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种植户80万元种子款打水漂,经济损失惨痛,千万别上当!

长江蔬菜 2024-11-04 16:30:38

公安部督办

“6·16”特大跨省销售伪劣种子案

已移交给海南省检察院

检察机关正在对该案审查起诉

假冒伪劣种子事件层出不穷

2021-2023年

全国共查处涉种案件1.9万余起

假种子如此之多

种植户购买后常血本无归

该怎么办?

01、假种子流向9省市!

“6.16”假种子案基本案情

2022年6月16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白沙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的线索,显示周某林等人涉嫌制售假冒伪劣毛豆种子,导致当地豆农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线索显示,受害豆农贾某和邓某在2021年11月,分别在白沙邦溪镇从周某林处购买了数千斤毛豆种子,并播种于自己的田地。然而,到了2022年2月毛豆成熟期,他们却不得不面对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毛豆外壳虽然硕大,但内部豆子却异常细小,根本无法达到市场销售的标准。

白沙公安局接到案件后,迅速立案侦查。经过深入走访调查,警方在白沙黎族自治县、儋州市、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五个市县,共发现14名毛豆种植户遭受了同样的损失,播种面积超过1900亩。鉴于该案涉及豆农众多、农田面积巨大,白沙公安局局长亲自挂帅,成立“6·16”专案组,展开侦查。

嫌疑人指认假冒伪劣种子

图片来自:白沙公安  法制时报

案件的关键在于确认豆农所使用的种子是否为假种子,这不仅是案件定性的依据,也是核算豆农损失的重要标准。然而,由于线索移交时已错过最佳取证时机,使得案件办理一度陷入被动。专案组民警不畏艰难,通过走访农业相关部门,找到了种子专家和农学专家,对提取的涉案毛豆种子进行鉴定。

将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从黑龙江押解回海南白沙

图片来自:白沙公安  法制时报

2022年10月18日,经过权威鉴定,证实14名种植户所种植的毛豆种子为假冒伪劣产品,包装上无任何必要标识,发芽率不合格,被认定为假种子。经核算,豆农仅因购买假种子就遭受了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在确认种子为假后,专案组依法传唤周某林,却发现其已离开海南。这时,一份周某林与贾某签订的《协议》成为案件突破的关键。根据协议内容,警方顺藤摸瓜,逐步查清了贩售假种子的链条。原来,周某林从自称黑龙江一种子公司技术员的刘某恒处购得种子,再加价转卖给豆农。而刘某恒的种子来源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庞某宝经营的一家种业育种中心。

专案组经过深入侦查,于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先后三次跨省实施抓捕,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的配合下,成功将周某林、刘某恒、庞某宝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一批无标签假毛豆种子及包装材料。

机场押解周某林办理交接手续

图片来自:白沙公安  法制时报

通过进一步深挖,专案组还成功挖出嫌疑人售往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云南、河南等九省市(区)的种子销售渠道。

02、假冒伪劣种子事件层出不穷

种植户购买假种子后血本无归

7万元买到假辣椒种

内蒙古通辽市的司大爷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平时靠种地为生,偶然机会得知种辣椒比种其他农作物收入要高后,决定将其承包的60亩地,全部改为种植辣椒 。

说干就干,司大爷随后总共支付了7万元,从男子袁某处分两次购买了78池子辣椒苗,并种到60亩农田里。可是他怎么等,田里能够结出辣椒的寥寥无几,司大爷察觉到不对劲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

为了确定具体数据和司大爷的具体损失,公安机关委托国家统计局开鲁调查队,到司大爷的田里,进行实地测量估产。得出的结论是,栽种该辣椒苗的地块亩产为467公斤,与正常产量严重不符。后经物价部门认定,司大爷的经济损失为13万元。

随后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袁某。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有收货单据等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证实,袁某培育辣椒苗时,所用的是自封袋包装无标签种子。

有关法律条款

《种子法》第49条明确规定:没有标签的种子为假种子,即伪劣种子。

刑法第147条规定:销售伪劣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200%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00%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00%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法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是指2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是指1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50万元以上的。

