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一定要慎重,骗子不分性别,恋爱期间,如果另一半频繁提出借钱请求,我们就得格外慎重了,十之八九,对方是诈骗,可是许多人,并没有过强的防骗意识,以至于在恋情中,屡屡上当被骗。
本案发生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017年11月,被害人张女士(化名)通过打车认识了在深开出租车的司机阿斌(化名),随后,两个人通过微信聊天,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可是张女士何曾聊到,阿斌已有家室,而且为了骗取她的好感,对方多次请他出去吃饭,可是,阿斌和张女士交往,显然有着自己的算盘。
确立关系以后,他开始频频向张女士借钱,还忽悠张女士为其办理信用卡,可是,阿斌只借不还,张女士逐渐意识到不对劲,后来,她还发现阿斌居然已婚,双方多次闹分手到派出所,阿斌为了稳住她,还假意写下多张欠条,合计金额有59万之多,2018年6月20日以后,张女士甚至连阿斌的人都联系不到了,所以不得不选择了报警处理,2019年6月4日,阿斌在天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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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阿斌被羁押,刑事拘留,2019年7月11日被逮捕,2020年5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宣判,阿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37.9万余元。
宣判后,阿斌不服上诉,2020年12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阿斌被改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未认定自首,导致量刑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本案当事人皆为化名)
所以说,借钱还是得慎重,尤其是并不知根知底,交往时间不长的人,更不能失去防备,借着张女士的遭遇,我们也提醒大家,择偶务必得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