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萍、陈某兰是一对姐妹,她们早年从农村嫁了出来,先后在湖北黄冈的一个县城里定家居住生活。两家人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平时待人处事热情和气、与人为善、为邻为伴,跟周围的人相处比较融洽。
配图
可是,有一天,姐妹俩突然同时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居然有人把她们告上法院了!
姐妹俩十分纳闷,她们日常与人无怨、与人无仇,也没有什么债务和经济方面的矛盾纠纷,怎么还会惹上官司呢?
经过打听,陈氏姐妹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官司因她们父亲位于老家农村的一栋老房子而起。
原来,这栋房子是老父亲陈国林(化名)在姐妹俩很小的时候修建的,至今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了。
房子的主人陈老夫妇早在六、七年前就先后过世,他们只生了两个女儿,没有儿子。而女儿又远嫁外地,在县城里定居生活。所以,这栋房子实际有六七年都没人居住,更没人管理——事实上已经“荒废”了。
配图,非真实场景
配图,非真实场景
老家的邻居姓叶,两家房子挨得很近,中间只隔了容一人通过的狭窄过道。叶家15岁的女儿小萌(化名)一天在家里玩篮球时,不小心把球从自家窗户弹落到了陈家老屋的院子里。小萌没多想,就沿那条小巷找近路,翻爬老陈的围墙,准备进到院子找球。
可是,悲剧出现了。院里有一口枯井,应当是老陈在世时挖的,井深有3、4米,井口宽约不到1米,也已废弃,而且井盖已经朽坏无法承重。当小萌从围墙翻入院子后,没有留意,就踩到形同虚设的井盖上,整个人直接坠入到枯井里,摔了个九级伤残!
叶家为治女儿的伤病前后花了三、四十万,负债累累,很是郁闷。因为老陈早已逝世,无奈之下他们就把陈家的姐妹俩告上法庭。叶家人认为,姐妹俩是这栋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为此不动产造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诉求索赔35万余元。
了解到官司的由来之后,陈家姐妹很是惊讶,继而十分恼火,她一边积极寻找律师,一边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决定应诉。并在律师的建议下,准备以“私闯公民住宅侵权”反诉叶家!
配图,非真实场景
配图,非真实场景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
[1]叶小萌案发时,已年满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心智发育和成长正常,理应对周围环境及相关道德准则具有一定的判断鉴别及理解能力。小萌明知邻居的房屋已经多年未有人居住和打理,理应判断出房屋(包括院子)的内外及周围可能存在不安全的因素。但她仍强行擅自闯入,自身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属于重大过错,应该为自己受到的伤害负较大的责任;
[2]叶小萌的父母,作为叶小萌的法定监护人,没有教育自家孩子要注意安全、平时不得擅闯有危险的地方,属于监护职责履不到位,应当为孩子遭遇伤害承担主要责任;
[3]陈家二姐妹作为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人,没有对房屋院子进行封闭,而且院内的枯井也没有及时回填,井盖没有及时加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为小萌的受伤承担一定的忽视责任。
[4]陈家老屋已经连续多年没有人居住,小萌作为一名未成年人,因为捡篮球而临时翻墙进入,并没有对该房屋及相关人员造成任何影响,故被告提出“私闯民宅”反诉的理由并不成立。
配图,非真实场景
配图,非真实场景
法庭宣判如下:
判决原告承担此次伤害事件90%的责任;
判决两名被告各承担此次伤害事件5%的责任,两被告分别向原告赔偿1.8126万元,合计3.6252万元;
依法驳回被告“反诉”的请求;
依法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在这起民事诉讼中,法庭和当值的法官明显是考虑到原告(受伤者家庭)的实际情况,站在人文关怀的立场,基于对原告的同情而作出的判决。值得赞许和提倡。
人们常说,“法律不外乎人情”。因为法律是威严的,同时也是很冰冷的。有时候,在适当的场合,酌情在严格冰冷的法律条文之中,注入温热的“人情”,实施“柔性执法”,司法的效果反而会更好,这个社会也将变得更为美好和诣。
你如何评价这个判例呢?欢迎交流探讨哦~~~
意思是说只要我家里没人你就可以任意进去随意查看及闲逛了?我家有井没错,但是是我叫你跳进去的?那如果你拿我家的刀自杀,是不是也要说我没把刀放好,干嘛要放在厨房?干嘛不买个保险柜来保存?
