担任都事,共同构建起新的军事管理体系。
同年,都督府于官员设置方面有所扩充,增添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使、佥事、照磨等职位。至二十四年,针对都督府各级官员品级予以明确厘定:大都督位列从一品,左右都督为正二品,同知都督属从二品,副都督乃正三品,佥都督系从三品,经历官阶为从五品,都事则为从七品。
未几,朱文正因罪遭黜。旋即,朱元璋敕令都督府改制,废大都督之设,以左右都督为该府长官。至吴元年,再度详定官制:左右都督为正一品,同知都督位列从一品,副都督为正二品,佥都督则为从二品。
自彼时起直至洪武十二年,都督府的职官设置历经多次变更。至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借诛杀胡惟庸并推行官制改革之际,对大都督府进行拆分,将其析为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这五军都督府分别统领京畿内外的各都司卫所。与此同时,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基础,设立五军断事官这一职位,以履行相应职责。
永乐元年,朝廷于北京地区设立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该机构内部设置左都督、右都督、都督同知以及都督佥事等职位,人员编制并未设定固定数额。此后,基于政治管理与军事统筹等方面的考量,该机构进一步进行分化,析为五府,正式命名为行在五军都督府。
永乐十八年,随着都城迁至北京,“行在”之称被弃用。与此同时,应天府的五军都督府冠以“南京”之名。仁宗登基后,筹划将都城迁回南京,遂设立后军都督府并恢复“行在”之制。至宣德三年,行府裁撤。直至正统六年,明朝再度正式定都北京,五军都督府得以重建。
在明朝永乐年间,五军都督府所执掌的职权具体呈现如下:
左军都督府统辖范围涵盖:设于京师的卫所,以及浙江都司、辽东都司与山东都司。
右军都督府统辖范围涵盖:位于京师的卫所,陕西都司及其行都司,四川都司与相关土官,广西都司,云南都司及其土官,贵州都司及其土官,以及直隶宣州卫(地处外地)。
中军都督府统辖范围涵盖:于京师之地的卫所,以及中都留守司、河南都司。同时,还包括在外直隶地区诸如扬州等地的卫所。
前军都督府所管辖范围涵盖:湖广都司及其附属土官体系,还有湖广行都司、兴都留守司;同时,亦包括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与广东都司;此外,在外直隶地区的九江卫亦在其辖制范畴之内。
后军都督府统辖范围涵盖:于京城内设置的卫所,以及大宁都司、万全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此外,还包括直隶地区位于蓟州等地的卫所。
【再说五军都督府的地位】
在明代,军事管理体系的最高机构经历了一系列演变。起初,它遵循元代旧制,以行枢密院的形式存在。随后,其称谓变更为大都督府。直至最终,五军都督府的体制得以确立。在明代历史的不同阶段,这些军事机构所发挥的作用各异。从整体发展脉络来看,军权呈现出从集中走向分散的态势,而职掌范围也由大渐小。大都督府的分化,无疑是这一演变趋势的具体体现。
行枢密院初立之际,朱元璋亲掌该机构事务。每逢战事,无论是战略规划、兵力调遣,还是行军作战方略的制定,朱元璋皆深度介入。诸多重大且具决定性意义的决策,皆源自其手。
在行枢密院更名为大都督府之际,朱元璋委以其侄朱文正担任大都督之职。然而,在这一架构下,军官选任与军队调遣的核心权力,始终紧握于朱元璋手中。即便如此,朱元璋对军事权力的掌控仍存顾虑。旋即,朱文正遭革职并被安置于桐城。自朱文正之后,大都督一职被裁撤,不再设立。这一系列举措,充分彰显出朱元璋对军事权力的高度重视与审慎把控。
明洪武十年七月,鉴于李文忠在军事上屡立卓越战功,明太祖朱元璋特命其执掌大都督府事务。大都督府作为明朝军事指挥中枢,李文忠获此任命后,全面掌控天下将士及兵马的总体部署与调度,其职权至关重要,于国家军事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
在战事频仍的特定历史时期,或是王朝初创伊始,军权适度集中具有显著的必要性。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军事行动的协调性与效率,维护新生政权的稳定。然而,当王朝步入稳定发展阶段,若军权过度集中,极有可能对统治秩序造成潜在威胁。以明太祖朱元璋为例,其凭借武力夺取天下,故而对军权过度集中所带来的隐患尤为警觉。
基于明朝朱氏政权整体利益的考量,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为化解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固有矛盾,实施重大举措,将执掌重要权力的大督抚府进行拆分,划分为五个部门。各部门职能明确,分工清晰,且彼此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均直接对朱元璋负责奏报。
事实上,自兵部建制确立,五军都督府便在特定范围内受兵部制衡。从职责划分而言,兵部执掌军令发布以及军官选拔任用之权,然而其并无军队指挥调度之权;与之相对,都督府虽拥有统领军队之职权,却不具备下达出兵指令之资格。
每逢战事爆发,兵部依据战争规模大小,先行奏报朱元璋,待获其定夺后,方才颁布军令。随即,都督府长官领命,以将军或总兵官之职,统领从都司、卫所征调的兵力开赴战场。战事告终,督抚返回都督府,上缴将军印信,士卒则各归原属之都司、卫所。
朱元璋出于对军事权力过度集中可能导致政权旁落的担忧,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制衡军事权力的举措。这些举措在强化王朝统治稳定性的同时,却引发了兵将之间沟通与协作的障碍,出现兵将互不熟悉的状况,进而致使军队整体战斗力下滑。
永乐时期,军事权力结构发生显著变迁,五军都督府的职权实质上近乎完全转移至兵部。在此形势下,五军都督府的各级长官,仅徒具其名,并无实际权力,仅作为一种形式上的存在。
究其缘由,自左、右都督至同知、佥事等官职,多为朝廷对建有功勋的戍边将领所授予的职衔。嗣后,鉴于五府长官或因战事需率军出征,或虽有官职却仅具虚名而不实际履职理事,故而设置掌印、佥书等职位,以应对相应的管理需求。
在土木堡之变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中,众多勋贵功臣壮烈殉国。彼时,北方势力也先的军事行动致使五军都督府遭受重创,近乎瓦解。在此危局之下,朝廷任命于谦为兵部尚书,主持北京的军事防御事务。自该事件起,兵部的地位开始全面凌驾于五军都督府之上。直至明朝覆灭,兵部实际上承担起主管军政的职责,而五军都督府仅存虚名,失去了往昔的实际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