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鲜为人知的烈士善后处理事宜

历史有小狼 2025-03-25 03:37:14

境一线,屯兵备战

1979年3月,解放军第14军42师126团刚打完自卫还击作战,按照中央军委的命令从云南河口县撤了出来,但他们可没就此回内地歇着。部队直接被派到云南马关县的夹寒箐、小坝子、都龙这些地方驻扎下来,全都挨着中越边境一线。夹寒箐是山间夹道,小坝子是个不起眼的小平地,都龙则是更靠近边境的战略点。

中央的指示很明确:不能让越南喘口气,要保持军事压力,把他们拖在战时体制里,耗他们的国力。所以,126团的任务不是撤回去喝茶,而是继续在这片边境线上顶着,既要守住自己的地盘,还要随时盯着对面的动静。

驻扎下来没多久,部队就进入了一种特别的状态。说是休整吧,可一点也不轻松。战士们每天都得检查装备,巡逻边境,防着越南那边冷不丁搞点小动作。这种积极防御的架势,意思很清楚:咱们不主动挑事儿,但你要是敢过来,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到了5月初,昆明军区给126团下了新任务,叫“骑点线”拔点作战。这名字听着挺硬核,其实就是要把边境线上的一些关键点控制住,像骑马一样把点连成线,再把越南的据点一个个拔掉。任务一布置,团里的各个分队就动起来了,分头奔赴不同的区域。

侦察兵们扛着装备,翻山越岭,有时候还得趁夜色行动,尽量不暴露自己。回来之后,情报汇总到团里,指挥员们就得赶紧分析,琢磨下一步咋打。与此同时,整个126团也没闲着,全团上下开始了整补和大练兵。

把之前的损失补齐,武器弹药得重新配全,损坏的装备得修好,人员也得调整补充。新兵来了,老兵带,队伍得捏合成一个拳头。大练兵就更不用说了,战士们每天拉出去操练,跑步、射击、战术演练,一样不落。

烈士善后,文件落地

1979年5月中旬,中央军委下发了一份关于战后烈士善后处理的重要文件,这份文件来得正是时候,因为部队刚从边境一线撤下来,烈士的善后问题成了当务之急。文件里把抚恤标准列得清清楚楚:普通战士牺牲的,每位烈士家属能拿到450元;连排干部牺牲的,每位烈士家属能领550元;如果是营团干部牺牲的,抚恤金提高到650元;而师级干部牺牲的,标准最高,家属能拿到800元。

除了这些一次性抚恤金,文件还规定,如果烈士生前有抚养或赡养义务,比如家里有老人要养、孩子要带,部队会根据烈士生前的工资总额,按月发放抚养和赡养费。不过,师级干部的抚养和赡养费用不受这个工资总额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另外,地方上的民政部门也会根据当地情况,给烈士家属一些额外的补助,但实际情况却不乐观。

数据显示,大多数烈士家属只拿到了中央规定的抚恤金,真正能从地方民政部门拿到额外补助的只是极少数,甚至有的家属听说了某些地方补助高达万元,但自己却连额外的几百块都拿不到,这也让部队在落实政策时倍感压力。

为了把这些复杂的善后工作落实到位,军、师、团三级都成立了专门的善后处理领导小组,每个领导小组都由一位副政委亲自挂帅,负责协调处理各种问题,比如抚恤金发放不到位、地方补助不均等情况。到了126团这边,任务被进一步细化,团里直接成立了八个烈士善后处理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片区域,实行分片包干的原则。

每个小组都得先跟烈士家乡的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联系上,确定好行程安排,然后亲自上门去见烈士的家属。到了家属家里,小组成员得先把烈士的战斗经历和牺牲经过讲清楚,比如这位烈士是在哪场战斗中牺牲的,当时执行的是什么任务,牺牲时的情况是怎样的,这些信息得尽可能详细地告诉家属。

讲完这些,小组成员还得把烈士的立功证书郑重地交到家属手里,这证书是烈士用生命换来的荣誉。接下来,就是遗物的交接环节。烈士的遗物可能是几件衣服、一块手表、一本笔记本,甚至是一些用过的日用品,这些东西在别人眼里可能不值钱,但在家属看来却是无价之宝。小组成员得把遗物一件件拿出来,当着家属的面清点清楚,确保没有遗漏。

清点完后,家属需要在收条上签字,确认已经收到所有遗物。抚恤金的发放也是重头戏,小组成员得把450元、550元、650元或者800元的现金直接交给家属,同时让家属在另一张收条上签字,证明抚恤金已经领到手。整个过程都得严格按照程序走,不能有任何差错。