这不,小偷狂喜啊。找些没人住的房屋探宝,找到就是赚,找不到还可以想办法讹人。妙啊[得瑟][得瑟]
“没有对该房屋及相关人员造成任何影响,故被告提出“私闯民宅”反诉的理由并不成立。”你不在,就不算?[笑着哭]
葫芦僧断葫芦案呗,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靠,这叫温情[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银行下班了,是不是也可以进去
没人住的房子可以随便进,呵呵
把徇私枉法说的高大上!个人认为法就是法,必须以公平作为基准,可以公平审理,结合实际宣判,但是轻判必须是受害者同意,否则以法律名义的轻判都是枉顾公平!
应该不只我一个没看出法外有情吧
不服。这就叫祸从天上来。什么叫未造成损失?赔了好几万不是损失吗?
法官既然这么温情地考虑到原告的家庭情况,为什么不自己掏钱,让别人给钱算什么,借花献佛吗
这是纵容之后的人,可以随意私闯别人领地,造成了事故还要主人担责吗?
如果从人文关怀从邻里关系角度讲,应该调节而不是审判,既然审判就不能驳回私闯民宅一案,而是综合考虑,合案判决!
私闯民宅不应该驳回,可以认为无恶意无损失不进行赔偿
房子是父母留下来的,是两姐妹从小长大的地方,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有纪念意义,是多少钱都不能换的,有人贸然闯入,破坏了井盖,在救人的过程中可能又有多人闯入,房主该当如何?
要人文关怀就法院出钱啊,[笑着哭]让无辜的人出钱,太不要脸了
拿别人的钱体现你的温情?我呸,我以为法官自己掏钱呢。什么玩意?
典型的稀泥式判决!!!
谁闹谁有理,没理想办法找也得找点
现在世风日下,不管出什么事就找人背锅。我又没请你过来,自己摔了,还想讹钱。
我判法官赔钱[呲牙笑]
首先私闯就是私闯,不管有没有影响,其次这是私人领地,闯入者也没通知主人,主人不知情就没有照顾义务,更谈不上承担责任,真是食屎啦法官。[点赞]
不太懂这些,弱弱的问一下,什么是封闭处理?围墙与围栏算不算一样的用途[汗]多高算数,用不用封顶……
法律不外乎人情?人性化执法就是选择性执法,对守法公民来说也是不公平!
这个温情的结果如果是法院调解的那没毛病,正式判决就有践踏法律的嫌疑了。
又一个脑进水![横脸笑]
无话可说。恶邻啊!农村人都是很淳朴的,丢脸
不就是和稀泥吗?
这个法官也是南京进修的?[笑着哭]
这是我明白,就算要死也要不小心死在别人家,不仅恶心别人,还能讹一比零花钱
你进你房子内,怎么都没偷就不算私闯民宅呗,这就是个法盲,,法官,,怎么当上法官的花钱上去的吧
屋主损失了1.8万和一个井盖,这也能说成没有任何影响???
把不守法说成有温情[笑着哭]
什么法官啊,太会和稀泥了,什么也没做,要赔3万6,太悲催了
扯蛋吧 柔情执法?文明执法?为什么会有这些碰瓷的 就是所谓的文明
无耻
法律就不该讲人情,你想人情关怀受害者请自己出钱,拿别人的财产做人情就是强盗,助长歪风邪气
有啥温情看不出来,姐妹两个倒霉,公平在哪,这还不算私闯民宅?
法官这么有爱心,承担一半的责任吧!司法要公正,不是让你来充当老好人,损害无辜人员利益来给自己脸上贴金
正因为这种糊涂判定太多,才造成现在社会上一种‘我死我有理’的现象!
就这还温情[汗]小孩子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难怪现在谁遇到事情都起诉
为了让屋主赔钱都打出感情牌了,私闯民宅的定义是没损坏物品造成伤害就不成立吗?
有没有人住与是否私闯民宅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房子产权不是你的,你没有搜查证就进来那就是私闯
法官总是同情弱者,如果该姐妹是残疾人或低保户,那法官能自己掏钱赔吗?