具体到本案中,袁某销售价值7万元伪劣种子,致使司大爷遭受13万元重大经济损失,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应当追究袁某的刑事责任,但根据袁某的犯罪情节、退还种子款7万元并赔偿司大爷经济损失13万取得谅解以及其主动缴纳罚金10万元等悔罪表现,故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本案例是二审判决,即一审宣判后,袁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依法重新审理的。最终,二审法院判处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种了80多亩假胡萝卜种子,损失29万元

“红某川”系无锡某种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李某生购买“红某巾2号” 品种的胡萝卜种子,自行灌装到“红某川”胡萝卜种子包装罐中,冒充正规“红某川”品种胡萝卜种子对外出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5万元。

种植户王某波购买李某生假冒“红某川”品种胡萝卜种子,种植于其承租的82.83亩土地中。经鉴定,正规“红某川”品种胡萝卜收获期平均亩收购价格为6500元,王某波种植的假冒“红某川”品种胡萝卜收获期平均亩收购价格为3000元,造成王某波损失29万余元。

经农业农村部蔬菜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认定涉案胡萝卜种子与正规“红某川”胡萝卜种子为不同品种。莱西市人民检察院适时介入,准确认定受害种植户的生产损失,根据“择一重罪处罚”原则,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定罪量刑。

经过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并与受损失种植户达成了赔偿协议。莱西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李某生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129亩假马铃薯种子,损失47万余元

2021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将自己种植收获的“希森6号”马铃薯商品薯装袋后冒充“希森6号”马铃薯种薯向陕西省靖边县张某某等种植户销售,销售金额共计8.3万余元。

张某某等种植户共种植129余亩土地,种植后少部分种子没有发芽,部分种子生长过程中出现植株发黄、根部发黑腐烂和地下薯块腐烂现象。

经陕西省榆林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鉴定:田块马铃薯品种为“希森6号”,感染黑胫病主要原因是种薯带菌。经靖边县农业农村局测产鉴定,张某某等种植户种植的马铃薯平均亩产1225.9千克。经靖边县物价服务中心进行价格认定,涉案种子造成每亩损失3600余元,共造成张某某等种植户损失47万余元。

2022年5月26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

2022年8月30日,靖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王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03、三年查处涉种案件1.9万余起

假种子如此之多,种植户该怎么办

据有关报道称,2021—2023年,全国每年立案查处涉种案件分别为6859件、6636件、6078件,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这一方面说明国家在积极打击涉种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也说明广大种植户在购买种子时要保持警惕。

那么在实际生活中,种植户应该如何正确选购种子?在购买假冒伪劣种苗之后,如何维权呢?

首先我们要先来认识一下,哪些属于伪劣种子

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也就是说不是种子来冒充种子或者用一种品种的种子来冒充另一种品种的种子。

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也就是说种子外包装袋上标签所标明的内容同包装内的种子是不一样的。

3.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如国家规定玉米种子的种用标准是种子发芽率85%以上、净度98%以上、纯度96%以上、水分13%以下。

4.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即种子实际质量的各项指标不得低于标签标注内容。

5.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6.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学会识别假种子之后,种植户在购买时还要做到以下“三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

“三要”

“一要”:要做到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要选择品质好、成熟好的适宜品种;要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

“二要”:要用手机扫描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三要”:要索取公章清晰的正规单位监制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五不要”

“一不要”:不要听信虚假宣传贪图便宜,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

“二不要”: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

“三不要”: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种子。

“四不要”: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的农作物种子。

“五不要”: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种子,不轻信商家忽悠。

“三注意”

“一注意”:注意保存证据。保存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

“二注意”: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三注意”: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或是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已经买到了假种子,该如何维权呢?

1.保留证据:保留发票、使用说明书、警示标识、种子经营者的承诺书、广告宣传品等证据;有条件可拍摄销售现场视频证据。

2.举报:向农业部门消费者协会举报,弄清原因进行鉴定。

3.解决途径:与经营者协商,请有关部门调解,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有关司法解释,以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假种子坑农,使农业生产遭受2万元以上损失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种子索赔: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遇到以下8种情况,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

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索赔:

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的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举报途径

如果购买到假种子,您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或者直接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律师建议到商家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比较好。

种子并非普通的商品,我们还可以到林业部门或者农业部门举报,假设在广州的从化区买到了假种子,则可以到广州市从化区的农业农村局举报。

一旦销售假种子的行为被查实,行政机关就会对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还会对该行为做出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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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法治时报、南方农村报、河北省植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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