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历经了数千年,期间历经了无数次社会动荡,社会才逐渐稳定下来,吃人的现象到了如今很少见到。
然而,在古代,那些古人就没有这种觉悟了,从古史上看,我们便能经常看到那些人吃人的史料记载,这种现象无论是在衰败的朝代还是在盛世都有发生。
比如,史料记载,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当时米价暴涨,一斗米甚至要数十千钱,这样的价格就算是富人也难以吃得起,更别提穷人了,于是,穷人为了活命,便产生了用人肉来取代粮食的现象,据说,当时一个年轻壮年男子的尸体只值十五千钱(不如一斗米贵)。
而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的时候,恰逢山东发生大饥荒,蔡州有人肉卖。
清朝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经常出现人吃人的现象,据说,当时的人肉在市场上可以出售,开始时候价格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价格暴涨,甚至达到了一百二十文一斤的恐怖价格。
上面这些事件虽然违背人性,但是在那种饥荒的时代,古人为了活命做出这样的举动倒是不难理解,然而,除了这种情况之外,古史上还有另外一种吃人现象,那种现象却算是赤裸裸的残暴行为。
例如,在十六国时,前秦将领苻登率领士兵征战的时候,他经常把杀死的敌兵当作“熟食”,打完仗后就吃人肉填饱肚子。
唐末时代,将领秦宗权外出征战的时候,时常不带口粮,等到需要军粮的时候,就派出将士四处屠杀百姓,把杀死的百姓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
唐末将领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的军士就把百姓当作牲口抓到集市上贩卖,并且有专门的人来屠杀他们。
隋末的朱粲,更是当时一名令人闻风丧胆的吃人魔王。史料记载,隋朝末年,当时襄阳、邓州一带曾经发生过大灾荒,当时花掉万钱还买不到一斛白米,由此可见,米价达到多么恐怖的程度。
在当时的情况下,朱粲乘乱起兵,经常让下属捉来获妇女和儿童,把他们蒸熟之后,便分配给士兵当做军粮。
上面几人虽然是残暴的代表,但是你以为只有那些被称为残暴一类的人才会吃人肉么?不,在古代无论是残暴一方还是正义一方,我们都能发现以人肉充当军粮的行为。
例如,春秋首位霸主齐桓公,虽然被冠以仁君之名,但吃起人肉来一点也不含糊。
除了齐桓公,明成化年间的湖广指挥彭伦同样也是如此,据说,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叛乱的时候,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
还有的就是,顺治九年,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恰逢城中粮尽,准备关闭城门的时候,恰好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本来新会县令并不同意收留他们,但是清军守将却是抱着把他们当作口粮的目的,把他们放了进来。
史料记载,新会县城被围困了八个月左右,而驻扎在城里的守军吃掉了近万百姓。
由此可见,在古代吃人肉是一种多么常见的现象。相对于古代来说,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算是比较幸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