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例背景: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效果不断显现
2024年4月17日,为积极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有效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这一创新性政策工具额度高达5000亿元,其中4000亿元额度着重激励银行加大对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的信贷支持力度,另外100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首贷融资。其利率设定为1.75%,期限1年且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同样为1年,发放对象涵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自政策实施以来,各部门迅速行动,协同推进。累计向银行推送了5批次、共计2.38万个备选项目,为银行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了丰富的项目资源库。银行方面积极响应,迅速与企业建立联系,全力开辟审贷“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截至2024年底,银行对项目的营销对接率高达93.3%,成功对接项目2.2万个。在签约落地方面,成绩斐然,银行与企业已签订贷款合同金额超过8000亿元,企业已用款近2000亿元,截至2025年1月末,再贷款支持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的签约规模已接近1万亿元。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首贷支持方面,截至2024年底,银行与企业已签订贷款合同金额1150亿元,发放贷款近500亿元,切实增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可得性,为众多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入了宝贵的资金“活水”,助力其茁壮成长。
值得一提的是,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成效显著。由于该再贷款利率为1.75%,且中央财政还给予贷款企业1.5%的贴息支持,截至2024年底,设备更新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经过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仅1.5%,远低于目前3.1%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融资负担,提高了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当前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效果不断显现,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进程,为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后续,中国人民银行还将与有关部门持续协作,进一步优化再贷款流程,不断扩大贷款规模,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激发经营主体释放更新需求,让这一政策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效能。
二、案例引入:某银行河源分行成功落地首笔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2025年1月,某银行河源分行成功向广东首熙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放符合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要求的贷款合计600万元,意味着河源首笔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成功落地。
三、案例分析:某银行河源分行首笔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分析
(一)产品内容

(二)产品导向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高度重视,多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宣讲,全方位扩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知晓度和覆盖面,引导辖区企业主体及时抓住享受政策红利期。
(三)业务趋势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与该银行河源分行将继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更多科创型、技改型项目企业入库,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稳步推进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为河源经济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力量。
(四)同业对比:部分商业银行落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实践对比

四、案例拓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实施难点和建议
(一)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政策实施难点
1、金融机构参与范围有限
目前,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主要面向21家全国性银行,而大量中小银行如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及农商银行尚未纳入政策范围。这些中小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受限于政策覆盖范围,无法充分参与其中。这不仅限制了政策的实施效果,也使得部分科技型企业难以获得更广泛的金融支持。
2、融资需求与银行贷款要求错配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通常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而银行传统信贷模式更倾向于稳健经营、风险可控的企业。科技型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往往缺乏抵押物和稳定的现金流,难以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此外,银行的贷款期限较短,难以匹配科技项目长期的资金需求,导致融资需求与银行贷款要求之间存在显著错配。
3、信息不对称与风险评估难题
科技型企业信息分散,缺乏有效的信息整合和共享机制,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全面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和项目前景。同时,科技企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难以用传统标准评估,金融机构在风险识别和定价方面面临较大挑战。这种信息不对称和评估难题使得银行在放贷时更加谨慎,甚至出现“不敢贷”的现象。
4、抵押物不足与金融产品单一
科技型企业多为轻资产运营,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押物,而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对抵押物的要求较高。尽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方式被提出,但知识产权评估难、变现难、风险控制难等问题依然突出。此外,当前金融产品多基于传统信贷逻辑设计,缺乏针对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金融服务方案。
5、政策协同机制不完善
科技金融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需要财政、金融、科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然而,目前各部门之间的政策衔接和协调机制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跨部门协同机制。例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不完善,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有限。此外,政策的监测与评估机制缺失,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并优化政策。
(二)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落地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与协同机制
政府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详细解读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的具体内容、申请流程和优惠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科技、工信、财政、金融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确保政策高效落地。
2、优化企业遴选与风险补偿机制
政府部门应依托“创新积分制”等科学评价体系,精准遴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形成备选名单并及时推送给金融机构。此外,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对金融机构因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产生的风险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降低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3、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政府部门应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如“技改贷”“数字贷”“绿色贷”等,提供高额度、低利率、长期限、快审批的专属金融服务。同时,推动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金融模式的广泛应用,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4、主动对接政策与金融机构
企业应积极关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动态,主动与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接,了解自身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争取纳入备选名单,争取低成本融资支持。
5、加强自身创新能力建设
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确保项目符合政策支持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方向。同时,企业需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融资成功率。
6、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
企业应充分利用再贷款政策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如股权融资、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对于科技型企业,还可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满足资金需求。
五、案例指引:商业银行落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建议
(一)完善客户筛选与评估机制
商业银行应建立专门的科技型企业筛选与评估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和政策导向,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重点评估企业的创新能力、技术实力、市场前景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和收益性。同时,优化内部评级模型,将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纳入评估范围,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授信额度。
(二)优化贷款审批流程
简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项目实行快速审批机制。同时,加强数字化技术的应用,通过线上化审批系统减少人工干预,缩短审批时间,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满足企业项目进度需求。
(三)强化风险防控与贷后管理
在风险防控方面,商业银行需建立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或滥用。同时,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风险。在贷后管理中,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和项目进展的监测,及时调整风险策略,确保贷款安全回收。
(四)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
商业银行应积极与政府部门、科技园区、行业协会等外部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获取更多优质项目资源和企业信息。同时,与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担保公司等合作,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配套服务,降低质押风险,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