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大三女生,正值花样之年华。只因为退房时原房东不给退3000元的租房押金,激愤到不能自已,为了讨所谓的公道,竟然喝下一整瓶的农药“敌草快”,尔后在母亲的怀里痛苦地死去!
青春靓丽的女大学生小程
一、女大学生为退押金喝农药寻死女大学生名叫小程,今年春季,她刚刚通过“专升本”考试,在西安一所高校念大三。
从6月份起,她在学校外的一个小区,租了两居室房子里的一个房间。房东姓任,是一个70多岁的老人。两人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房租每月1900元,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是6月14日、第二次是11月14日;租房押金3000元。
另外合同还特别规定了两点:
①在租赁期内,乙方(即租客)中途擅自退租,应按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向甲方(即房东)支付违约金,押金不退。
②合同期内,如乙方想转租,需提前和甲方协商,如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可转租,转租成功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以及剩余房租。
女孩生前的生活照
时间来到10月底。因为自己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小程要跟父母回到家乡去,于是她跟房东任伯协商退房的事,并和父亲一起把要退租的房子清理打扫干净。任老伯过来验收,表示会算清水电费后把押金和多余的房租退还给她。
小程自己计算押金和一个月的租金,扣除水电费后,房东应退还她4400元。而房东以物品损坏、发布招租广告为由只退2000元。甚至要小程找到原来的租房中介,否则一分都不会退。
小程同意降至3000元,后又降为2500元,并告诉房东,如果再不退钱,她就要到法院起诉他!没想到小程这番话激怒了房东任老伯,决定让她去告,一分钱也不退。
此后,两人就退押金一事在微信里互相争吵谩骂,双方都不让步。12月12日,小程签收了从网上购买的两瓶“敌草快”农药,她喝完其中的一瓶,然后报警,并给闺蜜发微信,说“无良房东任某逼死了她”。
13日,小程在医院抢救无效,死在自己妈妈的怀里。一条含苞待放的年轻生命,就这样凋零,实在让人痛心!
死者生前与房东的聊天记录,双方互有谩骂
二、关于此案的个人观点:这起矛盾冲突的事件发生后,警方在接到报警即展开的调查,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个人认为警方的处置是合理的公允的。
表面上看,死了人,而且死者的确是因为与另一方的纠纷而产生轻生的想法,并实施轻生的行为。但这不属实刑事案件的范围,只能归为普通的民事纠纷。因为房东没有动机、更没有实施伤害的行为(如果有的话,也仅仅是在微信聊天时出言不逊,但这构不成伤害的标准)。
女大学生小程的死,是自己自主思想和自主行为的结果,她已经成年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三、对房东作为的客观评价:房东比较抠门,为人也比较刻薄,已经70多岁的高龄,甚至仍有暴戾气焰和语言软暴力(羞辱)的倾向。实在不应该。
但在这件事上,抠门刻薄的房东并没有什么行为上的错误,更无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他依照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办事,退或不退押金都在两可之间,退是人情、不退也说得过去,不违约更不犯法。
(1)合同规定,租客如果中途退房,租客需另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且押金不退;
(2)合同规定,如果租客中途转租,需经过房东的同意。转租成功后,房东则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再退回押金和剩余的房租。
通过对事件的复盘,小程租下这间房子,本来想租一年,但只租了半年就因为有另的事情退租,而她也没有另行招募其他租客(转租)。如果根据合同,她不但拿不到押金,反而还需要多支付房东一个月的房租。房东按合约行事,并无不妥。
配图,与文无关
四、对女大学行为的中立评价:女大学生因为退房租不顺,愤而喝农药自杀。虽说“死者为大”,但客观中立来讲,她死得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在这件事上,她本人拥有太多的过错!
她的身上,有“三太”显著的性格缺陷:太任性、太懵懂、太偏激。
(一)太任性:
一个在读的大学生,每个月花上1900元在校外租房,真的过于奢侈。要么家中有矿不差钱,父母家人从小就骄宠她,从而造就了她任性的性格。
话说回来,虽然现在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是普通现象,不好过多地抨击批判。但因为租房而丢了宝贵的生命,她可是头一遭,都是“任性+骄纵”种下的恶果。
(二)太懵懂:
女孩还是太幼稚了,虽然贵为大学生,但对社会上的一些事情懵懂无知、一窍不通,不晓灵活变化。
她不知道合同写明了,可以转租?如果真心想将租房的损失减至最低,她完全可以早点转租给第三方啊,发动同学、校友、老乡等将剩下的租期转出去,找到合适的“接手方”,租金、押金不就有了吗?