每完成一户,小组成员就得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下来,包括时间、地点、交接物品的清单、抚恤金的金额等等。到了月底,小组得把这些记录汇总起来,交给团里的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复核。如果发现有哪一户家属没联系上,或者遗物没交齐,领导小组就会要求小组重新跑一趟,绝不能让任何一户家属的权益受损。

欠款风波,基层为难

1979年8月,126团的善后工作已经忙了好几个月,烈士的抚恤金和遗物交接都逐步走上了正轨,可就在这时候,一封信从广西田阳某公社寄到了团部,打破了平静。信里写得明明白白,蔡太平烈士生前欠了公社300元现金和200斤粮票,说是因为家乡今年闹了灾,公社实在撑不下去了,才硬着头皮向部队求援。

300元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战士一个月津贴才7块钱,300元相当于一个普通战士四年的津贴总和,更别提200斤粮票,那在物资紧缺的年代几乎是救命的口粮。团里接到信后一查,发现蔡太平确实是团里的烈士,生前是个普通战士,家里条件也不好,可能是战前回了趟家,向公社借了这笔钱和粮票应急,结果还没来得及还就牺牲了。

麻烦还不止这一桩,团里翻了翻记录,发现类似的情况还真不少。比如起家才烈士,生前欠了同乡60元,这事儿是他在部队时跟老乡借的,打算发了津贴就还,可惜没等到那天。另一位赵鸿样烈士,欠了同连战友30元,这笔钱是战前他借来买点日用品的,后来牺牲了,债主也没好意思提,可账终究是账。

更有意思的是,赵鸿样战前把个人物品放到了后勤处寄存,其中一双皮鞋因为没人管,时间长了竟然发霉腐烂了,这事儿也被战友翻了出来,成了连里的一桩麻烦事。这些欠款加起来,对部队来说真不是小数字。普通战士450元的抚恤金都未必够还这些债,更别提还有家属要养。基层连队开始犯了难,有个连队甚至开了会,商量能不能从伙食费里挤点钱出来,把这些欠款先垫上。

连里的炊事班算了算账,发现伙食费本来就紧巴巴,一个月也就够买点粗粮和咸菜,再扣点钱怕是连饭都吃不下了。可不还吧,又觉得对不住烈士和家属,毕竟这些债是实打实欠下的,公社和战友那边也有凭据。团里也接到了不少口头反映,说这些债务问题不解决,家属那边不好交代,连队内部也有怨言。

高层出手,统一赔还

就在126团基层为这些欠款焦头烂额的时候,中央战后工作团来了。这支工作团是专门为处理战后遗留问题派下来的,分成两路,广西方向由王震副总理带队,云南方向由谷牧副总理负责。他们一来就深入部队和地方,了解情况。

8月中旬,工作团到了云南边境,126团的领导赶紧把这些欠款的事报了上去。团里把蔡太平欠公社300元现金和200斤粮票的情况详细说了,还拿出了公社的来信作为凭据。工作团的人听完没耽搁,当天就把情况整理成报告,直接上报给了中央。

中央接到报告后反应很快,没过几天就下了指示:凡是烈士生前欠下的债务,只要有凭据,不管是欠公社的还是欠个人的,一律由烈士生前所在部队赔还。这政策一出,126团上下都松了一口气。团里马上组织人手,把所有烈士的欠款情况重新梳理了一遍。

蔡太平的300元现金和200斤粮票最先落实,团部派人跟广西田阳的公社联系,核实了债务的来龙去脉后,直接从部队的经费里划了钱和粮票寄过去,公社收到后还回了封感谢信,说这笔钱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起家才的60元欠款也好办,同乡还在连队里服役,团里核实了他俩的借贷关系后,把钱直接发给了这位战友,账就算清了。赵鸿样的30元欠款也很快处理,他的债主是同连的战友,团里找来人一问,借钱的事确实有凭证,是战前赵鸿样写的一张借条,团里就按数把钱还了。

中央还特别强调,赔款必须有据可查,比如借条、信件或者证人证明,不能随便报个数就给钱。这事儿办下来,不仅让烈士家属免去了还债的负担,也让基层部队不用自己掏腰包凑钱,团里的伙食费总算保住了。

参考资料:[1]陈平,唐雄.我亲历的对越自卫还击战(1978—1979)[J].天涯,2016(5):13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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