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反向员工讨薪,你听过吗?看看法院怎么判

站在椅子说职场 2024-03-30 05:06:46

疫情三年,过去被称为印钞机的行业在后疫情时代,日子也不好过,比如民航,国内三大航(国航、东航、南航)截止今年上半年仍然处于亏损状态。比如银行,再也不是过去高高在上进行简单吸储放贷的业务了。

近段时间,部分上市银行披露追索扣回员工绩效薪酬的情况,引起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均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其中,招商银行、渤海银行和九江银行则是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细节。具体来看,招商银行在年报中披露称,2022年该行对2876名员工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

若以该行去年员工总人数11.3万人计算,被追回薪酬的员工数量占比为2.55%。渤海银行年报显示,2022年该行追索扣回370人绩效薪酬1760万元。以此计算,相当于人均被追回4.76万元。

无独有偶,如果说上述银行追溯员工前一年的薪酬绩效尚属在制度规定范畴的话,那么接下来这个案例,则实属有点“匪夷所思”了。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民事二审判决书显示,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向其滨海新区支行原行长郑某提起诉讼及上诉,要求返还2013-2016年的绩效薪酬共计70.67万元。

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认为,郑某作为支行行长管理不善给行里造成损失,担任离岗清收岗位后又无清收成效,又自2020年11月-2021年6月持续旷工,该行遂对其作出开除决定,并对2013年至2016年已发放绩效薪酬进行100%追索。而郑某则表示,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20年10月到期解除,自己没有旷工。且哈行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制定于自己离职后,对其不产生约束力。

二审法院称,在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后,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以《哈尔滨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通知对郑某进行绩效追索,缺乏依据,也已超过仲裁时效,法院不予支持。

每到年底,员工讨薪的话题并不鲜见,比如前几年的农名工集体讨薪一度登上新闻热搜,最近几年在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整治下,已经较少出现了。但是企业向员工反向讨薪,确实是一个新鲜事物,很多网友感叹,能够看到过去以高薪著称的银行业员工被反向讨薪,这也是“有生之年”系列了。

在此提醒很多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只能从生效之日开始往后实施管理,并不能追溯甚至惩罚员工之前的行为,而且,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颁布,还需要合规的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欢迎关注我们,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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