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沟煤矿
1.8521采煤工作面限员管理站人员登记不规范,无法准确显示限员区域内人数、进入时间。
不符合《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2.8521 采煤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内装有截齿、液压油的桶未采取固定措施。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3.8521 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搭接点处机头、机尾旋转部位均无警示牌。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九项
4.8521 采煤工作面 11#、13#液压支架初撑力分别为 11.3MPa、21.5MPa,小于作业规程要求的25.2MPa。
不符合《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5.矿井 8521 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安装有带式输送机,未按矿井灾防计划要求配备灭火器材。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6.矿井 930 水平回风大巷为八采区专用回风巷,出入口未设置人员读卡分站。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7.矿井束管监测系统标气数值异常,不能准确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变化。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一条第四项、《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六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8.矿井无信号电缆阻燃检测报告。
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9.矿井《钢丝绳检查记录簿》中未对钢丝绳直径缩小、捻距变化和其他损伤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矿井未根据提升钢丝绳日、周检记录,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整理出技术资料。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四百一十一条第五项、《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第 58 条第一、三款
10.2024 年 8 月 21 日现场检查时发现,8515 回风 顺 槽 里 程 200m-240m 、 280m-320m 、430m-460m 处电缆遭受淋水,未进行防护。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1.查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8522 运输顺槽风筒传感器 8 月 16 日 1 时 35 分至 1 时 36 分显示无风断电,填报原因为挪移传感器位置,实际原因为低压馈电开关漏电保护测试造成。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9.2.2
12.2024 年 8 月 16 日矿井 8521 留巷段风电闭锁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未与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联动。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4.10
13.2024 年 8 月 16 日,矿井在排除 8521 留巷段瓦斯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14.2024 年 8 月 16 日矿井 8522 运输顺槽风筒传感器“无风”报警,且风电闭锁动作,调取当日矿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记录、调度录音记录发现,停风后矿井未第一时间按规定组织人员撤离至全风压进风流处。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
以上隐患分别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4.《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
1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沟煤矿成立于2007年05月22日,注册地位于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皇甫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赵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