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上引起热议的“广西省钦州市灵山县第二中学55岁体育老师猥亵女学生”事件终于等来了后续。
事件梳理:事件起因是一位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在灵山县第二中学读书的妹妹陈兰(化名)在今年2月21日下午,哭着回家说,自己被一名50多岁的体育老师谢某以“帮忙通草坪地灯的电”为由带到楼梯间电箱处,以摸胸,搂抱等方式实施了猥亵。
这名网友回忆,事发后妹妹将此事第一时间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将她带到了年级主任处,而副校长黄某称体育老师谢某已经知错,并买了礼物作为补偿,希望得到原谅。
在现场,谢某向陈兰道歉并硬塞了一个1000元的红包作为补偿,让她不要告诉家长。
事后,陈兰的家属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而警方则认为此事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但是根据2月21日晚的录音显示,年级主任曾对警方说:“谢老师确实做了不该做的事,但是他再过五年就退休了,希望不要因为此事影响家庭”。
2月22日上午,陈兰的家人收到了谢必兢妻子发来的短信,短信显示:谢必兢妻子愿意将自己买房的13万元给受害者家属,希望此事可以私了,不要因为此事毁了家庭和事业。
并且,谢某的家属曾经带着女儿多次找到受害者家属的店里,当面表示,希望此事可以私了均被拒绝。
4月20日,记者在采访时曾经拨通了陈兰班主任刘某的电话询问此事,对方表示自己来校时间不长,不清楚,接着便挂断了电话。
陈兰姐姐表示,自己的妹妹已经因为此事患上了重度抑郁症,自己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从上到下都在包庇这名老师。
事件后续受害者家属眼见投诉无门,于是选择在网上实名举报谢某,事后,灵山发布公布了对于此事的情况说明:县委、县政府对于此事高度重视,已成立由公安、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展开调查,目前,谢某已经被暂停工作,相关部门正在核查此事。
对于此事,有网友留言,一直以为未成年犯法没事,没想到55岁以上犯法也没事。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是对方的女儿遭遇了这种事,他们是否会坐视不管?
小编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做出这样的事,实属德不配位,如果因为犯罪者年纪大了而选择原谅,这不就等于放过犯罪者,蔑视法律吗?那以后还不知道会有多少女孩受到他的侵害。
作为犯罪者的家属,谢某的妻子却想用钱来给这么一个男人擦屁股,而且对受害者家属强调,这是自己买房的钱,吃相是不是过于难看了?
受害者家属要是接了这钱,你们是不是还要反咬一口,对方敲诈?
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圣地,但是总有人渣借着老师的职位行苟且之事,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些恶魔为了自己不被揭发,经常选择用钱财来堵住受害人的嘴。
2020年3月,有一位广西网友在微博发帖称,自己2010年刚上小学那会,被数学老师邓某在办公室侵犯。事情发生后,邓某某为了堵住她的嘴,送给她一部旧手机和几十块钱。
邓某甚至在上课时利用讲台的遮挡对受害人进行侵害,受害人称自己这十年来过得非常煎熬,讨厌任何男性,害怕结婚,不想生孩子。
以前,我们总说老师是园丁,辛勤浇灌着祖国的花朵,这样看来,有部分老师浇花用的是开水啊。
阿赛觉得,有关部门对于性犯罪的处罚过轻,以至于轻到让一些恶魔觉得用钱财便可让自己免除法律惩罚,更有某些学校充当了性犯罪者的保护伞。既然如此,倒不如一人犯罪,追责整个学校,包庇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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