可她偏偏是选择直接“退租”,那样的话,房租的押金退不退、退多少,她根本就没有主动权了。
再者,她一开始就拿“打官司”想吓唬房东,真的显得过于鲁莽。房东都70岁了,给她当爷爷都有余,吃过盐比她吃过的饭都多,怎会怵她这一花活?正是“打官司”彻底激怒了老房东,整个事件从此发生根本性的逆转!真是无知到骨子里啊……
(三)太偏激:
女孩子太刚烈、太执拗、太容易走极端了。
刚开始,房东已经同意退2000元,可她为了争1000块而不依不饶,反复拉据。后来又用“到法院起诉”进行“变相威胁”。最后,为了让房东“道歉”,用喝农药“以死相逼”,结果房东不是省油的灯,竟然“起锅架灶”、“添油加醋”地刺激女孩。
生命是你自己的,也是父母的,这样草率地喝农药寻死,只为那区区千元、只为那摸不着边际的所谓“道歉”,徒让父母哀伤不已,有价值吗?有意义吗?没有,一丁点都没有!
这种过于偏激、好走极端的性格,以后在社会,也是分分钟被撞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甚至寸步难行!
配图,与文无关
不知诸位网友是如何看待这起纠纷、如何评价喝农药寻死的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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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家就这一个孩子死了,房东也该准备后事了。
外面的恶人多的是
判了房东吧,以儆效尤
卖方市场,卖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同意你就别租,租了就什么责任都是你的。确实不合理,恶房东太多了
现在光靠老头一张嘴和部分微信,租房这段时间里,有没有可能老头经常以各种理由欺负或骚扰逝者,那三千块钱只是最后的稻草
站在房东的角度来说就是:我已经让了一步同意退还2000左右押金你还不满意还要起诉我,那你起诉我好了。 也不知道拿自己的命去威胁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是咋想的。
这世界究竟怎么了嘛???
黄世仁的天下。
笑死我了,一点点小事情也要死,我们出社会的人不知道被坑多少次了,如果一点小事都要死,那出社会的人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在曲线洗房东
拍卖他的房子赔偿
作恶是真,偏激也是真,舆论压力有了,最终你能得到什么呢?无非就是那3000元押金。
是男的就会干房东了
自已的命怎么也不能只值3000块吧
两个人都自私
哎。。。。伤心的是父母。不值啊。
女孩思想偏激,现实中我也见过这样的人,工作遇到一点不顺心,竟然就哭了,连玻璃心都不如。
这个世界怎么了???自杀的学生一波挨着一波,3000块钱能自杀?看不上研究生要自杀,考不好要自杀,失恋要自杀。这是谁的责任??是家长?是学校?还是社会?
偏激和作恶请问哪个在前
你瞎了,不按事实报到,明明她转租给别人了,当时也得到房东的同意。
大学生不住校,住外面干嘛,还那么贵房租[横脸笑]
房东有什么错,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本来可以不退租金,还退了2000,只是房东不该说的这么难听
肯定自己有问题了,一个正常人就不可能为这点事自杀。
这世界究竟怎么了嘛????
人生百态,无所谓对错。
之前的文章是合同半年。这是洗白吗?一会一变的。讲道理的话一年房东是没责任。如果是半年的话就不一样了。到期不退就是非法占有。另外之前文章还有说女的喝农药去死就还钱,这就教唆自杀。正常经济纠纷过失方死是不立刑事案的。比如银行向你要钱,你说要钱没命给你死给银行看。肯定银行无责任,死了也用生前财产还。但如果是工厂欠员工工资导致员工自杀。哪工厂就要负责。因为员工自杀原因是工厂欠工资。借给人钱欠钱的不还借钱人死了欠钱的也要负责。谁有过失过错谁负责。这新闻一会一变的搞不清楚过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