没人喷[点赞]
编的吧,私闯民宅不成立?都15岁了。你私自进入他家,自己不注意,出了点事还要告人家,法官还判了主家有责任,,这律师,法官怕是出事这家的吧,这和碰瓷基本一样一样的,这让我想起前几年小偷偷东西遭主家驱赶,结果下雨路滑,小偷脚滑死了,结果小偷告主家还告赢了,悲哀。同时斥责那些不良律师,啥案子都接
这叫法外有情?呵呵!
将法律你说人情,讲人情你说法不容情。又当又立呗
这叫温情吗?
这叫和稀泥
估计如果有小偷也会开心了,到你家偷东西你不能打骂不然我心灵深处受损了你得赔[得瑟][得瑟][得瑟]
意思就是以后小偷进家里,只要没有造成实质性财产损失就不算盗窃?[笑着哭]
遇见这样的二货 推送,直接拉黑
搞笑
私闯民宅的定义是什么?法律法规不是道德,是判定对错,用条款解决纷争,不是用来温情。
讲法律就讲法律,讲人情就讲人情,还人文关怀,那要法律干什么。乱七八糟的判决还要提倡,那就别要法律了,一切交给人文好了
怎么判是不是谁家亲戚。容易被……[笑着哭]
法官,你怎么不出钱呢?你的温情呢?为何要无辜的人倒霉。我家里还有把菜刀,我不在家是不是还要买个保险柜锁上啊?
什么世道
典型的和稀泥
即使用“温情”一词来粉饰,也掩盖不了“谁弱谁有理”的本质。
我太穷太饿,就能去银行随便拿钱么?
葫芦僧乱判糊涂案
法律没有温情,本来一家受气,现在3家受伤!自己的错误要别人买单,别人不痛苦吗?法律法规定的是无情。
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真好,我家在农村没有房[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葫芦僧断葫芦案!
据说民法典刚改完,从2022年开始,法院对无过错方酌情承担责任的自由裁量权被收回了。
在法律面前,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应该有第三种颜色。
这是搅稀泥,鼓励人家有枣没枣先打二竿子再说
培养无赖的勇者法官法律法规出现!以后更多人侵占别人的物权有理有据!看农村人种植户被哄抢采摘无法保障!
不给钱就不算喽!是这意思吧?
怎么没有对相关人员造成任何影响,就是因为她的进入,都要让相关人员赔钱了!
这温情的有点过分了。凭什么赔钱
这要摔死多好,能讹很多钱的![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和浠泥
无奈索赔?什么鬼?有人逼着他们去讹钱?
受害人应该提出一万亿赔偿,这样即使法院判决对方负责百分之一的责任都能得到一笔巨款(手动滑稽)
这个判决还叫有温情?人家里的东西你管我怎么管理,你不闯进去也不会对你造成伤害。小偷偷了别人东西是不是要判被害人管理不当,引诱小偷偷窃?
赔个锤子,没有继承也放弃继承房屋的权力,也就不尽赔付的义务。
女孩翻墙进入,何来未封闭院落,加盖吗?在自家院落里的井未妨碍公共安全,加不加井盖,妨碍他人利益了吗?有因有果,没有非法进入何来意外受伤,为什么驳回两姐妹的私闯民宅反诉,如两姐妹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支付部分钱财那另说,而不是寻找一些借口来划分责任。
什么叫判决有温情?明显是谁弱谁有理!邻居才是冤,比窦娥还冤,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如果没请律师,没反诉,赔的会更多。
温情在哪里?和稀泥
这种法官可以下岗了
人文关怀个屁,法官这么关怀他人,让他出钱好了[鼓掌]
温情?
法归法,情归情,对这判法不理解,法官大人请你也出点吧?
应该给老屋加个盖
温这家情,寒那家情!温情首先应该建立在双方愿意的情愿上才能真正体现
接着打啊,往违宪那方面打
抹稀泥
把徇私枉法说的这么高大上
胡判
判决陈氏姐妹赔偿不能服众
人尚且如此,可见平时拿遛狗讹诈人的那些事,都是无理取闹的人的所做所为。
怎么无损失?赔款是不是损失?再生损失。
就是因为这样的判决越来越多,导致道德滑坡越来越严重
人情就需要拿被告来开刀,好可怕
就我认为9级伤残花三四十万是不合理的吗?
一家出一两万可以,算是救济了!可以这样判,但话不能这样说!法官水平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