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专业的人都懂,李圣认为给自己定性“故意伤害”是明显的避重就轻,对方多次滋事骚扰前后是有关联的,被告应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是,公诉书上却说是“故意伤害罪”,两者差别很大,故意伤害罪量刑3年以下,寻衅滋事罪量刑10年以下,割裂李律前后受到的伤害去看问题,这是避重就轻吗?

李圣对自己的庭审是不满意的,法庭一再的出现程序瑕疵,这不禁让人会多想,到底是无意的过错,还是故意的偏袒,总之,网上对这些已经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像被告为什么被允许戴口罩?作为公诉案件的被告,他们的脸有必要遮挡吗?这遮挡的是谁的脸?
李圣被打案的公诉书显示,他们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王某等人的,这种罪名量刑是在3年以下,一群人围殴李圣,还有专人拍视频发给“东家”,这种有计划的殴打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这或许是故意伤害,那么,之前这伙人去李圣家里滋事,踢破李律家大门,打伤李律的家人等等,这些为什么只是“治安”处罚,这伙人一直在做着针对李圣的事情,前后的滋事骚扰不应该割裂来看。

寻衅滋事罪或许更适合这伙人,寻衅滋事罪量刑在10年以下,这样对被告有震慑力,看看王某等人庭上的表现,他们分明是不在意“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或许他们心中早就有了评估,所以,庭上他们才会肆无忌惮。
对“寻衅滋事罪”,李圣已经多次公开普法了,也提出了很多的证据,他也在积极争取给被告定性“寻衅滋事罪”,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
庭上丁法官的诸多行为令人不解,多次拒绝李圣要求被告摘除口罩的申请,这给人的感觉法庭好像怕被告的脸被人看到一样,你们是保护谁的呢?被告之间违规交谈如何制止不住?被告之间存在串供的可能,法庭不担心审判的公正性吗?被告的证人坐上旁听席,法庭认为这无碍公平吗?被告当庭辱骂李圣,这是藐视法庭的做法,毫无悔意,应该加重处罚被告。

法庭上的异常让李圣觉得有些人可能就是在避重就轻,前面按治安事件处理,后面认定“故意伤害罪”,把前后的事情割裂开看,这好像就是在故意避开“寻衅滋事罪”,大家说是不是?
李圣被打已经让人意难平了,被告庭上的嚣张跋扈更加让人窝火,被告有认错的情节吗?被告和李圣之间有过节吗?公诉书上说的“经济纠纷”已经被李圣推翻,被告王某等人的犯罪动机查清楚了吗?

李圣因代理案件被打事件不应该止步于惩罚实际打人者,查清犯罪动机,找出幕后的“金主”才能对得起公平正义,如果草草把一切罪责归到行凶者身上,而忽略了背后的“金主”,以后律师的安危谁来负责?谁都可以用这方式任意伤害律师吗?普通人的权益岂不是更难维护?
德行世间
这样是不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作恶?
过客
好好查查丁大人!
小蜜蜂
杀人未遂罪。杜氏集团惯用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