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文彬: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广强所管理合伙人、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案件)
一、吴炜乃何方能人?
2024年1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吴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吴炜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百度百科显示,吴炜,男,汉族,1968年9月生,广东普宁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6月被开除党籍),1987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书记。我们来看看他的个人履历:
1984.09-1987.07 广西南宁师范学校中等师范专业学习
1987.07-199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乐小学教师
1990.07-1992.10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学校部干事(1988.09-1991.07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2.10-1994.06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学校部副部长、部长
1994.06-1995.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1992.08-1994.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专业学习)
1995.08-1999.04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1999.04-200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劳动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7.09-1999.07广西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0.08-2003.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03.09-2007.08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党组书记(2003.01-2004.01广西区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6.042006.09挂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策划部主任助理)-
2007.08-2007.09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7.09-2008.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县委书记
2008.12-2009.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横县县委书记
2009.01-2009.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9.11-2011.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1.08-2011.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1.10-201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1.11-201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南宁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宁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指挥长)、党组书记
2011.11-2013.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南宁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08-2014.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南宁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4.04-2015.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南宁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2015.09-201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
2015.10-201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市柳东新区、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5.12-2016.0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6.01-2021.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21.02-2023.1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书记(2021.04兼任柳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从其履历来看,吴炜一直深耕于广西地区,从小学教师到县委书记,再到柳州市市委书记,从1987年7月到2023.11月被查,36年的“光辉岁月”、步步高升,殊为不易!而今因大搞“政绩工程”、劳民伤财,大搞权钱交易等贪腐等问题被抓被判,“岁月把拥有变成失去”,吴炜只能在狱中唱“铁窗泪”了!
二、吴炜为何被判死缓?
(一)首先要了解一下吴炜落马的原因
2024年6月,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财物;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吴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炜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柳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吴炜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自治区党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2023年11月6日,财政部通报一批2022年以来查处的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柳州市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新增隐性债务。根据通报,该问题致柳州2018年至2021年6月末,形成新增隐性债务176.95亿元。针对该问题,财政部对时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炜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024年10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政绩工程”留不下政绩》,文章指出,吴炜大搞“政绩工程”,不仅没留下政绩,反而留罪名、背骂名,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文章称,“政绩工程”表面上属于经济建设领域的问题,本质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政治问题,背后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政绩工程”危害可以说是“以一损百”,往往是“关键少数”为捞取个人政治资本而污染一方政治生态,因个人贪功牟利而造成一地发展贻误,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政治危害极大。
(二)吴炜为何被判死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吴炜利用担任广西横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南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同或者单独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亿余元。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吴炜违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需经国务院审批后才可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立项的规定,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柳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吴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吴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受贿款项未实际取得,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已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三、有何启示?
通过分析以往案例发现:近十年以来,涉贪腐金额1-2亿元的,大多以判死缓为主,没有终身监禁。吴炜的一审判决便是如此!
吴炜的受贿金额为1.86亿余元,时间跨度为20年(2004年至2023年),相当于平均每年受贿930万元,平均每天受贿2.5万余元,可谓日进斗金!
1.86亿余元是什么概念?
以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18元为例,那么要想赚到1.86亿需要奋斗4742.7年。
假如你月入5000,年入60000,那么要想赚到1.86亿则需要3100年。
如果你家三代人,年入180000,那么你们三代人要想赚到1.86亿则需要1033年。
如果你玩彩票每年都能中500万,那么则需要连续中37年。
1.86亿相当于年收入10万元的打工群众,不吃不喝要奋斗1860年。
吴炜贪腐1.86亿元,就搞到了普通人十八辈祖宗加起来都赚不来的钱!
另外,做官不能劳民伤财去搞“政绩工程”,更不能贪污受贿,济一己之私,为人民币服务!否则,该来的惩罚迟早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