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运动员唐怡萱怒斥偷拍者,“随手拍”不是“随意拍”!治理随手拍美女,不能只靠遇到“猛女”!

评底郭 2025-04-24 16:12:43

4月22日,跳水运动员唐怡萱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唐怡萱一行三名女孩乘坐地铁时,发现有男生偷拍,唐怡萱一把夺过男生手机,打开相册后,发现该男生确实偷拍了她的朋友。她大喊“删了”。在随后几人的“对峙”中,这名男生表示,又不是拍摄女生的隐私照,最后把偷拍的所有照片删了。由于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唐怡萱等人没有选择报警,但找了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

(4月24日极目新闻)

据公开资料,唐怡萱是天津跳水运动员,女子十米台选手,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女子双人跳台季军,去年6月宣布退役。当同行的朋友被他人偷拍了之后,她的“红颜一怒为朋友”实际上也类似于“路见不平一声吼”。向“随手拍”说不,就需要这样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随手拍”“随手发”十分稀松平常。大多数也都有这样的习惯,多数人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肖像权,而肖像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没有经过他人允许的情况下,这就是不折不扣的权益侵犯。

不过,在遇到“随手拍”的时候,只要不涉及隐私部位等等,一些人往往会选择“沉默不语”。即便选择了“据理力争”,多数情况遭遇的也是对方的质疑:我又没有拍摄你的隐私部位,拍你是因为你长得好看。就像跳水运动员唐怡萱和朋友遇到的这次“随手拍”,事实证明对方拍摄的确实不是隐私部位,但是她们几人还是要求对方“全部删除”“把已经删除里的也都删除”。这实际上,不仅是对自己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我们需要明白一个道理,“随手拍”不是“随意拍”,你拍摄风景的时候可以随意拍,但是当你拍摄一个人特写镜头的时候,把他人作为主角进行拍摄的时候,就没有权力随意拍。拍摄自由并非无边界。法律明确规定,未经同意拍摄他人肖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与隐私权。不是只有“拍摄隐私部位”才触碰隐私权。唐怡萱事件中,偷拍者以“非隐私部位拍摄”为由进行抗辩,实质是对法律底线的试探。公共场所的拍摄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前提,任何形式的图像采集都应获得被拍摄者的许可。

跳水运动员怒斥偷拍者“删了”,守住街拍边界不能只靠红颜一怒。“随手拍”需要法律“拍一拍”。部分拍摄者缺乏边界意识,甚至将“随手拍”视为理所当然的权利,却忽视其可能对他人造成的侵害。我们必须再次强调“街拍”的法律红线与责任后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肖像权、隐私权的共识。

“随手拍”不是想拍你就拍!治理随手拍美女,不能只靠遇到“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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