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起床,头条都是河北一派出所对烟花爆竹进行取样鉴定时发生爆炸,4人死亡2人失联,5人正在救治的不幸新闻!
河北省大城县臧屯派出所的民警在对涉嫌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进行取样鉴定时发生爆炸,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意外啊,取样鉴定会发生如何大的爆炸呢?
什么是取样?应该是少量吧,少量有那么大威力吗??取样要那么多人参加吗?“取样鉴定”这四个字请详细说明!发生这么大的爆炸估计是集中销毁吧!
不过我们人民群众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派出所民警是否有资格权利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烟花爆竹进行取样鉴定?对于烟花爆竹鉴定员(民警)应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鉴定员有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有没有烟花爆竹鉴定安全管理员上岗证?追究取样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不取样不爆炸,必须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