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在同行中脱颖而出?他费尽心机却被罚款判刑

真实案件趣 2024-05-18 08:25:50

如何才能在同行中脱颖而出?他用尽心机缺被罚款判刑

江苏省淮安市居民小明,在上海市开了一家电脑科技公司。

近年来,电脑销售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为了提高自己公司的竞争力,小明可谓殚精竭虑。

为了营造公司实力强大的人设,小明通过网络委托他人非法刻制了微软、华硕、惠普、联想等知名电脑品牌公司、企业的印章共计12枚,并伪造了相关的授权许可经销协议。

小明还将这些大品牌公司的经销商协议等资料提供给“百度”网站,以提高其经营的电脑科技公司在该网站的搜索排名。

小明利用虚假的经销商协议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小明利用伪造的公司、企业印章行为涉嫌犯罪,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小明经民警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案,如实交代了自己伪造印章和经销协议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委托他人伪造公司、企业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综合小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悔罪表现,从轻判处小明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案的伪造印章予以没收并销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

《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所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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