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及时履行债权转让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金融界 2024-09-09 18:17:51

金融界9月9日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安徽六国化工因未及时对2403.69万元债权转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收到《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六国化工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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