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心是一种氛围

刘哲说法 2024-10-12 15:02:39

事情总有个原因,就看我们想不想知道。

小时候,我最生气的事就是大人不听你的原因,生气能气得你发抖。

但是大人就不听你的解释,他们就只看到了结果,从而自己推断了原因。

我的解释不再他们的预期范围之内,他们无法接受,也没有耐心接受。

所以,他们会说:不要给我解释,我不想听。

最气人的还真的不是打骂,还真就是不听解释。

不让辩解构成了委屈的源泉,无论在小时候、在办公室、接待室还是法庭上。

因为事出有因。

虽然我把东西弄坏了,但我不是故意的。我有自己的理由,那个理由也许牵强,但很可能就是事实。

但这个事实不太符合成人世界的逻辑,但其实他恰恰符合儿童世界的逻辑。

那么这个不理解,其实不是理由的离奇,而是因为缺少同理心,大人没有设身处地的考虑孩子的感受和境遇。

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舍身处地的从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

因为这样很麻烦,很费事,他们缺少了这种耐心。

人长大了为什么会变得没有耐心?

因为他认为不重要,小孩的感受对他来说不重要。他们不愿意在上边费功夫。

他们形成了某种优越感,因为他们是家长,是教育别人的人。他们不会平等的沟通,而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

而一旦习惯于居高临下就不会愿意放低身段设身处地为人着想,那样一来权威感就感觉被拉低了。

而且也习惯了按照自己的思维思考问题,已经不太具备换位思考的能力。

同理心其实是一种能力,其实是一种不太容易学会的能力。

大部分人还是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能够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是一种稀缺的能力。

因为这涉及复杂的思维模式调整的问题,从自己的角度和从别人的角度,其实是一种思维模式的切换和对比。这对思维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般人即使想要从别人的角度思考,也不具备这种复杂的思维能力。

所以换位思考、对比思考,是需要提高思维水平的。

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换位思考,就不能理解所谓的事出有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就不能通过别人的视角来判断事情的原因。

而如果不十分了解原因,我们就可能产生误判。

这种误判不仅是孩子的学业,还包括案件中别人的人生。

我们对别人的理解不仅仅在于我们的能力更强,而是我们更加善良,更加原因倾听别人。

这其实是一种道德感受力,我们的心肠要软,要能够感受到别人的痛苦和委屈。

我们会将别人的痛苦和委屈想象为自己的,从而更加愿意了解案件的原因,不仅是表面的原因,还包括实质的、根本的原因。

我们期待开明温和的家长。

司法官也期待开明温和的上级和监管者。

比如对案件办的有问题,可以被点出来,但一定要给所在院一个辩解的机会。

一旦深入了解就会知道,这个我认为存在瑕疵的案件,可能有一些特别的原因和考量,不是简单的对错问题。

当我们公允的评价案件时,我们其实就是公允的对待司法官,给予司法官以平等和尊重。

习惯被尊重和理解的人,也会更加善良而有耐心。

冷漠具有传染性,容易形成一种压抑的氛围。

爱是一种能力,理解也是一种能力,需要培养、尝试和适应,从而形成一种更加温暖的氛围。

良好的氛围是需要小新呵护的,是非常容易破坏的。

人变得冷漠很容易,很容易出现结构性的冷漠。

也就是从制度和机制层面追求的一些非常冰冷的的东西,比如特定的数据和政绩,而不是真正实现多少公平正义,那么就是在鼓励冷漠相对。

每一个单位和部门,都会在强大的压力下,动作变形,各谋其利。

这就像只追求学习成绩的学校必然会让学生和家长内卷起来,从而集体忽视学生的天性和兴趣。

这样的学生走上社会,也会习惯于卷业绩,而不在意当事人的切身感受。

如果在意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对于业绩于事无补,那么就不再会有在意别人感受的司法官。

如果我们让那些在意别人感受的司法官出路变窄,成长困难,那么他们的在意和善良就会成为一种负面典型。

因此,可以说同理心是一种制度机制、一种氛围和工作习惯、它是司法文明的火种,应当被守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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